兩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後,唐父獨居在成都一百多平方米的房間裏,客廳一角的辦公桌上摞著厚厚一遝與兒子唐陽有關的住院材料。(南方周末記者蔣敏玉/圖)
對於唐家父子兩代的三個男人來說,除了延續17年的孤寂與煎熬,2025年春節沒有什麽新變化。
2008年,因為一紙寫有“精神分裂症”的醫院診斷書,唐陽被父親唐敘謹從成都的家中送去重慶一家封閉式管理的精神病院。自此,圍繞出院與否,父子間爆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戰火延綿,也讓唐陽的弟弟唐昭在失望之下,遠赴南方謀生。
在唐陽眼中,出院本該是最順理成章的一件事:他有醫院出具的診斷書,醫生、護士乃至醫院管理層都希望他能離開。他堅信自己已經痊愈,可以完全適應社會,也應獲得和普通人一樣的生活,而非麵對著病房裏無法使用的電視機、走不出的圍牆,以及徹夜點亮、閃得人無法安眠的小燈。
院外的人也有自己的顧慮與糾結。住院17年後,唐陽51歲,父親唐敘謹81歲了。
“他是受害者,我也是受害者。你們哪個能保證他出來以後不出問題?”春節假期的最後一天,獨居老人唐敘謹在他那精簡、整潔到有些冷清的家中,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往昔,曆數兒子發病後帶來的那些衝突和傷害。
時間無法撫平舊傷疤,更無法回答那個最核心的問題:唐陽的後半生何去何從?
該咋辦
唐陽想要出院。這已經是他第三次住進精神病院裏了。
每天早上七點,唐陽準時起床,洗漱完畢後和其他病人一起到食堂吃早飯,遇上不下雨的時候再去花園活動一小時,剩下的時間裏,除了集合吃飯,就是在病房裏玩MP4,直到晚上十點熄燈睡覺。若要與外界電話聯係,隻能在每周四上午去護士站使用一小時手機。
“很無聊,沒有任何人身自由。”唐陽向往外界的世界,懷念成都的酒吧與春熙路的繁華。
但唐敘謹有自己的看法。“我跟他媽媽說,就是他兩條腿斷掉了,隻要能聽我們的話,我們都願意養他的,但現在是這個樣子,他隨時都可能把我們的頭割下來,我咋弄。”這位頭發花白的八旬老人向南方周末記者拋出了他的問題:“該咋辦?”
1994年5月,唐陽第一次被送去精神病院,一個多月後聯合病友出逃,被抓回去電擊,直到住院三個月後,病情穩定被接出院。五年後的1999年,唐陽再次被送到成都市精神病院住院治療,2001年離開。
唐陽不願失去自由。唐敘謹收藏了兩頁泛黃的臨摹紙,這是1997年3月,唐陽第二次住院前,唐敘謹和妻子寫給兒子的保證書,夫妻二人承諾,絕不會再把唐陽送去精神病院,也不會對警方表示兒子有精神疾病,否則“不得好死”。
為了第三次將唐陽送進醫院,唐敘謹選擇了欺騙。2008年4月30日,唐敘謹的一個侄女帶著愛人來訪,唐順勢對兒子稱,要去重慶參加親戚婚禮。“他這個人好吃,說去參加婚宴,他也就同意了。”侄女婿開車,唐敘謹帶著兒子直奔醫院,“看見穿白大褂的,他一下子明白了。”
那幾年,主流媒體上有過這樣的報道,一名有既往精神分裂症病史的門衛砍殺路人,千萬富翁因為利益糾紛“被精神病”,一農村老漢想要活活餓死患有精神病的兒子。
“這些都是充滿血和淚的,都說明了這種病非常可怕。”在唐敘謹看來,把唐陽放在醫院是最穩妥的做法。
他也有類似的回憶。有一次,唐陽淩晨在家裏發病,抄起花瓶砸到他母親手上,鮮血湧出;還有一年深冬,父子二人因瑣事鬧別扭,唐陽騎車把父親的自行車撞出去十幾米。更讓他擔心的是,唐陽最後一次被送去精神病院之前,曾在家威脅他與妻子,“哪個敢再把我送醫院了,我要把你們一刀一個”。
但唐陽否認了這些,稱自己隻打過母親三次,一次是把菜扣到母親頭上,另兩次是用拳頭在母親頭部打了幾下。“我已多次口頭和書麵向我母親道歉!我母親早就原諒了我。”
唐陽前兩次住院時,母親經常來看他,兩次出院也是母親來接。但弟弟唐昭記得,唐陽第三次住院後,每次提到哥哥,母親總會淚水長流,“但她(因為傷透了心)沒法再去看他了”。
父與子
幾年前負責過唐陽住院治療工作的一位醫生坦言,他曾遇到過許多不願接收病人的家屬,像唐敘謹這樣固執的卻是少數。
唐父的秉性,從幼時父子三人的相處中就可以窺得一二。
唐敘謹與妻子皆出身貧寒,兩人在四川大學讀書時相識。畢業後,夫妻二人一個參軍,另一個留校當了英語老師。1974年,唐陽出生,兩年後,弟弟唐昭出生。
大兒子唐陽讓人省心,小學成績總是班上前十名,初中又是年級六個班的第一名,後來考入了成都最好的七中,學習自覺性高,做作業不需要催,“做完我們叫他下去玩,他都不下去”。小兒子唐昭雖然調皮愛鬧,成績也是中等偏上。
因孩子成績好,唐陽母親總被請去學校分享教育經驗,不過,忙於工作的父親卻從未去學校開過家長會。
