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陽市淮濱縣一理發店被要求做空氣檢測,引發熱議。有網友發布視頻稱,當地衛健委委托第三方機構,每年都要求理發店交費400元做空氣檢測。同時,該理發店工作人員介紹,機構人員會對空氣、梳子等進行檢測,不檢測會被罰款。
據報道,當地衛健委回應稱,該檢測不屬於他們管理,且從未委托第三方;另外,理發店屬於公共場所,要求空氣質量檢測合格。“上門檢測的是第三方機構的人,這個檢測可做可不做,但後續檢查時可能會要求提供空氣質量檢測報告,沒有的話就可能會受到相應處罰。”
根據原衛生部2011年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於一次”,由此來看,要求理發店做空氣檢測確實有法可依。不過,該細則主要是一個倡導性的規定,沒有相應罰則,很難作為全國性的執法依據。
根據當地說法,“檢測可做可不做”、報告必須提供,但不做檢測何來報告?這樣的說辭明顯自相矛盾。事實上,在去年河北滄州某理發店曾發生過類似事件,當時就有機構收取費用但沒有進行空氣檢測,且開具了報告。結合此次當地的回應,這種矛盾說辭也就有了解釋——有關部門“默許”,相關機構借此鑽空子,商家用錢“打點”一邊,再用報告糊弄另一邊,所謂的檢測已經流於形式,儼然檢測了個“空氣”。
再回到一個最根本的問題,理發店究竟有沒有必要檢測空氣?除了上述規定,還需要考慮理發店的特殊性——理發店長期、頻繁使用染發燙發等藥水,相比於一般公共場所,氣味難免刺鼻,空氣質量更是會差一些,消費者與員工確實會有健康風險,進行定期空氣檢測、改善空氣質量有一定的必要性。但相應地,這樣特殊的經營場所,空氣質量很難達到一般標準,那麽采用什麽樣的檢測標準才合適?另外,理發店閑時和忙時的空氣狀況也大不相同,如果一年隻做一次檢測,如何確保檢測結果的有效性?
正是由於沒有靈活細致的規範與標準,就很容易出現商家、檢測機構、有關部門用一份“空氣”報告互相糊弄的局麵。
在此之前,已有多起理發店因缺少空氣檢測報告或報告過期而受罰的案例,有的商家不知道找誰檢測,有的執法部門不清楚需不需要檢測和提供報告,更有一些地方衛健、環保、城管等部門表示沒有涉及相關空氣質量檢測方麵的工作。從執行效果上看,可以說多數理發店目前所執行的檢測並未體現出實際作用,在相應規範標準完善之前,就有必要重新審視執法方式。
商家不理解、有關部門難執行,對應的規定也未必完全適用,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給商家增加負擔,可檢可不檢的項目就有理由靈活處理、允許商家不提供報告。如果確有檢測必要,就盡快因地製宜、靈活細化規範標準。但無論哪一種方式,都不該陷入“檢測可做可不做”,繼而使得執法走形變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