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4周孕婦被砸斷腳趾後 高空拋物維權仍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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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0:38:11
一個不道德的行為,究竟屬於“罪”還是“非罪”?
第一次宮縮後近三天,劉曼妮終於等到那一聲啼哭。孫智豪在社交平台記錄了妻子順利生產的喜訊。
很多人這才想起3個月前的那則新聞——8月24日晚,一位孕34周孕婦被高空拋物扔下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砸中右腳,導致兩根腳趾嚴重受傷。
這位孕婦正是劉曼妮。
最近,原本住在29樓的劉曼妮,搬到了一棟低層的住宅裏。這一案件最終被定性為刑事案件。確定可疑樓層、上門提取DNA、鎖定並逮捕拋物者、完善傷殘鑒定報告並等候起訴,整個過程十分順利。
但這樣的情況並非高空拋物事件中的常態。
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拋物作為刑事犯罪被正式寫入刑法。
在三年多的具體實踐中,在沒有警方協助的情況下,如何找到拋物者?找到拋物者後,執法部門的處罰力度是否到位,是否引起公眾足夠的重視?如果找不到拋物者,又有多少人會選擇起訴整棟樓這一成本巨大的維權方式?
城市高樓中的人們被困在這些問題裏。“自認倒黴”變成一種心靈上的寬慰,而高空拋物現象卻始終屢禁不止。於是,它隻能成為生活中不知何時何地會發生的“小意外”,直到下一個足以稱得上“悲劇”的案件再次衝擊公眾的視野。
天降油瓶
對劉曼妮來說,8月24日是一個至今想來依然心有餘悸的日子。
這天晚上,她和丈夫孫智豪像往常一樣,下樓散步遛狗。她將生活垃圾扔到單元門外的垃圾桶,丈夫在前方幾米處等她。被從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中時,驚嚇比疼痛更早一步到來。
“我嚇到了,感覺可能有個瓶子砸到我,腳肯定是受傷了”,劉曼妮回憶。
很快,一種“火燒的感覺”從右腳傳來,劉曼妮開始大哭。當時,她懷有34周的身孕,肚子已經大得在正常走路時無法看到雙腳。
聽到哭聲後,孫智豪轉身看到坐在地上的妻子和散落的玻璃碎片,第一時間報了警。電話那頭,民警詢問是否需要救護車,孫智豪脫下妻子穿著的洞洞鞋查看傷情,發現鞋底已被鮮血浸滿。
“第三根腳趾隻剩下半截,第四根腳趾像炸開一樣,指甲已經沒有了。”孫智豪心疼妻子,也怕她日後感到自卑,希望斷指能盡量被接上。
劉曼妮的拖鞋被砸穿。
在民警的推薦下,他們來到一家以骨科見長的軍事醫院。一位骨科主任表示,正常人接骨後斷指的存活率也隻有三到五成。而對於孕婦來說,術後無法使用加速血液流通的藥物,直接清創縫合才是最保險的選擇。再加之,接骨手術起碼要做六到七個小時,這是劉曼妮和腹中胎兒都難以承受的時長。
為了最大程度減小對胎兒的影響,醫生在劉曼妮的腳心打了一針局麻,為她進行了修複手術。
“我現在看這個腳趾真的好醜,絕對不會再穿涼鞋。”劉曼妮至今依然沒有完全接受失去半截腳趾的事實。但她也認為,自己已是不幸中的萬幸,被砸的瞬間,劉曼妮的右腳是抬起的狀態。“如果我那一步踏下去了,它就砸在肚子上,可能小孩就沒了;如果走得再快一點,砸在頭上,可能我就沒了。”
事發當晚從醫院回家時,越靠近拋物樓棟她就越心慌,坐在輪椅上控製不住地出冷汗和發抖,“一閉眼就是那個畫麵”。
她事後才知道,砸中自己的是一個容量550毫升的芝麻香油瓶。瓶身上半部分完整,瓶底受到撞擊後完全炸開。
