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有來自河南省安陽市滑縣“華通世紀城”小區的業主在社交平台反映稱,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在業主群發出通知:燃放煙花爆竹將取消高齡、養老補貼及醫療保險等,且按照就近原則進行十戶聯保、簽字互保,此事引發關注。
隨著傳統佳節的臨近,燃放煙花爆竹再次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網傳聊天截圖顯示,在一個名為“華通業主B區群”的聊天群內,有名為“華通物業”的人員在群裏發出通知稱:接上級政府要求,自現在起至正月十六日,村裏所有人員所有區域,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相關家裏所有人員高齡補貼、養老補貼、醫療保險一律取消……按照胡同街道就近原則,十戶聯保簽字互保等。
毫不誇張地說,安陽市滑縣“華通世紀城”小區物業出台的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稱得上是“史上最嚴厲”的管控措施。特別是,就近原則進行十戶聯保、簽字互保條款,可能是最具“視覺衝擊力”的管控安排。
正因為如此,通知剛麵世,就引發了巨大爭議。十戶聯保簽字互保等條款,話說直白一點,就是讓鄰居之間互相簽字確保彼此都不燃放煙花爆竹。正如一位小區居民所言:“難道因為鄰居燃放了煙花爆竹,就要追究我作為對方鄰居的責任嗎?”這分明是燃放煙花爆竹管控“搞連坐”,與我國的依法治國理念完全背道而馳。
202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關於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明確指出,違法犯罪行為人罪責自擔,不能株連或及於他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也明確認為,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都應當由違法犯罪行為人本人承擔,而不能株連或者及於他人,這是現代法治的一項基本原則。顯然,物業出台的“十戶聯保、簽字互保”條款,不僅是荒唐的,站不腳的,也違背了罪責自負的法治原則。
同時,根據《滑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第2號),所提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停止燃放,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項製度安排根本就沒有放鞭炮與將取消養老補貼硬性捆綁掛鉤,純屬物業擅自加碼,這不僅令不少居民感到困惑與憤怒,而且也與當地製度規定嚴重相悖。
1月21日,涉事物業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一通知是由於某工作人員錯誤轉發不明信息所致,物業方麵將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並在業主群內進行公告澄清。同時,當地街道辦事處也表示並未發布相關通知,強調一切以政府正式文件為準。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也算虛驚一場,“華通世紀城”小區業主不必再擔心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被“連坐”。事情告一段落,但對事件背後的追問不能就此劃上句號。燃放煙花爆竹管控不能無視社會法治與個人權利,每一項政策的出台,都應嚴格把關,嚴格審核,慎之又慎,不能與現行法律法規發生根本性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