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外嫁女的“戰爭”:起訴討要征地補償勝訴](/data/news/202502/12/cdd46bbcd1f8dbf3fd9208d68145705d.webp)
刺頭
人生的前半程,陳莉結過兩次婚,做小生意,也當保潔,養育了三個孩子,那時她隻是村裏一個普通又不起眼的中年女人。直到一年半前,她打了一場官司,起訴村組,一切就都變了。村裏人笑她外嫁女,“嫁偏嘍,才回娘家討債了。”
在四川廣安玉皇觀社區二組,她成了公認的刺頭,最怪也最不好整治。但陳莉不在乎。
今年她48歲,個子不高,嗓音卻亮,說話時喜歡盯著別人的眼睛,燙染過的枯黃長發攏在腦後,亂蓬蓬又茂盛肆意。陳莉搞不明白,自己一輩子坦蕩,憑什麽“外嫁女”三個字,就像給自己定罪了一樣?
真要算起來,陳莉說,自己一開始就“沒得選擇”。陳莉父親去世早,後來兩個哥哥獨立成戶,又從村裏分了幾塊地,姐姐們則遷移到夫家。等到陳莉結婚時,哥哥勸她,以防家裏的承包土地被收回,母親戶口名下總得留個子女。作為最小也最晚成家的女兒,這個安排順理成章落到她頭上。
在玉皇觀社區還叫大溝村時,村裏大片農田種的是水稻。村子挨著城市邊緣,如今車程不過10分鍾。得益於城區建設,最早從1997年開始,有農田被征用,修起公路。隨著經濟發展,一批工廠、玻璃廠也租了村裏的集體用地,跟著搬遷過來。
根據陳莉從村組織核實的數據,至少從2016年開始,“集體收益一點也沒分給我。”2019年,陳莉的二哥還當過一年多的村組長,但哥哥也以“外嫁女”都沒享受為由拒絕了她。2021年公路擴建,陳莉和母親共有的家庭承包地被征用,政府分配補償了一定數量的社保名額,但新任村組長提交到國土局的社保分配名單上,也沒有她的名字。
村組拒絕她的理由,是一張從2008年開始實行,並延續至今的“村規民約”,其中第一條寫道,“嫁出半年不辦遷移的,自行脫產(不能在本組分一切)。”
一切的根源就在自己的“外嫁女”身份上。可是憑什麽呢?過去村裏要求交提留款(注:農民交納一部分收入,用於村集體開展公共事務),包括每年的農村醫保,她都會委托母親把錢交給村幹部,“收錢了村組長就想起你這個人了,你就該拿,分錢的時候你就不是我們隊的人,你走遠點。”陳莉憤怒地敲了敲桌子。
她不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是個“外人”。20多年前,第一任丈夫因病去世,她帶著3歲的孩子回到村裏,試圖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村裏沒同意,理由是“你已經嫁出去了”。陳莉委屈極了,但沒時間和村裏爭執,如何掙錢養活自己和孩子是她當時首先考慮的問題。她最後在離村子十多公裏遠的農貿市場租了房子,房子地勢低窪,年年漲大水,一回附近的井蓋被衝走,她趟著水過去,差點踩空。
說起這些,陳莉的眼眶又紅了,“我那時候哭了很多,晚上也哭,我哥哥在打工,姐姐也在打工,沒有一個人支撐我。你靠誰嘛?誰都不是你的靠山。”
如今,土地已經沒了,作為補償的社保依舊分不到她頭上。陳莉不服,找社區、街道辦、區政府反映,“不知道跑多少遍。”她的考慮很實際,村裏大約還有20多位外嫁女,其中她最年長,即將50歲,“社保問題我是最急的。”
而區政府的工作人員告訴她,首先得拿到村裏分配的集體收益,“你必須要拿到你的土地款,確認是村莊的人。”
“不可能等別人幫你。”這一次,陳莉決定和村莊死磕,“反正我要為我自己維權,不管你們啷個再噘(注:四川方言,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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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莉家的承包地。李曉芳 攝
失地女性
2023年,陳莉正式起訴玉皇觀社區二組。近些年,土地被征收拆遷,陸續有人搬離村莊,現在因為陳莉的事,村民小組的微信群又熱鬧起來,有人破口大罵,“什麽難聽話都有。”
好幾十人的微信群裏,不乏處境相似的外嫁女,隻有一個人幫陳莉反擊:“人家應該享受的權利,想打官司有什麽不對?為什麽要這樣罵人?”
