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企人員將自購藥與企業“贈藥”掉包銷售 患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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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河北省滄州市的楊女士向潮新聞記者反映,2024年10月,其母患癌8年後去世,她懷疑是和她在網上購買的抗癌藥有關。

2016年,楊女士的母親被查出患乳腺癌,需要定時服用藥物以控製病情。2024年9月,楊女士從一醫務人員處獲悉,可以服用艾坦(即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緩解母親的病情。

“起初我們聽從醫生的建議,在醫院購買。一盒30片裝的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價格大概在3500元左右,可以吃半個月。”楊女士告訴記者,這款藥品需要自費,對她們家而言負擔不輕。後來,楊女士聽人說,從網上購買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價格能便宜將近一半,於是她就在網上尋找購買渠道。

經病友家屬介紹,楊女士通過“更多幫助網”微信公眾號添加了一個名為“典著醫械”的微信賬號,對方自稱手上有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售賣,“百分百是真藥,有追溯碼,我自己也是開藥店的。”

聊天記錄截圖。受訪者供圖

於是,楊女士花費了1550元從“典著醫械”處購買了一盒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藥品從哈爾濱郵寄到了滄州的黃驊市。但令她沒想到的是,母親在吃完兩粒藥後,就開始出現身體乏力、臥床不起的症狀,“我們以為是小問題,就讓母親堅持服用,結果還沒等藥吃完,母親就去世了。”就此,楊女士懷疑這款藥品有問題,隨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潮新聞從楊女士提供的公安機關偵查報告中看到,楊女士在2024年10月12日報案,10月14日,黃驊市公安局受理此案。隨後,黃驊市公安局食藥大隊派出民警前往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的生產企業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調查。

10月23日,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黃驊市警方提供的樣品與公司生產的藥品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主藥成分一致,經溯源追溯碼,該樣品的確是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該批號共生產了6盒,6盒藥於2024年7月30日,被發往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涉事藥品。受訪者供圖

經警方了解,因臨床研究需要,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收到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贈藥甲磺酸阿帕替尼片6盒,已發放入組受試者3盒,科室剩餘3盒,剩餘3盒的追溯碼與恒瑞醫藥發出的6盒中的3盒一致。警方曾分析這盒藥可能是患者有一盒沒吃流入市場,但經過調查,這一想法被排除。

警方對“典著醫械”微信號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賬號屬於山東壽光的鄭某,鄭某花了1400元從哈爾濱的孫某處購得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孫某則是從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員倪某處購得,花費1200元。

偵查報告顯示,倪某此前負責對接山東大學齊魯醫院銷售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他將網上自行購買的一盒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與公司贈給山東大學齊魯醫院的藥品進行了掉包,把贈藥賣給了孫某。孫某通過鄭某的聯係,將藥發給了楊女士。楊女士表示,由於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有嚴格的貯藏要求,需要遮光、密封,保存在25℃以下,她猜測有可能是倪某等人在貯藏上沒按要求保存,導致藥品變質,以至於母親在服藥期間去世。

2024年11月11日,黃驊市公安局向楊女士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楊女士則認為,盡管母親服用的藥品確係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但倪某私自用網購的藥品替換公司寄給醫院的贈藥,說明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在藥品流通過程中存在監管不當問題,並且作為藥品生產企業員工私自將藥品銷售給個人也不合規。目前,楊女士希望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行政部門對此能夠有一個合理的回應。

1月23日下午,潮新聞記者從黃驊市公安局負責處理此案件的民警處證實,楊女士的確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也對此事進行調查,目前已向楊女士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偵查報告就是我們偵查的經過。”

記者試圖與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溝通,但截至發稿前,對方尚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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