被高空拋物扔下的芝麻油瓶。
受傷的劉曼妮,丈夫陪在身旁。
2023年11月,北師大博士生張進帥、李金珂基於對136份刑事判決書的分析和考察,發表了一篇題為《高空拋物犯罪的特點、成因與治理對策》的論文。其中提及,我國高空拋物罪案件中犯罪人所拋擲的主要物品,正是“芝麻香油瓶”一類的生活垃圾。
今年夏天,河北人王琦停在小區裏某高層住宅樓下的車被一袋從15樓從天而降的生活垃圾砸中,全景天窗和內置骨架全部碎掉。當時正值高溫多雨天氣,垃圾中夾雜著中藥渣和綠植,等他發現時,已滋生了不少蛆蟲和蟑螂。
這不是王琦第一次遭遇高空拋物。此前,他的車也曾被砸過,但不及這次嚴重。他也曾三四次親眼目睹小區裏其他私家車被砸。“都是用塑料袋裝著的生活垃圾”,他回憶,去年冬天有一輛車也在同樣的位置被砸,“後玻璃碎了,被砸後停在那裏有一個多月”。
王琦發現車被砸時,車內已一片狼藉。受訪者供圖
而有些時候,高空拋物看似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卻帶來更加持久的困擾。在北京工作的韓天是某老舊小區的一樓住戶,他經常在窗外的綠化帶上發現各式各樣的生活垃圾。今年5月的一天下午,他居家辦公時,窗外傳來“哐哐哐”的六聲巨響,六個玻璃罐子從天而降,裏麵的食物還沒有吃完。韓天被嚇了一跳。
“樓上住戶每次喝完牛奶都往下扔包裝袋,我甚至都知道他們家這個月買的是什麽牌子的牛奶,喝了多少袋牛奶。”韓天哭笑不得。
一開始是生活垃圾,後麵逐漸演變成金屬擺件、掃把、剪刀等重物,事態似乎變得不受控製。
盡管沒有造成實質性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但持續的高空拋物給韓天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困擾。“就像一隻癩蛤蟆趴在腳麵上,雖然不咬你,但每天都在膈應你”,韓天說。夏天,生活垃圾散發的異味讓他無法開窗。去年春天,他本想在綠化帶區域種些花草,直到現在依然沒有種上。
六個從天而降的玻璃食品罐落在韓天的院子裏,偶爾還有酒瓶。受訪者供圖
鎖定拋物者
韓天是通過生活垃圾中快遞包裝上的信息才確定,拋物者住在七樓。相比之下,對於孫智豪和劉曼妮來說,鎖定拋物者更加有跡可循——事情發生前,專門的防高空拋物攝像頭已經覆蓋了小區的每一棟高層。
事發後的第二天,民警為劉曼妮和孫智豪做了筆錄,並調取了攝像頭的監控。
劉曼妮所在小區基本都覆蓋了防高空拋物攝像頭。陸冠宇/攝
然而,案發時是晚上,光線昏暗,孫智豪回憶,通過監控,隻能看見一條從低樓層出現的白色拋物軌跡,無法確定拋物者所在樓層。
很快,案件從鎮派出所被移交至縣派出所,由刑警大隊接手。嚐試多種方法無果,刑警決定通過DNA比對來鎖定拋物者。
這是一棟一梯四戶的32層住宅。孫智豪表示,根據芝麻油瓶下落的軌跡,刑警鎖定了可疑樓層,並對可疑樓層每層的第四戶業主(即邊戶)進行采樣。不到三天,孫智豪就被告知,拋物者已被抓獲。
事發樓棟為高層,事發地為出樓棟左手邊。朱雅文/攝
那天是9月2日,距離事發僅過去了9天。然而,在更多高空拋物事件中,這樣的過程和結局並非常態。
胡江居住在湖北一處高層老小區的三樓。今年6月,一個玻璃瓶從他所在樓棟的18層被扔下,砸碎了他家露台的玻璃和地板一角。安裝在露台的防高空拋物攝像頭記錄了全過程,胡江很快找到了拋物者,但對方不承認。於是,胡江報警。
在配合民警做筆錄、調監控、取物證後,胡江陷入了無盡的等待。據他回憶,第一次得到回複時,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了快兩個月。其間,他每隔幾天就嚐試聯係當時為其辦案的民警,總是被告知“那位民警不在,等他值班時再打來”“我們會轉告他”。