她叫周萍萍,有張討喜可親的圓臉,臉龐白淨,見人第一麵總是笑嗬嗬的。她是嫁到玉皇觀社區的。
周萍萍和陳莉並不認識,早年她在外地打工,離婚再嫁後也不住在村莊,對村裏的情況不算了解。周萍萍隻是覺得,“我看不慣不公,一個村這樣欺負一個人。”
周萍萍說,自己其實是村裏第一個反映外嫁女權益問題的。2004年,21歲的周萍萍將戶口遷到玉皇觀社區,她在娘家原本有地,因為嫁人,土地承包權被收回,但玉皇觀社區的土地早就完成了分配,“所以我在這邊也沒有地。”隻是因為婚姻關係,周萍萍被認定為玉皇觀社區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前集體收益會分我。”
周萍萍的婚姻算不上美滿,婆婆總是挑她刺,當時的丈夫從來不幫她,有時還會隨手拿起工具對她動手。“隔壁村有個女孩被婆家逼瘋了,我那時候也差不多了。”2015年,她和前夫結束了11年的婚姻。
離婚後,周萍萍的戶口沒有遷走,但她再也沒拿到村組織的集體分紅。她找過書記,去過鎮上找領導,所有人都說沒辦法,村裏的事得村裏解決。她也谘詢過當地律師,律師告訴她,很可能打不贏。“那時候我也不懂法律,也不知道維權,稀裏糊塗的。”她隻能放棄了。
周萍萍不是孤例。村集體默認女性出嫁後,該到夫家享受權益,但這種狀態脆弱又不穩固,隨時會因為婚姻關係的變動而崩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23年底公布的報告顯示,每五位農村外嫁女中就有一人在離婚或喪偶後,無法保障土地權益。更有甚者,外嫁女會陷入娘家和婆家“兩頭空”的困境。
離婚兩年後,周萍萍又結了婚。她說現任丈夫對她挺好的,掙了錢就給她花,但不喜歡她出去工作,有時丈夫幫人貼瓷磚,忙不過來,會叫她一塊幫忙。不是沒有過擔憂,她沒有地,再婚後沒有享受過丈夫村裏的福利待遇,也沒有工作,沒人給她交過養老保險、工傷保險。
周萍萍說,自己不是不能掙錢的。年輕時,她在蘇州的工廠打工,車間小領導仗勢欺人,她就聯合其他工友讓對方吃癟。後來擺攤賣早餐,她連怎麽發麵都不會,旁邊炸油條的大叔看得著急,說可以教她。當天收了攤,她就到菜市場買了隻大公雞,提一壺酒,上門拜師學藝。周萍萍挺懷念那時的自己,許多事情她能爭取,也做得了自己的主。
群裏的爭吵以鎮上領導出麵打圓場告終,但周萍萍收到一個新的好友申請,是陳莉。陳莉知道周萍萍過去也反映過集體收益分配問題,發了條語音過來,說自己正在打官司,如果勝訴了,可以把律師、用得上的材料文件都推薦給周萍萍。
周萍萍沒有猶豫,過去所有人都跟她說,不行的,官司贏不了,“我就打退堂鼓了。”如果真有個成功案例供參考,“我覺得我應該去維權,拿到多少錢其實不重要。”
“我憑啥不可以”
玉皇觀社區還沒有外嫁女成功推翻過“村規民約”,有戶女兒嫁人十多年了,沒在娘家享受過集體分紅,前兩年看陳莉和村組長吵來吵去沒結果,無奈將戶口遷到了夫家。陳莉說,“但她到那邊也沒享受。”
最初,初中輟學的陳莉也不知道具體該怎麽維權。她隻能采用最笨的方法,每周一街道辦、區政府上班了,她也準時過去報到,不吵不鬧,坐一上午。後來是街道辦一位工作人員提醒她,可以嚐試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
有了代理律師,難題還遠沒有解決。有領導找陳莉的二哥遞話,讓她放棄起訴。二哥沒有阻攔,讓她自己做選擇。80歲的老母親也一臉擔憂地勸,“她說你莫去打,你打不贏嘍。”陳莉沒動搖,跟老母親說,“你莫聽他們的。”
隻有一回,陳莉說,自己是真的想放棄了。那時她已經成功立案,律師告訴她,法院認定出嫁女的權利,首先需要確認她們是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認身份,才能享受待遇。陳莉去了村組辦公室,要求開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表。
