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軌男友外甥後轉賬30萬挽回 2年後分手起訴返還
申度新聞
2024-12-10 10:31:30
戀愛賠償金能追回嗎?出軌後,為了挽回男友小許向男友小李轉賬30萬作為補償但是,終雙方還是未能修成正果。分手後,小許認為,自己付出的30萬元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有條件贈與,遂起訴至法院,要求小李將這30萬元歸還給她。小許的訴訟請求,能獲得法院支持嗎?
為挽回感情
支付30萬元賠償金
小許和小李於2018年相識,相戀。但是,在與小李相戀期間,小許並沒有做到對男友保持忠誠。
2020年,小李發現,小許與自己的外甥小李發生了不正當關係。憤怒之中,小李要求與小許分手。
為了挽回小李的心意,小許以書信的形式坦白了一切。她說:“我深刻地反省自己,為了隱瞞實情,我一次次的欺騙你,讓你心裏承受著巨大的痛苦。我現在決定痛改前非,用我的真心彌補我的過錯。”
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在此後的兩天內,小許向小李的銀行賬戶分兩次轉入了共計30萬元。
分手後
戀愛賠償金能追回嗎?
然而,2022年,小李還是和小許分手了。分手的理由為,小李發現,小許仍和自己的外甥保持著聯係。
二人分手後,小許要求小李將此前的30萬元還給她。
小許認為,當初自己將這筆錢轉給小李,是因為她相信小李會與自己結婚。這筆錢的性質,是基於維持戀愛關係,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有條件的贈與。如今,二人已經分手,結婚無法實現,小李理應將這30萬元返還給她。
小李則表示,他不會將這筆錢還給小許。在他看來,小許多次出軌,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傷害。這筆錢,是具有賠償性質的給付。
上海法院經審理認為,結合雙方陳述、同居情況,給付錢款的時間和性質,該筆轉賬的性質更接近於小李的陳述。即小許戀愛期間出軌他人後,為了與小李繼續交往而進行的自願給付。因此,這筆錢的性質,並非單純法律意義上的贈與。
在小許自願給付錢款後,雙方又繼續交往了兩年。因此,小許無權要求小李返還該筆款項。最終,小許的訴訟請求,未獲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