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推進農村高額彩禮問題綜合治理”,這是中央一號文件第6次也是連續5次點名高額彩禮問題。
“農村彩禮問題並非一家一戶的私事,而是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以及農民生活幸福指數提升的大事。”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向記者表示,從家庭矛盾到鄉村文明之困,從“因婚返貧”“因婚致貧”到婚姻詐騙、彩禮糾紛,農村高額彩禮這一傳統習俗的異化已觸及社會治理的深層神經,法治手段成為破題的重要力量。
給“天價彩禮”劃定法律邊界
“需要明確的是,彩禮作為傳統婚俗的一部分,本身並不違法,但如果超出合理範圍,演變為借婚姻之名索取高額財物,就可能觸犯法律。”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沈陽市遼中區潘家堡鎮於家台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佟亮表示,民法典第1042條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為整治高額彩禮奠定了法律基礎。
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進一步細化裁判標準,界定“借婚姻索取財物”的三大特征:無結婚意願、強行索取、財物未用於新婚生活。例如,彩禮若涉及欺詐或脅迫,可能觸犯刑法中的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
“高額彩禮的需求催生了婚托婚騙等違法行為。不法分子利用農村適婚青年擇偶難等情況,以虛假婚介、偽造身份等手段騙取高額彩禮,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五華縣紅根然養殖合作社理事長張春梅說。
“盡管法律框架已趨完善,但治理仍麵臨現實阻力:部分地區的攀比風氣根深蒂固,婚介市場亂象屢禁不止。真正要把彩禮價格‘打下來’,恐怕功夫不止一朝一夕。”全國人大代表、陝西西安紡織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職工黃雲娜說。
法治手段也要“剛柔並濟”
記者注意到,全國已有多地開展了農村高額彩禮治理工作。湖南省多個部門聯合針對婚托、婚騙和彩禮亂象開展了專項整治;江西省多地設定彩禮上限;寧夏回族自治區不僅加強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教育、培訓,還發揮“塞上楓橋”基層法治工作機製作用,完善彩禮糾紛調處機製。
“法治已成為約束‘天價彩禮’的剛性手段。”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博後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蘇少洪認為,檢察機關在嚴厲打擊婚戀、婚托等詐騙犯罪的同時,需進一步發揮法律監督剛性,加強對彩禮糾紛案件的法律監督,確保民法典和最高法規定精準落地。
“另一方麵,在辦理涉彩禮糾紛和刑事案件中,要更加注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民事檢察職能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重要作用,通過運用檢法共同化解矛盾糾紛機製、組織公開聽證等方式,加強釋法說理,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佟亮代表說。
“在辦案的同時,還應當持續關注彩禮糾紛背後的社會治理風險隱患和難點堵點問題,通過製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及時預警,並協同配合相關部門推進移風易俗,實現彩禮糾紛案件的前端治理。”張春梅代表表示,檢察機關作為法治宣傳的重要力量,既要有剛性約束,也要能柔性引導,比如通過入戶普法、“法律明白人”培養計劃等,向群眾解讀彩禮新規,開展“倡導移風易俗”宣講。
因地製宜給彩禮“限高”
“對於一些高額彩禮問題突出的地區,可因地製宜製定彩禮標準,將其納入村規民約,以製度規範引導村民自覺遵守。”黃雲娜代表注意到,中部某縣設定彩禮上限6萬元,為彩禮“限高”提供了有益借鑒。
“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適婚群體的公益性婚戀服務和關心關愛。發揮婦聯、共青團等組織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公益交友活動,為農村適婚青年創造相識相知的機會,減少因擇偶難催生的高額彩禮問題。”蘇少洪代表說。
黃雲娜代表還建議,進一步加大宣傳倡導正確的婚姻觀。現在有些網絡短劇刻意宣揚不勞而獲、拜金炫富、以暴製暴等不正確的價值觀,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給年輕人特別是青少年群體造成了負麵影響,所以應加強對短劇內容的審查。
“高額彩禮治理是一場傳統與現代、法律與習俗的博弈。”受訪全國人大代表表示,檢察機關以法律監督築牢底線,以法治傳遞溫度,而法治的最終目標,是讓婚姻始於“愛”、彩禮歸於“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