那天她沒有拿到資格認定表,對方將她罵了出來。陳莉垂下臉,眼睛也跟著耷拉,嗓門一下低下去,“他們說得我太傷心嘍。”那時她拚命忍住眼淚,出了門就想,自己是殺人還是放火了,為什麽會得到這樣的對待?“那個時候我都很想放棄。”
後來在路上碰到一位熟人,對方見她臉色不好,問了兩句。陳莉沒忍住,將自己的委屈全說了出來。當時那位熟人的姐姐也在旁邊,聽了陳莉的遭遇後鼓勵她,“你不管他們,你去要。”
那位姐姐說在自己的村裏,有一位外嫁女想給兩個孩子上戶口,村裏堅決不同意,最後逼著外嫁女寫了份保證書,承諾兩個孩子不享受村裏的任何利益。但外嫁女始終覺得不公平,打了官司,最終勝訴。
陳莉說,“她都寫了保證書,比我不如都能成功,”那時她心裏隻有一個念頭,“我憑啥不可以?”
村組長找理由搪塞,不開材料證明,陳莉就一遍遍跑到鎮上,找上級政府施壓。每次到村組,依舊少不了各種冷嘲熱諷,陳莉昂起下巴,“他們越噘我就越激發我,我憑啥不要?”
因為隻搜集到村組過去兩年的公開收支明細,陳莉隻能要求村組,支付其2020至2022年的征地補償款和租地費用。立案後四個月,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玉皇觀社區二組向陳莉支付補償款共8300元。
法院認為,陳莉雖然登記結婚,但沒有取得配偶所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也不享受該地權益,而且陳莉承包有玉皇觀社區二組的土地,沒有喪失戶籍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判決書裏寫道,“對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征地補償款,凡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村民,都有權參與分配。”
那一刻,陳莉想,“我有法律支持我了,村裏不能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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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裏打官司的四名外嫁女。李曉芳 攝
村規民約
有了第一個成功的案例,會有更多站出來的外嫁女。
得知陳莉勝訴的消息,周萍萍第一反應是敬佩,“她是第一個。”更重要的是,陳莉的案子為其他人打下了基礎,周萍萍說,“我那時打官司就是用莉姐的資料,都是她自己跑了半年跑來的,去哪個法院,催立案,都是她一點點跟我們說。說老實話我們走了很多捷徑。”
陳莉有三個姐姐,加上表親、年輕一輩的女孩,“我們家族就有七八個外嫁女。”陳莉和自己的幾個姐妹都說了案子結果,告訴她們可以去打官司,拿回屬於自己的錢。
陳莉的姐姐陳鳳決定替女兒小蓉打這場官司。小蓉25歲,智力四級殘疾,經人介紹,小蓉在2022年結了婚。女婿智力正常,人很老實,但為了方便照應女兒,陳鳳沒有將女兒的戶口遷出玉皇觀社區二組。可結了婚之後,陳鳳說,小蓉再也沒能參與集體收益分配。
她眼角有細細的皺紋,話不多,大部分時候看著妹妹陳莉語速飛快地解釋案子。她一直支持妹妹,也默默地希望妹妹能打贏,至少能讓她多一點信心。陳鳳說,丈夫不太樂意打官司,費精力費時間,打贏了也隻得幾千塊,不如算了。她和丈夫如今在當地一家磚廠上班,工作不算太累,每月能掙幾千塊貼補家用。
他們一家還住在村裏,丈夫想,村裏人畢竟是多數,將來免不了打交道,“我跟他都吵過好幾次。”最後是讀研究生的兒子讓陳鳳下定決心,“他說這是為了妹妹的權利。”