父母是高知,兄弟倆成績優秀,這是一個令人豔羨的家庭,直到唐陽“出了事”。高一那年,唐陽從全班第三名很快滑到了20名、30名,到高二“基本就看不進去書了”,晚上看電視,白天睡覺、不愛洗澡,就像變了一個人。
華西醫院精神病科醫生給唐陽的診斷結果是:精神分裂症。
在疾病的困擾與藥物的副作用下,唐陽後來勉強畢業於一所專科院校,弟弟唐昭則順利考入上海一所985大學,畢業後在深圳創業、安家。
成年後複盤往事,唐昭用“奇怪”一詞形容自己的原生家庭。他記得小時候,每周一到周六,一家四口的一日三餐都由父親從單位食堂裏打回的飯菜解決,“回來之後分成四份。”四個人埋頭吃飯,從不聊天,“後來我才發現這是多麽奇怪的一個場景。”
唐陽十多歲時,按規定,父親可以分到一套120平方米的公房,但他要了兩套麵積略小、不在一處的房子。母親帶著兄弟倆住在100平方米的一套房子裏,唐父每天晚上去另一處小房子休息,理由是要保證他晚上休息好,“白天上班不會遲到,工作效率要高一點”。
唐陽記得,盡管自己小學時成績優異,但要是犯了錯,父親總會讓他寫檢討,拿去學校給班主任簽字,再當著全班五十多個學生的麵讀出來。上中學時,唐陽偷拿零用錢給暗戀女生買生日賀卡,被父親發現在用途上撒謊,然後叫車把母親送去學校和女生家調查,鬧得盡人皆知,還因此撤銷了原本許諾他隻要考上成都七中就給的一萬元獎勵。
唐昭至今還能回想起,母親去學校調查賀卡的那天下午,哥哥是如何在屋裏坐立不安的。
“我想,每個家庭都有大大小小很多衝突,但(賀卡和取消獎勵)兩件事情是他們做的非常錯誤的。”唐昭說起,高考前夕,哥哥唐陽有次犯病,把一位表姐當作人質扣在屋裏,“門鎖死,他在屋裏麵大罵我爸,說那個錢是你欠我的。”唐敘謹連夜找人去銀行取了一萬元現金,“錢遞出去,我哥才把門開了”。
“如果說兩三年前你見到我,會發現我那個時候真的是很抑鬱,很抑鬱。”唐昭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哥哥和父親是他精神創傷來源的一部分。2025年春節前夕,唐昭回了一趟家,又去了重慶的精神病院,但他既沒有留在成都與父親一起過年,也沒有見唐陽一麵。他對父親失望,也不敢麵對那個記憶裏早已麵目模糊的哥哥。
唐陽現在住院的地方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沙坪壩區、渝中區三區交界,大門百米開外設置了路障和閘口,正對著一條寬闊卻少有人經過的雙向四車道,高大茂密的樹木遮住圍牆內所有景觀。(南方周末記者蔣敏玉/圖)
走不出醫院
其實,院方也早就想將唐陽送出醫院了。
唐陽記得,就在他住進醫院的第三個月,2008年8月初,主管醫生就宣布,他已經“完全康複,達到出院條件了”。在另一份落款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的公函中,院方也明確表示,“經治療,唐陽已臨床治愈,可與社會麵接觸”。
唐陽曾經的一位主管醫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對於唐陽這樣的住院患者,隻要在一段時間內症狀穩定、不具備危險性,即可認定為臨床治愈。這雖然不等於病“好”了,但對病人和醫院來說,繼續住院已經沒有治療價值了,可以轉回門診繼續治療,“畢竟我們不是監獄,也不是看守所”。
該醫生具體解釋,唐陽身上的問題主要是“人格問題”,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如果不牽涉到他的利益關係時,一切正常;一旦牽涉他的利益,他就受不了”。而從醫學的角度來看,人格問題是很難加以糾正的。
但唐敘謹堅持,除非院方能夠保證唐陽不再發病,否則他不會接收。
“隻能說這段時間,我們觀察到他沒有攻擊行為,誰敢保證他今後也沒有。”前述主管醫生表示。
2023年4月25日,在唐陽入院即將滿15年之時,院方派了三名工作人員把唐陽送回成都。人到了家屬大院門口,門衛打電話通傳,唐敘謹隻有四個字:堅決不見。三天後,情況如舊。
“後來還是打電話叫醫院派救護車來,把他弄回去的。”唐敘謹說,他不接兒子的另一個原因是,唐陽出院後如何工作、生活都是難題,“你不能把80歲老頭子退休金全部拿去。”
但唐昭不能理解,他那每個月拿著兩萬元退休金的父親,為什麽既不願意給自己的大兒子支付精神病院每月催繳的一萬塊治療費,也不願給托舉他走出農村,最後被留在農村的姐姐弟弟們一些幫襯。
父親沉迷於炒股。唐昭記得,就在母親去世前兩個月,ICU病房裏,父親跟她說,“把你的存款借給我,我給你利息。”
不能寄希望於父親,唐陽還是想出院。
社區工作人員、弟弟、表姐、律師、媒體……他把所有能夠聯係上的院外人都聯係了一遍,想找到一個放他出去的辦法。