此前,胡江已多次被高空拋物砸到,也曾報過警。“就過來看一下,說找不到哪一家,要去調查,後來都不了了之”,胡江無奈。幾次下來,他感覺民警對高空拋物“不是很想管”。
刑警秦海洋已從警三十餘年。近年來,他持續關注與高空拋物相關的社會案件。他表示,一般情況下,民警到現場後會有基本判斷,分辨案件屬於“高空拋物”還是“高空墜物”,前者屬於刑事範圍,而後者係民事侵權。
但現實情況是,多數時候,現場留存的證據並不充分,因此難以在“拋”和“墜”之間準確定性。秦海洋也坦言,不可否認一部分民警出於不想“多管閑事”,傾向於將案件作為民事糾紛處理。
所謂“閑事”,與公安機關的內部分工有關。秦海洋表示,一般而言,派出所可以偵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案情清楚的刑事案件。以高空拋物為例,大多指的是能現場抓到拋物者且對方承認的情況。需要經過多次且使用多種手段調查才能確認拋物者的話,則會移交給上級公安機關的刑警大隊進一步偵辦,且前提是確實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2021年3月1日,高空拋物正式入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第一款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條明確,高空拋物罪的認定需要滿足一定的違法犯罪情節,包括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
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在高空拋物入刑之前,2016年至2018年,全國法院審結的高空拋物墜物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而受理的刑事案件隻有31件。後者中有五成造成了受害者的死亡。
秦海洋表示,若某高空拋物行為被確定為刑事案件,正常的辦案流程為:出警、受案、完成正常的立案程序,此後才能進行刑事案件調查,提取證據;嫌疑人抓到後,再報捕起訴。而DNA的采集、公共監控的調取等環節,正是“提取證據”的重要手段。這解釋了為什麽很多高空拋物案“去調查一下”後就不了了之。
前幾次被砸,胡江苦於缺少證據,他曾和物業溝通,希望小區能統一安裝防高空拋物攝像頭。“物業說他們說了不算,要全體業委會同意,走程序,後來也沒下文。”他隻能花近一千元自己安裝。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發布,進一步完善了對高空拋物、墜物的民事責任劃分。
其中明確規定,高空拋擲物、墜落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具體侵權人是第一責任主體,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順位在後的補充責任。
事情發生後,劉曼妮發現,小區各樓棟裏的電梯廣告都變成了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和處罰措施。社區還組織了專門人員,提醒居民將放在走廊窗台上的花草移進屋內,以防不慎墜落。
劉曼妮所在小區每棟單元樓門口都貼有標識。朱雅文/攝
“其實物業最多也隻能是宣傳。”她補充道。
河南人崔敏芬在小區裏被一袋混著幾顆葡萄和葡萄皮的生活垃圾砸中,一陣頭暈的感覺襲來,耳朵和側臉立刻發燙紅腫。
當時是晚上6點多,她聯係小區物業方。對方表示,不關他們的事,“若要處理,明天工作時間來登記”。第二天,物業工作人員查看她傷情後的第一反應也是“你這也沒什麽事呀”,這讓崔敏芬感到氣憤,並反問:“非要我被砸得頭破血流,你們才重視嗎?”
