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市的“影子中介”,與其背後的高返傭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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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手房嗎?不用中介費,我還給你傭金。

(深圳一在售樓盤門口,中房君攝)

樓市火爆之下,卻總有隱秘的角落。

11月,深圳一手住宅成交8076套,環比大漲94.5%,成為近4年的第二高點。與此同時,中房報記者從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了解到,在中介協會今年以來接到的信訪投訴中,涉及“返傭糾紛”的案件,相比去年增加了85%。

“新房返傭”的邏輯是,帶客成交後,中介將原本屬於自己的傭金,分出一部分給予買家,這既是一種促銷模式,也已是常見的行業潛規則。

然而,“事後回扣”的方式本身就屬於台下交易的灰色地帶,利益驅使下,最後中介以各種形式拖延兌現、甚至不兌現返傭的案例並不少見。

更確切地說,是從普通返傭,惡化至了“高額返傭騙局”。

近期,便有深圳購房者在購買龍華某新房時,遭遇此類返傭騙局後大鬧售樓處,有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告訴中房報記者:“有中介承諾給那個購房者返高傭,成交後就把購房者拉黑了,找不到人了。”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也表示,投訴到協會的僅僅是此類返傭糾紛的冰山一角,對這類非合規主體查處亟待行政甚至司法部門的介入,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深圳樓市沒有新鮮事,人性不變,市場也不變,有火熱行情下剛需跑步進場的“人氣盤”、“網紅盤”,也就同步有了售樓處門口攔車攔人、高返傭電話騷擾等亂象的愈演愈烈之勢。

“買一手房嗎?不用中介費,我還給你傭金”,這樣的陷阱,總有人提醒,也總有人上當。

01

考驗人性的返傭金額,謹慎又貪婪的購房心理

不管是中介“返傭”還是房貸“返點”,現實情況是,房子作為大宗消費品,買房人往往很難拒絕這些有所返利的選擇。

中介老梁告訴中房報記者:“以深圳一套總價500萬元的新房來算,開發商給第三方中介的傭金點數是4個點,也就是20萬元,返傭一半就是十萬元,打工人買房怎麽可能不在意這筆錢?更不用說那些騙客戶可以高返傭、全返傭的。”

購房者小亮是今年11月上車龍崗的剛需一族,出於首次置業的謹慎,小亮選擇的帶看中介是自己認識多年的朋友,也是因此,小亮表示,朋友給自己的返傭比例比普通客戶高,為60%,總共7萬元。

“我們沒有簽返傭協議,買房簽認購書那天中介先轉給了我們兩萬元,剩下的是等網簽後開發商就可以結傭,到時再返給我們,預計兩個月以內。”

小亮還告訴中房報記者:“如果開車去現場看房,一定要把車裏的臨時停車電話遮擋住,帶我看房的中介朋友忘了遮擋,一天能接到十幾個同行電話騷擾。”

10月份在龍華某樓盤完成置業的李先生表示,自己看房半年多,不僅接觸過不同的中介,且每次都會在進售樓處前,會讓中介和自己簽好返傭協議。

“我們看了這個中介的身份證、營業執照,也保留好了聊天記錄以及電話錄音證據等等,而且我們是要求提前返傭的,雖然會比網簽後返傭少,但畢竟算下來也是十幾萬元,還是非常考驗人性的,謹慎點好。”

表麵上看似多贏的返傭,背後實則暗流湧動,充滿了不確定性以及風險,對此,龍崗中介人員小龍直指“是因為人性的貪婪”。其告訴中房報記者,10月份其曾帶客戶到訪龍崗某樓盤看房,後續,該客戶表示“有開發商內部銷售人員願意給我返傭25萬”,但就在付完首付之後,該客戶幾天後便聯係不上這名所謂的“開發商內部人員”。

“騙子開出的條件永遠是最好的,後來這名客戶帶著全家人去售樓處大鬧了一場,還報了警,開發商也很無奈,他們既沒有那個銷售人員,也沒有給到第三方那麽高的傭金,隻能給這個客戶退房了事。”

小龍說道:“其實很多高返傭的話術和騙術都不高明,但很多客戶啥也不管,就看誰給的返傭多,在貪心的驅使下,連基本的常識都喪失了,而且直到最後發現被騙了,很多客戶還不好意思承認。”

02

無孔不入的“影子中介”,被洗腦的購房客戶

後續,中房報記者從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了解到,截至2024年11月25日,中介協會今年受理的此類投訴就有28宗,涉及返傭金額達163.87萬元,實際向消費者兌現了僅24.4萬元,“高返傭”承諾的背後,甚至是一分不返的欺詐行為。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秘書長華洪表示,新房“返傭”行為涉及多方利益主體,包括開發商、新房代理分銷平台、中介機構及人員、消費者,彼此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又缺乏統一規範,其中任一環節出現問題,都將導致返傭未兌現而產生糾紛和投訴,每一單投訴的背後都是一場消費者、經紀人利益與開發商的三輸亂局。

