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寧市人民醫院胸外科主任、主任醫師劉磊過人行橫道時被撞,因傷醫治無效逝世,享年45歲。據家屬及醫院方透露,事發時路口黃燈持續閃爍,肇事司機開車看手機,過斑馬線時速度未放緩。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律師向九派新聞表示,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司機開車看手機,在下坡處本應減速慢行,卻沒有減速,也沒有認真觀察,致一人死亡,如果認定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取得家屬諒解,有可能宣告緩刑。
劉磊。圖/海寧市人民醫院
據九派新聞此前報道,逝者母親講述,事發當晚,劉磊把車停好後過馬路回家,差三四步路走到斑馬線中間的綠化帶處,此時紅綠燈為黃燈持續閃爍,一輛車下坡經過此處,車主看手機未注意,導致車輛左側掛到劉磊腰部,將其撞倒,頭部著地,撞在綠化帶三角形的墩子上,當場受傷昏迷。
海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海洲中隊一位民警稱,事發於夜晚,兩個人都沒看清。其稱,在人行橫道上,行人具有優先通過權,車輛應該讓行。此次事故的具體責任劃分,需等待相關部門判定。
九派新聞記者 楊冰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