陳鳳對女兒有愧疚,剛出生時,女兒一切正常,親戚們都誇她可愛又聰明。一歲多女兒發高燒,那時交通還不算便利,去醫院單程就要兩小時,她用老人教的土方法給女兒降溫,後來不管用送到醫院,醫生說孩子燒到了大腦。
小蓉沒有太多自理能力,一些生活瑣事需要人幫忙,“你不煮(飯)她就不吃,你煮她就吃,像幾歲小孩一樣的。”她想為女兒多爭取些保障。
另一個站出來的是陳莉二哥的女兒陳小婷。出生於1996年的陳小婷有兩個正在上小學的孩子,她的戶口一直在娘家,兩個孩子也隨她落戶,但因為外嫁女身份,她和兩個孩子都沒能參與集體收益分配。
陳小婷記得,父親擔任村組長時,她還問過父親,“村裏分紅,有沒有我一份?”父親回她,“你姑姑都沒拿到,你更別想了。”
陳小婷的父親陳斌在2019年成為村組長。他幾次強調,自己個人是認同外嫁女的權益的,“按理說都應該分。”但妹妹陳莉找到他時,陳斌吐出一口煙,不緊不慢地解釋,當時村裏的規定就是按村規民約來,“外嫁女都不能享受。”他更不能用職務之便,讓家人打破村規,“那我們不占道理。”
陳斌記得最早在1997年,村組修公路,那是村裏第一次土地大動,也因此有了最早的一份村規民約,粗略規定了土地權益分配原則,“當時還是手寫版。”後來村組出台了新的村規民約,宣布從2008年正式實行,“都是根據這個(1997年版)修改的。”
他說,自己剛上任時曾經召集村民代表,試圖修改村規民約。在原來的村規基礎上,他提了一條:村集體土地收益按戶籍人口平分,“不論男女,外嫁女也能分。”
但正式投票前,一位村裏資曆頗深的老人,也是上上任村組長,劃掉了那條新規。陳斌沒有堅持,“他自己也有女兒,他都不爭,反過來說我偏袒,我還爭什麽呢?”一年多後,陳斌從村組長位置退任。
陳小婷過去不怎麽參與村裏的公共事務,她不清楚自己到底享有多少權益,“組上開會我也沒去,什麽時候分款搞不清,好多事情我根本曉不得。”
直到陳莉撬開那道縫隙,看似困難重重的訴訟有了可以套用的模板,陳小婷覺得,自己或許也可以試著爭取。她第一次看到村組的具體收支款項,意識到自己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2024年,陳小婷和姑姑陳鳳,以及周萍萍計劃一塊提起訴訟。但那時周萍萍剛懷孕,孕反嚴重,隻能暫時退出。8月,法院支持了陳小婷和陳鳳的訴求,判決村組向她們支付征地補償款、土地租賃費。
9月,周萍萍提起訴訟。沒有承包地的周萍萍提交了一個重要證據,2019年村組進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時,她和前夫一家一起被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法院提到,村組承認了周萍萍的成員資格,且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喪失這一資格,“理應享受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利益”。11月,周萍萍收到勝訴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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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製定的村規民約。李曉芳 攝
“外人”
看起來,每個人似乎都得到了一個圓滿結局。
但事情似乎也隻能到這了。陳莉統計過村組沒分到集體收益的人,一共20多名。一個人抗爭的那段時間太累了,她鼓勵自己的姐姐、侄女,還有周萍萍打官司,也是希望能有更多人和她站在一塊,得到一些支持。
