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loading...
新聞頻道
  • 首頁
  • 新聞
  • 讀圖
  • 財經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時尚
  • 旅遊
  • 影視
  • 博客
  • 群吧
  • 論壇
  • 電台
  • 焦點新聞
  • 圖片新聞
  • 視頻新聞
  • 生活百態
  • 娛樂新聞
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生活百態 » 12歲女孩感染HPV,律師:17歲男友恐涉嫌強奸罪

12歲女孩感染HPV,律師:17歲男友恐涉嫌強奸罪

文章來源: 南方都市報 於 2024-12-17 00:26:30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12月16日,山東省新泰市聯合調查組就“12歲女孩感染HPV”通報稱,該女孩通過網絡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並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後發生性關係,目前其男友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此次事件中,男方的行為是否違法?可能承擔怎樣的刑事責任?南都記者采訪了法學博士、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作出解析。

女孩入院記錄中有“性生活史半年”記錄。

劉文華指出,當事女孩不滿14周歲。若其男友明知其不滿14周歲的事實,而與之發生性關係,不論女方是否自願,均以強奸論。此時,明知被害人的年紀,是犯罪構成要件。劉文華對南都記者介紹,法律上的“明知”包括知道和應當知道。對幼女年齡是否明知的認定,要結合男女雙方的陳述、雙方聊天記錄、女性的身體發育情況等證據來綜合認定。如果男方不承認明知,但女方身體明顯發育不成熟的,亦可直接認定為男方對女方年齡主觀明知;若女方雖然年齡不滿14周歲,但身體發育早熟,具有成年女性的性征,且交往過程中向男方隱瞞了真實年齡,男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女方年齡在14周歲以上的,也有被認定為無罪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因此,事件中被害女孩的男友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其17歲男友雖已達刑事責任年齡,但係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應當在法定刑基礎上從輕減輕處罰。

  • 海外省錢快報,掌櫃推薦,實現買買買自由!
查看評論(0)
  • 文學城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係我們
  • 招聘信息
  • 注冊筆名
  • 申請版主
  • 收藏文學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5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時熱點排行

心態已經崩了!在中國,逆市房東不如狗
中國留學生回國探親期間被捕 疑涉“危害國家安全”
1次是悲劇 4次是模式…於朦朧非首例 這人被反複提及
美拋“美台芯片五五分”震撼彈!台灣的時間到了
狗血!CEO偷情女下屬被捉奸後續:巨富丈夫當晚也…




24小時討論排行

萬斯:政府寧願關門 絕不給非法移民免費醫療
清華大學爆重大醜聞!多名師生帶遊客入校牟利被逮
川普召集全球800位將領講話 美媒:不能線上辦嗎
川普政策促人才流失 85位美國頂尖科學家轉向中國
中國“世界最高橋”正式通車 懸空於625米
YouTube將支付特朗普2200萬美元 了結法律糾紛
川普炫耀24K純金裝飾 網吐槽:根本平價賣場貨噴漆
黃仁勳“中國隻差美國幾納秒” 他是中共影響代理人?
黃仁勳質疑“對中鷹派”不愛國!川普前國師怒批
教堂槍案疑犯:入伍4年獎章拿手軟 兒重病難負擔
加州男子將性犯罪者折磨致死!自稱“感到很快樂”
黃仁勳語出驚人:中國晶片隻落後「幾奈米」
台積電內部掀赴美工作潮 員工打工為名實另有所圖
伊朗400公斤濃縮鈾被發現了 以總理:我知道在哪
川普次子大喊:“快抄底加密資產!” 專家警告
美情報:中國正迅速擴充商業渡輪船隊 為侵台做準備
文學城新聞
切換到網頁版

12歲女孩感染HPV,律師:17歲男友恐涉嫌強奸罪

南方都市報 2024-12-17 00:26:30

12月16日,山東省新泰市聯合調查組就“12歲女孩感染HPV”通報稱,該女孩通過網絡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並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後發生性關係,目前其男友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此次事件中,男方的行為是否違法?可能承擔怎樣的刑事責任?南都記者采訪了法學博士、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作出解析。

女孩入院記錄中有“性生活史半年”記錄。

劉文華指出,當事女孩不滿14周歲。若其男友明知其不滿14周歲的事實,而與之發生性關係,不論女方是否自願,均以強奸論。此時,明知被害人的年紀,是犯罪構成要件。劉文華對南都記者介紹,法律上的“明知”包括知道和應當知道。對幼女年齡是否明知的認定,要結合男女雙方的陳述、雙方聊天記錄、女性的身體發育情況等證據來綜合認定。如果男方不承認明知,但女方身體明顯發育不成熟的,亦可直接認定為男方對女方年齡主觀明知;若女方雖然年齡不滿14周歲,但身體發育早熟,具有成年女性的性征,且交往過程中向男方隱瞞了真實年齡,男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女方年齡在14周歲以上的,也有被認定為無罪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因此,事件中被害女孩的男友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其17歲男友雖已達刑事責任年齡,但係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應當在法定刑基礎上從輕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