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習上廁所要開醫院證明?反人性的教育該停了
文章來源: 四環青年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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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相信這類教育的動機,是最大可能地提升成績,進而提升自己的教學業績,從而達到功利性的利己目的。在這樣的教育中,學生從來都是工具,是產品,而非完整的、鮮活的、獨一無二的人。
又是從新聞裏看到“自己”的一天。
近日,山東聊城柳女士向媒體反映,15歲兒子這幾天感冒,她交代孩子一定要多喝水,可是上晚自習近兩小時,班主任不讓學生上廁所,要去得先開醫院證明。
柳女士稱,孩子因憋時間太長,晚飯也不敢喝湯。她去找班主任溝通,遭對方反駁“別的孩子怎麽不去”“不跑操得有醫院證明,上廁所也得有證明。”
這讓我想起自己的中學時代。午休時間也是不允許出教室,包括上廁所。有一次吃壞了肚子,一開始想遵守規定,忍到午休結束,但是生理極限實在不允許,我隻好在同學們“錯愕”的目光中走出教室。不出意外,在樓下遇到了值班老師,他們不容解釋和商量,讓我在廣場罰站。
我很聽話地站了大概一分鍾,實在忍不了,總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在廣場方便吧。於是再次央求值班老師,結果對方嚴厲地質問我需要幾分鍾,我下意識說“十分鍾”,對方斬釘截鐵道,“五分鍾!快去!”我隻好一路小跑去廁所。蹲坑的時候,我是數著秒度過的,匆匆解決後,一路小路回教室。
在上樓的那一刹那,聽到那位值班老師得意道,“我就說吧,給他五分鍾足夠了。”
這段經曆深深印在了我的腦海裏,成了青春期的一道陰霾。
十幾年過去了,當我看到還有學生經曆和我當年一樣的難堪,下意識的想法便成了:我真的要生孩子嗎?真的要讓他(她)再重複我所接受的教育、我的人生嗎?
這樣的焦慮一點都不過分,而是像“想上廁所”一樣自然,甚至是生理性的。
當我們對某段記憶、某項事物充滿厭惡,如果沒有看到改變,它再次以某種方式呈現在眼前時,會產生生理性排斥。
班主任反懟家長,“別的孩子怎麽不用上廁所”,在有關教育的對話裏,我們經常會聽到類似的句式。這種比較既傷害人又強詞奪理。
孩子們不是一個模具裏生產出來的機器,每個人的身體素質、性格特點以及喜好特長都不一樣,有什麽好比的?比來比去,不過是為一刀切的教育方式找借口。
晚自習要去廁所,身體不舒服不能跑操,都要開醫院證明,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要開證明的言外之意是,不信任一個人的自述和袒露,隻相信官方的、帶有公章的信息。
就好比一個人感冒了,本來是可以通過看、聽等基本觀感判斷的,但班主任卻不相信學生,可能認為學生是趁機偷懶,隻相信醫院證明。人都有三急,如果開證明才能自由去廁所,那學生最好都先去趟醫院,這不更耽誤學習?
報道裏有個細節,柳女士堅持沒去開證明,班主任又讓孩子站了一節課。如果家長說法屬實,這種做法透露出威脅的味道:如果家長不依不饒,給老師找麻煩,遭殃的會是孩子。這樣一來,即便還有家長反感,恐怕也敢怒不敢言。
柳女士是個勇敢的家長,沒有被孩子罰站嚇住,而是跟班主任周旋到底。班主任說是學校規定,她就去找學校和教育局,對方都不承認有這種規定,強調是個別老師的不當行為。
我們又見到了經典的避責式回應,每個環節的踢皮球技法都勝過國足。事情發生在學校,哪怕隻是班主任的“土規則”,學校難道製止不了?
教育局的工作人員無意中透露一種更普遍的現象——“原來是有家長反映晚上上廁所的問題,還有家長反映不讓學生抬頭,這都不是學校檢查的那種,不是納入班裏考核的內容”。
既然之前有家長反映過這類問題,教育局有沒有管?管了班主任為何還敢這麽做?還是說,這些奇葩規定不納入班級和學校考核,教育局就不管?
當一種教育方式或管理理念表現出明顯的反人性特點時,我很難相信所謂的“都是為了孩子好”。
恕我直言,我隻相信這類教育的動機,是最大可能地提升成績,進而提升自己的教學業績,從而達到功利性的利己目的。在這樣的教育中,學生從來都是工具,是產品,而非完整的、鮮活的、獨一無二的人。
這並非危言聳聽。那個“晚飯不敢喝湯”的孩子和“試圖憋到鈴聲響”的我,不都已經成了被馴化的“忍者”嗎?
孩子終將長大,時間也許會慢慢衝淡一切,但總有些傷害難以和解。
連2024都隻剩二十來天了。希望孩子們能過得好一些,至少比當年的我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