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潑開水女孩返校複課後書包現威脅紙條 三疑點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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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廣東被潑開水女童 ”的父親丘先生告訴@瀟湘晨報 記者,其女兒返校複課後,於11日在女兒的書包夾層內發現一封恐嚇信,信件稱 “要你全家不好過”。丘先生立即報警,目前乳源縣警方、韶關市警方均已介入調查。紙條到底誰寫的?紙條到底什麽時候放進去的?是惡作劇還是真威脅?瀟湘晨報記者梳理了公眾比較關注的該事件三大疑點問題。

疑點一、紙條到底是誰寫的?

根據此前公開報道,9月29日,廣東韶關乳源乳城鎮中心小學(乳源八一小學)一名一年級女生在學校打開水時,一名高年級男生稱幫擰蓋子,隨後將開水潑向女生,致女生麵部、胸口、大腿燙傷,醫院診斷為二度燙傷。

事發後,乳源瑤族自治縣迅速成立工作專班開展傷者救治和事件調查。10月12日,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認定,男生李某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因事發時李某未滿十四周歲,乳源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對其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並積極履行民事賠償責任。

11月,受傷女生經過初期治療,恢複較好,返校複課,乳源縣主要領導向女童父親承諾,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11月12日,丘先生在網絡發布視頻稱,11日晚上小孩準備做作業的時從書包夾層內發現一張帶有恐嚇意味的紙張,上麵寫著“還敢在抖音發你女兒追責視頻,要你全家不好過。”

從字跡上看,丘先生稱,這封恐嚇信的字跡看起來不是正常書寫習慣,“故意寫得歪歪扭扭,像是為了不讓人辨認。”從寫恐嚇信的內容來看,似乎是為了阻止丘先生在網絡繼續反映追責問題。

目前,當地警方已經對紙條做了指紋提取,寫紙條的人真實身份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疑點二、紙條到底什麽時候放進去的?

據丘先生表述,孩子是9月29日受傷,10月2日該書包被帶到醫院,方便孩子學習。10月中旬轉院後,書包一直放在家裏。11月4日孩子返校上學,一直使用該書包,但沒發現紙張。

11月11日,他接女兒放學,因為之前使用的書包又舊又小,所以他帶著女兒去買了一個新書包。就在女兒整理舊書包的東西放到新書包的時候,在舊書包的夾層發現了這張紙條。

從紙張上的內容來看,紙張必定是燙傷事件發生,邱先生在網絡發聲追責之後才放入書包的。但這個書包伴隨著小孩從學校帶到醫院,又從醫院帶回,並又使用了一段時間。目前,並不能確定書包一定是在學校時被放進去的。丘先生稱,自己報警後,做筆錄時警方推測,這封恐嚇信不排除是很早之前就被放進去。“因為孩子受傷時,書包一直放在粵北人民醫院。”

疑點三、“惡作劇”?真威脅?“自導自演”?

也有很多網友對有人將這張紙條被放入書包的動機存在疑問。有網友分析稱,有可能是一場“惡作劇”,也有網友稱可能是怕此事影響過大,用這種方式威脅丘先生,還有網友認為,有可能是丘先生在“自導自演”,目的在於引起大家對此事的關注。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表示,如果此事為一般惡作劇,那麽可能還達不到違法犯罪的程度,但可能造成民事方麵的侵權。如果是有人利用紙條來恐嚇女孩和家人,那麽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也有律師認為,此行為如果情節嚴重,也會觸犯我國刑法。

另一方麵,如果是虛構相關情節,在網絡博取關注的,劉明認為,這種行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警方也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打擊處理。

目前,當地相關部門還在針對此事進行調查,律師表示,當地應當盡快公布調查結果,來回應公眾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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