一位接到唐陽求助信息的律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現行法律下,如唐陽這樣被送進醫院的精神病人,會被默認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就要求醫院為他們辦理出院時,必須要有法定監護人同意。
唐陽寄希望於社區。他在2024年5月底頒布的《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規定看到:患者及其監護人辦理出院手續確有困難或者拒不辦理的,患者住所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辦理。
唐陽的戶籍所在地,成都望江路街道辦事處,否認了這種可能性。
成都望江路街道民生服務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近兩年,唐陽曾多次撥打街道、社區電話求助,為此,他們曾專門找律師了解國家精神衛生法、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他實在想出來,監護人又不同意的話,社區和街道可以幫助他去做一些勸說監護人的工作。”反複協商溝通後,唐敘謹仍態度堅決。
唐陽也想過讓弟弟或表姐來做自己的監護人,再以監護人的身份簽字放他出去。
“醫院問過我能不能把他接走,我說對不起,這個問題我解決不了,我唯一能想到的隻能是退休以後跟自己的小家庭斷裂,單獨去麵對。”唐昭有兩個年齡尚小的孩子,他擔心哥哥會給家庭帶來風險。至於表姐,唐昭坦言,對方也有家庭,很難接納哥哥。
2023年7月28日,在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西門社區精神障礙康複機構,患者正在玩遊戲。(視覺中國/圖)
“潛規則”
打破僵局的辦法也不是沒有。
2013年5月6日,就在中國第一部旨在規範精神衛生服務,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的法律——精神衛生法實施後的第六天,住在上海市閔行區青春精神病康複院的徐為(化名)委托律師,以侵犯人身自由權為由,將康複院和作為其監護人的兄長告上了法院。四年後,徐為獲準出院。
黃雪濤是徐為案的代理律師之一、衡平機構發起人和精障者權利倡導者。在她看來,從個人遭遇到維權經過,唐陽和徐為幾乎“一模一樣”。徐為也是精神分裂症患者,2003年被哥哥送進精神病院,病情穩定後哥哥不願接他出院。
這起後來被稱作“精神衛生法第一案”的案件,光立案就花了近一年時間,一審、二審接連敗訴。
從徐為到唐陽,黃雪濤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所有的爭議都在於當事人有沒有‘能力’。”
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精神障礙患者出院,本人沒有能力辦理出院手續的,監護人應當為其辦理出院手續”。
徐為案已經證明了,所謂“能力”指的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017年出院前,徐為曾先後做過三次司法鑒定,分別得到了“精神分裂症殘留期,具有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症狀基本緩解,具有訴訟能力”以及“應評定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個不同的結果。最後一次的鑒定結論直接讓他獲得了出院的機會。
新出台的精神衛生法規定,一旦經醫生評估達到出院標準,便可自行決定出院。國務院參事馬力曾參與過精神衛生法立法調研工作。她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就出院問題,早年有過長時間的細致討論,最終得出結論,有暴力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出院前,院方需要從不同醫院挑選兩個以上的專家委員會專家,組成鑒定團隊,一旦鑒定結果證明病人已經治好,必須要回歸社會。
實際上,黃雪濤解釋,精神病醫院長期奉行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誰送來的誰接走,沒有監護人同意,精神病人是不會出院的。“從接觸這類案子第一天開始,我們就在挑戰這條潛規則。”
“討論時做了大量的假設,萬一不接怎麽辦,萬一家裏給接回去他又有暴力傾向,出了事怎麽辦。”馬力解釋,對於現在大量家屬聯係不上或者不去接的情況,立法的構想也是由醫院送給可以接收的家屬,或者由單位、社區做家屬工作。至於出院病人,則需社區和公安等機構通過定期考察、回訪進行監管。
