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貴州遵義當事人頌女士(化姓)通過姐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她要求追究師傅的刑事責任,
“目前,我們準備提出行政複議,希望警方提取證據進行刑事立案偵查。”
>>>診所下班
“她能說話,但眼睛看不見,她當時也不敢呼救”
“她是我妻子的親妹妹,今年25歲,是殘疾人。”11月6日,當事人頌女士(化姓)的姐夫介紹,頌女士是因為一場車禍導致重度顱腦損傷、雙眼全盲,造成一級殘疾,後選擇在遵義市新蒲區一家中醫診所進行針灸治療。
“為了更好更方便地治療,考慮到以後的謀生,今年6月份易某(化姓)收她為徒,不成想讓她一個殘疾人再次受到傷害。11月4日下午6點半左右,就在他的中醫診所裏發生的,他是強製猥褻。”
姐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易醫生以全身按摩為由讓她脫光衣服,她當時是上下身全裸,他在她身上塗抹精油,趁機撫摸、親吻她的胸部、下麵,不顧她掙紮,按住她的雙手、雙腿,在她反抗時,他還繼續強製猥褻……”
姐夫表示,具體案發地點位於中醫診所治療室一張床上,並沒有監控。“診所監控隻在抓藥大廳有,他是在大廳後邊一個做治療服務的小隔間裏,那裏有一張類似單架床,並不寬。”
“她能說話,但眼睛看不見,她當時也不敢呼救。”姐夫解釋稱,即便呼救也不一定有人聽到,因為案發時診所已經下班,易某提前將其他工作人員支走。“當時隻有他和我妹兩個人,他雇了一個小徒弟和一位醫生,平時他們下午5點半下班,但當天下午4點多,他就叫他們回家了。”
>>>當晚報案
“覺得惡心回家後洗澡,沒提取到關鍵證據”
姐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我們11月4日晚上9點多報案,民警當天晚上做完筆錄帶我妹妹去做檢測,沒有從體內提取到關鍵證據。當天案發後,我妹妹覺得害怕,覺得惡心,她回家以後第一時間就洗澡了,但是她換下來的內衣內褲我們是保存了的,沒有洗,所以,現在警方隻是以猥褻行政立案,提供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
“民警說從她身上沒有提取到,是不是就沒有現場物證?警方說沒有物證就以行政立案。”
姐夫認為警方辦案調查應該嚴謹,“第二天上午,民警將他帶走,但沒有去他診所搜集提取衛生紙、一次性床墊等物證,現場擦拭的衛生紙就在診所裏,她的內衣內褲民警也沒讓我們遞交。”
據這位姐夫介紹,小姨妹胸口位置有明顯的抓痕,“在分局,民警帶她去做檢查,脫了衣服,在她姐姐陪同的情況下,有個女民警看到她胸部有一條抓痕,拍了照。”
>>>教學按摩
“醫生讓盲女脫去上衣,以胸部保養為由進行撫摸”
據頌女士親屬介紹,就在半個月左右前,易醫生也是說教學按摩,讓頌女士脫去上衣,以胸部保養為由進行撫摸,但頌女士因為害怕也沒有給家裏明說。
知人知麵不知心,頌女士的姐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易醫生如此的品行簡直是對師徒關係莫大的玷汙。
“他倆還是師徒關係,他的行為應該受到譴責。她6月份拜師時,他當時要3萬元,後麵他覺得她是殘疾人,才沒有收這個錢,但是吃藥治療也要花2萬多。”
姐夫表示,小姨妹在中醫診所沒有工資,“就是每天過去跟著他學按摩,一般是早上10點半送她過去,11點半接回家吃午飯,下午2點半再去,下午5點左右再接回來。”
“目前,我們準備提出行政複議,希望警方提取證據進行刑事立案偵查,我還準備到衛生局去舉報他。”
姐夫告訴記者,“我谘詢了法律人士,也認為這已經構成強製猥褻。我也打了法律援助熱線谘詢,我們認為這是強製猥褻。我妹妹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她是盲人,她全裸的情況下,有異物入侵下體,這個情節太惡劣,這不是簡單的普通猥褻,如果隻是拘留幾天就沒事了,我們認為處理太輕。”
>>>警方立案
“48歲醫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其家人聯係過盲女”
11月6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易醫生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頌女士的姐夫表示:“他的電話現在已經打不通,他的家屬聯係過我妹妹,但是她是個盲人,思維反應也比較慢。”
據姐夫介紹,易醫生今年48歲,“他的診所現在是無人狀態,他是去年搬過來的,開了有兩年時間。他的家人以前來過診所,他成家了,有兩個孩子,一個是在外省讀大學,還有一個孩子十多歲。”
11月6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一位辦案民警表示不便接受采訪。記者聯係轄區派出所,民警答複稱:“一般正在辦理的案件,案件情況不會對外透露。”
新蒲分局轄區派出所11月5日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顯示,11月4號接到新浦新區頌女士被猥褻案的報案,派出所已立案。
此外,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新蒲區衛健局,了解易醫生開辦診所和行醫資質,工作人員答複稱:“如果說備案診所的話,是在我們這裏有備案的,他是有備案證的,隻要有備案證就是合法的。”
工作人員表示:“診所醫生是否注冊,如果需要查詢,需要持本人委托書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