“同時,我們在投訴中發現,雖有業內人士參與,但相當一部分比例是一些黑中介及影子中介,因經營成本低,通過無底線返傭獲取客戶”,華洪表示。

所謂“影子中介”,是指遊離於房地產行業監管之外,可能引發係統性風險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問題的各類相關機構、人員及其業務活動。在表現形式上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名為“顧問公司”、“投資公司”、“谘詢服務”的機構,其核心在於刻意區別於一般房地產中介的作業模式,通過線上及各類APP後台、微信群等方式隱蔽作業,刻意繞開行政部門直接監管與行業組織自律規範。

11月中旬,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曾明確發出一份抵製返傭的倡議,倡議各新房分銷平台、房地產中介機構及互聯網涉房營銷自媒體,應堅決抵製並采取有效舉措禁止下轄人員、分銷合作方以返傭、返還提成等不正當手段誘騙消費者。

值得關注的是,在中介協會的發文下麵,許多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紛紛留言表示支持。經與業內人員交流采訪,不少中介人員反饋,“騙子同行”的無孔不入,以及客戶對返傭金額的不切實際,讓真正的中介居間服務在樓市火熱之時,顯得寸步難行。

龍崗中介人員小陳告訴中房報記者,“帶客戶去看了幾個項目,一圈下來,發現無論怎麽遮擋或保密,客戶的電話號碼總會被一些不知道哪來的中介獲取到,然後他們就會不停地換人給客戶打電話,報高返傭傭金,再報低房源價格,不停給客戶洗腦,輪番轟炸,這兩個月我和同事都因為這樣的事情‘死’了好幾個客戶了。”

事實證明,並非高返傭的騙局有多高明,往往隻是人性不堪一擊。

龍華的中介人員胡先生也談到:“確實有遇到客戶突然就獅子大開口,傭金總數15萬元左右,就說有人給他返傭14萬元,還質疑我怎麽返得那麽少。但客戶不知道的是,我們是真給,而人家則是陷阱,那個客戶最終一分錢返傭都沒有拿到,隻能自認倒黴。”

03

官方、開發商、行業組織

市場多方“苦返傭久矣”

今年6月,深圳官方也曾下場整治“違規交易”。

彼時,深圳市光明區住建局發布了一份《關於規範在售房地產項目經營活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部分未備案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未備案未實名登記的自媒體“房產專家”、已登記的房地產從業人員以個人名義等,通過房地產分銷平台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收取費用,並且在產生糾紛後未能及時、妥善解決,甚至采用失聯、“拉黑”等手段逃避責任,影響消費者依法維權。

同時,中房報記者在深圳市場走訪中也了解到,實際上大多在售樓盤項目均會聲明“禁止任何返傭返點等不正當市場行為”,甚至部分人氣較高的樓盤,有開發商還會在售樓處外圍,循環播放“項目有內場銷售,切勿盲目相信項目附近‘打街霸’中介人員,謹防上當受騙”之類的廣播提醒看房者。

龍崗區一在售項目的營銷負責人向中房報記者坦言,“其實,開發商同樣苦返傭久矣”。

“開發商一般都是禁止中介返傭的。一方麵,各家中介人員通過返傭搶單,各中介平台已經形成惡性競爭,而且,中介可能還會通過返傭來截留開發商的自有客戶,甚至會出現中介以高返傭,鼓動已購房客戶退房重構的極端情況。”

另一方麵,該負責人還指出,返傭很容易出現中介後期不兌現,客戶拿著和中介簽訂的返傭協議,前往售樓處找開發商維權、也影響開發商正常銷售的情況。

那麽,所謂“返傭協議”,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應?返傭被騙,這一紙協議又是否可以起訴?

廣東瑞軒律師事務所律師範瑞琪表示,“一般而言,隻要雙方均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約定的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意思,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通常被認為是合法有效的,具備法律效力,但如果購房返傭協議存在欺詐行為,如虛假陳述或隱瞞關鍵信息,可能會導致該協議可撤銷。”

範瑞琪提醒,當中介人員反悔不兌現,購房人可以起訴對方支付,需準備的證據材料或包括返傭合同、購房合同及任何相關的書麵承諾或協議,如果沒有書麵文件,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均可以作為依據。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也認為,長期來看,返傭引發的行業亂象嚴重影響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生態,最終也會使消費者利益受損。包括所謂“提前返傭”,也隻是中介吸引客戶的手段,實質上是用購房者鎖定新房房源的確定權而牟利,並非真正地履行返傭承諾,且其不兌現違規操作成本也很低。

即使購房者與中介簽訂“返傭協議”,由於主客觀因素疊加,協議兌現存在不確定性。一旦開發商拖欠傭金極易導致代理平台倒閉、經紀人上訪投訴,以及與購房者間的“返傭協議”無法兌現,便形成了“三角債”。

換句話說,在返傭金額落袋為安之前,實際上所有的“返傭”、“高返傭”,均隻是美好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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