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重慶彭水一男子因感情糾紛用菜刀劃傷同居女友15歲的女兒,致其輕微傷,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十日。11月14日,受傷女孩的父親邵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女兒身上十多處傷口恢複尚可,但到醫院檢測為重度抑鬱焦慮狀態。
據大皖新聞報道,女孩小邵今年15歲,父母離異後她跟著父親生活,而妹妹則跟著母親,由於共同生活在彭水縣城,她一個月也會去母親那裏過一兩個周末。10月31日22時許,小邵接到了母親的電話,前往母親的住處陪她。
小邵的母親姓冉,離婚後與陳某同居。冉女士稱,10月30日晚上,陳某酒後與她發生了爭吵,於是在31日晚上她喊了大女兒陪陪自己,沒想到再次發生衝突,陳某拿了把菜刀衝向冉女士。小邵在旁邊勸阻的同時用手機錄像,陳某竟拿著菜刀向小邵衝了過去。
邵先生稱,當日23時左右,他接到了女兒的求救電話,當他趕到時警察已到達現場,“我看到女兒渾身是血,手上胳膊上都是傷,比砍了我還心痛。”隨後,邵先生便陪同女兒前往了醫院進行急救,“傷口主要集中在胸口、手臂和手指上,一共有十幾處傷口。”
彭水縣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書(受訪者供圖)
據小邵拍攝的視頻顯示,陳某手持菜刀想衝進房間內,冉女士進行阻止,小邵則勸阻“叔叔你先冷靜”,隨後小邵發出尖叫,手機落地,鏡頭向上,陳某揮舞著菜刀進入了房間。
邵先生向極目新聞記者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小邵10月31日住院,全身多處皮膚裂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左手中指外周神經損傷,抑鬱狀態以及竇性心動過速。但令邵先生不解的是,陳某僅僅被行政拘留了十日,便在11月11日被放了出來,到目前為止連道歉、賠償沒有,女兒受傷後的住院費由邵先生和冉女士分別墊付。
彭水公安局警情通報(圖源:平安彭水)
據“平安彭水”11月14日發布警情通報:經調查,10月31日22時許,陳某(男,39歲)在紹慶街道濱江路218號家中飲酒後,因感情糾紛與同居女友冉某(38歲)發生爭執,陳某持家中菜刀辱罵威嚇冉某,並用刀麵、刀背拍打。冉某女兒邵某(15歲)攝像勸阻,陳某持菜刀揮舞中將邵某劃傷。冉某、邵某隨後離開現場,冉某借用鄰居手機報警。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將嫌疑人陳某控製,將傷者邵某送醫救治。冉某右手手背輕微劃傷、右大腿部分淤青,表示無需前往醫院診治,不要求傷情鑒定。
警方通報還稱,邵某經醫院診斷,多處皮膚裂傷,軟組織損傷,左手中指外周神經損傷。經法醫鑒定,邵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11月1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陳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五百元罰款處罰。
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心理健康測評報告(受訪者供圖)
11月14日,邵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經過多天的住院治療,女兒的傷口恢複情況尚可,但精神上出現重度抑鬱和焦慮情況。據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的心理健康測評結果顯示,小邵可能存在重度抑鬱焦慮狀態,常感到呼吸不暢,情緒緊張,可能會有難以入睡,入睡後也易做噩夢等症狀。此外,邵先生還稱,跟著冉女士的7歲小女兒也受到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