砸傷崔敏芬的那袋葡萄皮。受訪者供圖
崔敏芬被砸傷的小區入口,醒目的告示牌。受訪者供圖
成本
談起劉曼妮的遭遇,包括韓天、崔敏芬、王琦在內的多位高空拋物受害者都有所耳聞,一方麵,他們同情劉曼妮和丈夫的遭遇,另一方麵,又感歎劉曼妮的案件推進得快。
“她的事情足夠大,已經涉及嚴重的身體傷害了。”王琦說。
10月底,為了進行傷殘鑒定,孫智豪陪妻子去醫院給受傷的腳拍片。“片子上全是陰影”,孫智豪說,被砸傷後妻子沒怎麽運動,骨質疏鬆的嚴重程度讓醫生感到驚訝。
做完修複手術後已是孕期的最後兩個月,劉曼妮不能洗澡,不能正常走路,不能吃止痛藥,右腳必須始終保持抬起狀態。“腳隻要低於小腿就會充血,整個腳趾都很疼。”她說。上廁所時,她需要在丈夫的攙扶下,依靠左腳在地上一寸一寸地蠕動,才能“挪”到衛生間。
生產前,劉曼妮掛了整整兩天催產素,期間還經曆了醫生的手工剝膜,宮口才剛剛開到可以打無痛的程度。她回憶,當時和自己一起打無痛的另外兩個產婦,都在當晚順利生產了。而她的宮口開到四指後就停滯了,第二天早上接受了人工破水後,她才被推進分娩室。
“生的時候完全用不上勁”,劉曼妮猜測可能跟自己孕晚期一直躺著有關。中途,她開始發燒,喘不上氣。最終,在助產師的幫助下,她又花了3個小時才完成分娩。
但如今回想,劉曼妮和孫智豪都覺得,除了身體遭罪外,案件本身解決得十分順利,“警方積極主動完成了所有環節”。他們把重要的推動因素歸結為輿論壓力。
事發第二天晚上,看著因疼痛無法入睡的妻子,孫智豪在自己粉絲量甚少的社交平台上記錄妻子的遭遇。“發生好多事,心裏很煩,就是做一個心情的輸出口。”回憶發帖初衷,他沒有料到輿論將會發酵。
隨後幾天,上門的民警除了告知案件進展外,另一個任務就是勸孫智豪刪帖。“比較擔憂,因為有太多高空拋物事件最後都不了了之。”孫智豪說。在民警的反複勸說下,他將帖子設置成“僅自己可見”。
等了一兩天沒有消息,孫智豪希望能在妻子生產前把這件事處理完,於是又把帖子改成“公開可見”。“輿論壓力還是會有的,可能慢慢被上層看到了,案子被轉到縣派出所。”孫智豪猜測。
而對於多數不被看到的受害者來說,維權是一件顧慮重重且需要成本自負的事。
崔敏芬曾谘詢過律師,律師建議她向物業和警方施壓,逼迫他們找人。但她覺得“費時又費力,也不一定能找到人”。朋友也勸她,繼續追究當心被報複。
在無法找到拋物者的情況下,受害者唯一能做的是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起訴整棟樓,這意味著要做好“持久戰”的準備。“時間很漫長,消耗的精力非常大,請律師又是一筆費用”,胡江的律師朋友認為“得不償失”。
“家人覺得搭這麽多時間不值得,也不希望把鄰裏關係鬧得太僵。”胡江說。因此他也沒有在業主群裏公開聲討拋物者。但他表示,如果受到了人身傷害,肯定會起訴。
曆時兩個半月拿到了賠償款後,胡江覺得拋物者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其實我損失更大一些,地板損壞我都沒算。也花了很多時間,最後該賠償的也沒全部賠給我。”
王琦是自由攝影師,對他來說,維權的過程還伴隨著很多隱形成本。他原本接了一單外地的活,因為車子被砸沒去成。事發後把車拖到4S店,也是他自掏腰包。他總結,高空拋物受害者無論維權拿到了多麽圓滿的結果,都不可能挽回所有損失。
長期受到高空拋物困擾的上海人米婷婷呼籲更多相似遭遇的人一起來解決問題。她住在一棟高層的帶小院的一樓,每隔幾天,她就會在院子裏發現樓上扔下來的紙巾、煙頭、兒童玩具等雜物。
