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湯某將自己9歲兒子的名字,添加進待支付的工人名單,以“施工隊長”的名義冒領工資,先後共領取2200餘萬元。
1月2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閔行區檢察院”)獲悉,1月17日,該院對湯某職務侵占一案提起公訴。
閔行區檢察院介紹,2013年3月,湯某大學畢業後,進入某知名公司擔任會計一職。2017年,她所在公司引入第三方勞務公司,作為支付家裝工人工資的公司。每個月進行支付時,公司會先將工人名單發給湯某,待其核對完畢後,便將該名單發給第三方公司進行匯款支付。湯某逐漸發現了其中存在管理漏洞:“兩邊公司互不知情,隻有我在其中核對。”
湯某試著將自己9歲兒子小甲的名字,添加進待支付的工人名單,並以“施工隊長”的名義冒領了一筆工資,無人察覺。一邊冒領工資,一邊把賬做平,這樣的行為一直持續到2019年6月,湯某借著兒子的名字,每次領取40萬元,先後領取到2200萬元。“每次都是由我兒子名下的銀行卡收款。因為他當時才9歲,銀行卡不能在手機上操作,所以我都是到ATM機上把錢轉到我的銀行卡。”湯某拿到錢後,大部分用於購買銀行的基金產品和保險,其餘則用於出國旅遊及日常開銷。
2024年8月,涉案公司在內部對賬時,發現有一筆約50萬元的出賬不清。正在仔細查找原因的過程中,公司發現湯某直接通過本人銀行卡將疑問資金退回公司,便立刻對其經手的會計業務進行全麵徹查,湯某在公司監察部長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機關自首。
在辦案過程中,為準確認定犯罪事實、適用法律,承辦檢察官拿到案件材料後,第一時間進行調查核實,詳細了解案件偵辦情況。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湯某在證據麵前對其職務侵占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湯某稱:“當時腦子不清楚就這樣幹了,我知道這樣做不對。我願意退錢,現在我把理財都贖回了,(錢)還沒到賬。我已經先還給公司47萬元,其他的保險能贖回就贖回,不行就再去借點。”
檢察官認為,湯某將其兒子小甲虛設為施工隊長,加入公司付款名單,公司根據該名單向第三方公司支付費用,然後由第三方公司轉付給小甲。盡管費用直接支付人是第三方公司,但實際上,該筆款項由湯某所在公司決定支出並實際承擔,第三方公司僅是負責“轉手”的中間人,因此可以認定湯某侵占的係公司財物。此外,湯某明顯是利用了自身作為公司會計、編製應付款賬目的職務便利,通過虛設名單做假賬等方式侵占公司財物,具有高度隱蔽性,符合職務侵占犯罪的特征。
1月17日,閔行區檢察院對湯某以涉嫌職務侵占罪提起公訴,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