但馬力也坦言,在精神衛生法出台的那個年代,立法者更關心的還是社會熱議的“被精神病”問題,“當時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別把‘好人’送進去,把沒病的人擱進醫院裏”。
消失的“兜底”
精神衛生法出台後,外界一度擔心,其對出院的規定,會導致出現不該出院的患者被放出院的情形。但12年過去了,“精神衛生法第一案”當事人徐為也出院8年,時至今日,精神病人出院並沒有像法條規定的那樣順利。
從徐為到唐陽,多年過去,黃雪濤始終耿耿於懷的是,為什麽在沒有司法鑒定的情況下,所有想要出院的精神病人都會被推定為“沒有能力”。
“其實出院跟能力沒有關係,是一個純粹主觀的態度。”在黃雪濤看來,病人出院時,大家之所以判斷其民事行為能力,本質上是在考慮一旦他以後犯了事、惹了禍,到底是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如果一個人犯了錯,大家都不願意替他背鍋,我們就認為他沒有能力。”
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黃雪濤認為,唐陽如果想要出院,一條可行的路子是像徐為一樣,走訴訟途徑,由法院去確認他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黃雪濤也指出,對於唐陽這樣的精神病患者來說,如果處在一種眾叛親離的狀態裏,律師也很難為他提供幫助。
第一步已經邁出。2025年3月初,唐陽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已經從成都請到了一位免費的律師。
但對唐陽來說,走出精神病院或許隻是朝一條艱難的路上邁出了第一步。
徐為出院這些年,有時也會與黃雪濤聯係。在上海這個絕對的發達城市,他過著一種無助又無依無靠的生活,幾乎沒有獲得什麽社會服務和支持。
在馬力看來,這也是當前精神病人,尤其是不被家庭接納的精神病人在融入社會過程中存在的一個比較大的難點。
“(法律允許)他們自己決定出院,出院了,他去哪兒呢。他得有個家或者單位能去啊。”馬力解釋,對這些恢複一定自主能力的精神病人來說,回歸社會的同時,他們還需要一段康複的過程,需要有人照顧,而在精神衛生法出台的2013年,整個國家的財力還不足以發展足夠多的公益機構和社會力量來接納他們,“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家屬非常重要”。
其實,翻看精神衛生法,照護精神病患者的責任也並非全部壓在了家屬頭上,其第四章、第五章中都涉及了大量關於社區康複機構、醫療機構、村委會、居委會、用人單位等主體應當如何為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提供幫助的內容。
盡管如此,十多年過去了,能夠為精神病患者兜底的社會力量仍未在廣泛意義上推開。
前述街道工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然目前街道、社區都有按照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設置精神康複站,但主要還是為輕型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同伴互助或緩解家庭壓力,針對唐陽這樣比較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社區沒有辦法為其提供專業的治療。
好的做法也並非沒有。據黃雪濤觀察,2007年,長沙就在民政局主管下設立了中國大陸第一家社會公益性精神康複會所。會所內,患者可以通過自由選擇喜歡的工作、參與機構的日常管理和運作,甚至通過培訓重返家庭、社會。
但在黃雪濤看來,如果想讓這些成功的做法得到推廣,首要解決問題就是滯後的法律。
當前,全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已高達一億。馬力認為,精神衛生法到了要修改的時候了。而據她了解,高層也早已產生了修法的意願。
一位精神衛生係統內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2023年,有關部門已專門就這一問題征集過修法意見,其所在單位也提交了相關建議,不過至今,尚未聽說有更進一步的消息。
唐陽的第三次住院還差一個月就滿17年整了。唐陽的代理律師說,目前,唐陽案尚處於立案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