剛入住時,她每天都在業主群裏提醒。長期得不到改善後,她說過幾句難聽的話,結果落得一個“很難相處”的名聲。有一次,樓上有小孩扔下一根鋼管,她也不好多說什麽,“小孩和家長我都認識”。之前曾被砸壞的玻璃,她花了近一千元更換,也沒有向鄰居們追究。
攝像頭拍攝的米婷婷玻璃被砸瞬間。受訪者供圖
米婷婷被砸壞的玻璃,已是第二塊。受訪者供圖
米婷婷的感受是,即便高空拋物已入刑,但前提是有人受到傷害,各方才會有進一步的行動。“高空拋物沒有落到自己頭上,就永遠得不到重視”。
王琦有同樣的感受。“為什麽高空拋物一定要造成很惡劣的後果,才會被輿論和司法體係關注到?”他常常對此感到失望,但也覺得個體力量無法做得更多,與其他受害者聯合起來的想法也不現實。“就算在群裏說了又怎麽樣,有些看熱鬧的人甚至會覺得你是一個小醜。”
這一次,他修車花了5周的時間。他坦言,如果是小磕小碰,自己很可能不會維權,“各方麵成本太高了”。
誰在拋物?
砸壞王琦車子的是一位67歲的老年人,“我想象中可能拋物者生活條件不是很好,但他住的是小區裏最好的戶型,而且開的是一輛四十多萬的車。”他對對方的拋物動機感到不解。
在過往對高空拋物案件的報道中,“爭吵”“不滿”“省事”“孩子”是經常出現的詞匯。2021年底,有學者對當時裁判文書網上有記錄的26起高空拋物案件進行梳理,把高空拋物行為的原因主要分成了情緒宣泄、圖方便和看管不當三種,其中為了發泄不滿和圖方便的情況占到了近三分之二。
直至現在,劉曼妮和孫智豪仍然想不明白,向他們扔下芝麻香油瓶的那位年輕人是出於何種動機。
樓裏的一位低層住戶目睹了拋物者被警方帶走時的情景。“他說他看到警察把一個年輕人銬走了,大概20歲左右。”次日中午,警方上門告知了孫智豪找到嫌疑人的消息,但並沒有透露所在樓層。
據孫智豪了解,拋物者與其他人合租一戶,住在玻璃瓶掉落位置的上方邊戶,警方第二次上門時才采集到他的DNA,“第一次他好像躲掉了”。
11月6日,記者多次嚐試敲開樓棟邊戶的門。同樓的住戶大多表示知道孕婦被砸的事情,但對於拋物者的情況毫無了解。一位住在高層的住戶表示,“現在鄰裏關係都是這樣,關起門來互相不認識”。
孫智豪也曾試圖詢問過警方有關拋物者更多的信息,警方的回應含糊不清,孫智豪便不再多問。對此,秦海洋解釋稱,在刑事案件中,一般公安機關隻會告知基本案情、案件調查進展等信息,對個人信息的保密是為了保障嫌疑人的基本人權。
事發近一個月後,檢察院曾給孫智豪打過電話,表示對方律師想幫拋物者辦理取保候審。擔心拋物者取保候審後會有複仇心理,因此孫智豪沒有同意。
拋物者父親通過警方聯係上了孫智豪。“他爸爸是農民工,天天和我說家庭有多麽困難,希望獲得原諒。”孫智豪為難又壓抑,他覺得自己像是被道德綁架了。
不堪重負下,他刪除了拋物者父親的聯係方式,希望一切事項通過律師溝通。但整個十月,對方律師再沒有聯係過他。記者曾多次嚐試詢問對方律師具體情況,律師甚至因為時隔太久,無法第一時間回憶起曾代理過這個案子。
被關押期間,拋物者曾托律師給父親帶話,表示自己做錯了,連累了家人。律師也曾問他對受害者是否有想說的,得到的回答是“沒有”。這讓劉曼妮覺得“他可能平時品性也不太好”,“連句對不起都沒有,那就公事公辦吧”,她說。
目前,檢察院已經批準逮捕,待劉曼妮的傷殘評定結果出來,法院就可以對拋物者進行起訴。
在胡江看來,雖然有了相關法律,但“能不能按法定罪又是另一說”,他覺得法律在其中更多起到的是一種威懾作用。
維權過程中,他曾問過警方,什麽情況下高空拋物才構成刑事犯罪,得到的回答是“非常嚴重”。進一步追問什麽樣算“非常嚴重”,“他們也說不清楚”。