但除了她們四個,沒人願意再站出來了,“有的還是嫌麻煩,有人擔心打不贏,白搭幾千塊律師費。”周萍萍曾經在群裏加過其他外嫁女的微信,對方沒有通過,在添加好友的申請欄裏回複,“神經病,沒事找事。”她們不再試圖勸說。
在維權這件事上,她們都明白,同盟是很難建立的。即使在她們四個人的小群體之間,大家的聯係也並不那麽緊密,有三個人都不住在村裏了,隻是偶爾發兩句信息,聊的都是官司,很快又回歸到各自的生活。丈夫們如今倒是都表示支持,但具體維權時也幫不上太多。
陳莉記得,自己打官司時,村裏的男人會說她難搞,嫁出去怎麽好意思回來要錢。開庭那天,村組代表還出庭了,反駁稱組裏所有分配都是按照2008年的村規民約執行,且小組居民不同意改變分配方案。
而另外三人打官司時,因為陳莉提供的材料大致齊全,她們很少到村組辦公室,和其他人正麵打交道,過程意外地順利。周萍萍曾經特別恐懼村組找來前夫一家,她至今對他們有陰影。但開庭那天,村組沒人出庭,也沒人找她做工作。這是好事嗎?周萍萍說不上來,但她隱隱有種感覺,村裏似乎是不在乎了,“反正你們翻不出花樣。”
她們麵對的是一個更龐大、更堅硬的體係。官司打贏後,為了外嫁女的事情,玉皇觀社區二組召開了好幾次居民會議,陳小婷都參加了,一次不落。陳小婷說,會議場麵每次都很難看,她和姑姑陳莉剛到現場,“他們就這樣罵起來,跳腳罵。好像是我們分了他們的蛋糕,但是這個蛋糕本來就有我們的一份。”
會議也總是得不出一個有效結果,“每次就公布還有哪些人沒得到,說要整改噻,但都沒實際行動。”然而下一次開會,陳小婷還是準時參加,她覺得,這是自己的權利。
陳莉認為,村組其實根本不打算承認外嫁女的權益。她在2023年起訴村組,拿到了法院判決的集體收益分配。然而2024年1月,村組又分配了一次集體收益,人均400元,她依舊沒有在分配名單上。她的社保名額也仍然沒有解決。
四川省農業廳在2015年曾經出台過一個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以戶籍為標準,隻要戶口在當地,就可以享受集體收益。因此在法律層麵上,陳莉四人的訴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然而實際操作上,在村民自治背景中,村規民約依舊是最有效的處事準則。這意味著,隻要沒有抹掉那條“嫁出半年不辦遷移的,自行脫產(不能在本組分一切)”的規定,即便一次勝訴,下一次分配集體收益,村組織還是能以村規民約為憑據,拒絕為外嫁女分配。
南京審計大學教授張笑寒曾經在論文裏提到,2008年江蘇省婦女聯合會統計了22件婦女土地權益上訪事件,其中18件的侵權主體是村組集體組織。且這類情況大多是基於村規民約、村民自治製度背景發生的,婦女的維權行為往往很難得到外界支持。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有規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但是,如何確保村規民約不得與法律相抵觸,沒有具體的解釋說明。另一方麵,基層政府對村委會缺乏行政約束,更多隻能采取協商、調解方法。到鎮上反映時,陳莉聽過最多的答複是“隊上解決”,於是問題又回到村集體內部。
玉皇觀社區二組小組長杜某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個人認為外嫁女該享受分配,但村規民約已經執行十幾年,“百分之九十的人不得同意,這個擱不平”。他的結論是,改變難度很大。
“村規民約大過國家法律,荒不荒唐?”陳莉笑了一下,憤怒又苦澀。想再拿到屬於自己的分紅,外嫁女們就得一次又一次地起訴。這不斷提醒著她們一個現實,她們始終是這個村莊裏的“外人”。
但陳莉說,她還是要爭,“我自己該得的,我憑啥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