結合平時的工作經驗,秦海洋表示,高空拋物入刑法的時間尚短,在具體的認定層麵存在很多模糊地帶,入罪標準就是其中之一。這是日後司法解釋可以進一步努力明確的方向。
“很多民警在業務處理上也不是特別熟悉”,他坦言,在現階段,公安機關確定高空拋物是否走刑事案件流程,更多是以主觀判斷和輿論影響為主。
另外,並非所有高空拋物行為都會被定為“高空拋物罪”。秦海洋表示,一個月前核準死刑的長春高空拋物致死案中,拋物者通過形式上的高空拋物行為以報複社會,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群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主觀上是故意的,本質上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是比高空拋物更為嚴重的一種犯罪,最高刑期可達死刑。
也就是說,高空拋物嚴重與否,除了其造成的客觀後果,一個重要的判斷標準是拋物者的動機和目的。“對公安機關來說,涉及主觀因素的判斷是很困難且繁瑣的環節”,秦海洋說,往往需要搜集多方證據,再使用相應的訊問手段才能判斷。
超越民法典的規定,但又夠不到刑法的程度,對於那些“不夠嚴重”的高空拋物,如何填補這一立法上的“真空地帶”?
對此,去年8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中,專門作出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險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秦海洋形容高空拋物罪是一個“跨越在分界線上的新罪名”——一個不道德的行為究竟屬於“罪”還是“非罪”?到底是抓去坐牢,還是隻是批評教育一下就放走?在人們樸素的認知裏,“殺人犯法”“偷東西會被抓”是一種共識,但對於像高空拋物這樣不好的行為習慣可能會導致坐牢,這個邏輯推導的過程對普通人來說,是需要時間來接受和普及的。
細算下來,中國人“上樓”至今,也不過短短三四十年。1978年改革開放後,我國掀起了城市化浪潮,才開始探索建設高層住宅,以解決城市住房緊張問題。
“法律不是萬能的,高空拋物也不是抓幾個人就能徹底解決的。”在秦海洋看來,人們有時會對刑法有過高的期待,但實際上更重要的是人們觀念上的改變。
社交平台上,有和劉曼妮同小區的業主表示,事發後兩天,又看到有人往樓下扔東西。
如今,劉曼妮依然無法完全控製自己的右腳,受傷的兩個腳趾無法分開或彎曲。走路時,痛感隱隱傳來。但她已經逐漸從陰影中走出,考慮以後裝一個義趾。
韓天樓上的住戶還在持續拋物。韓天甚至在草叢裏發現了寵物龜被切下來的頭。在居委的溝通下,物業安排了保潔阿姨重點清掃韓天窗前的綠化帶。
韓天認為這不算是解決辦法,而且也會對保潔阿姨造成潛在危害。“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韓天感到異常煩躁,但又無能為力,“我非常理解各環節中每個主體各自的難處,但誰能來理解一下我?我是持續性的受害者,還不知道要持續多長的時間”。
在他發來的最新圖片裏,一個裝有兩個雞蛋的塑料袋掛在樹枝上,旁邊是生鏽的鐵柱,上麵貼著一張殘破的攝像頭標識。
韓天的情況依舊沒有得到改善。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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