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輪奸,領導下跪求饒,如今孩子自殺卻不管不問
文章來源: 追月數星的朋友圈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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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甘肅女生小燕(化名)遭多名男子性侵案,事發於2021年7月,當時小燕僅12歲。報道稱,當地公安接到小燕報案後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但不予立案。2022年5月,小燕的叔叔將小燕的遭遇寫成舉報信,公布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輿論關注後,當局推翻不立案決定,重新拘留犯罪嫌疑人。2023年4月,甘肅一法院判處四名被告六年至15年有期徒刑,另有1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其中黨紀政務處分8人、調離公安係統等組織處理6人。2024年10月26日,微信公眾號“追月數星的朋友圈”刊文稱小燕確診重度抑鬱症,家庭無力承擔治療費用,已致信當地政府要求提供資金和醫療援助。文章稱,辦案期間有當地領導要求小燕家人不要追究警方的責任,小燕家人拒絕。原文結尾附有公眾號作者與小燕的叔叔的微信聊天記錄。
“老師你好,我是甘肅臨夏12歲女童家屬,想向你求助。”
昨天早上,讀者馬衣思麽(回族名)通過後台添加我微信並向我求助。我問他有沒有材料,他把《致政府的求助信》發給了我。
我這才知道,他是小燕(化名)的叔叔。兩年前,小燕遭三名男子輪奸的新聞轟動全國。馬衣思麽自稱,為了平息輿論,當地領導跪著求他不要報了,孩子以後的生活、上學、看病,他們管。
今年7月7日,馬衣思麽帶著小燕去北京做了全麵的精神檢查,確診為重度抑鬱,有自殺傾向。
“我們現在麵臨著高昂的治療費,家屬真的無能為力,本人因為這個案件足足奔跑了三年有餘,負債累累,處境艱難。侄女的病情,給我和家庭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壓力。”馬衣思麽說。
為了應對這一困境,他已經嚐試了各種可能的辦法,求助了臨夏市人民法院、臨夏市公安局,“因為之前我堅持處理辦案人員,他們嫌我是個廁所裏的石頭,報複打壓我,以至於現在不管或者就是各種推拒絕。”馬衣思麽說,“孩子上兩天因為自殘,被我接回來了。我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陷入了絕望。”
小燕手上留下的刀痕
小燕出生於2009年3月,住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和政縣的山村裏,父親患有“小腦萎縮”,情緒暴躁,容易傷人,常年被關在家裏,母親在生下她後,未等她足月就離開了這個家。小燕平時由爺爺奶奶照顧,由小叔馬衣思麽在青海打工支付撫養費用。5歲時,小燕右手受傷,被截去了4根手指。
2021年7月暑假,12歲的小燕學會了用奶奶的手機登錄社交媒體。在微信上,開始有成年男子叫她出去玩,被她拒了。7月30日那天,當“網友”提議帶她去公園玩,她想到之前跟奶奶去城裏,奶奶沒有允許她去公園,出於賭氣,她就答應網友去了。
這天晚上,身在青海的馬衣思麽接到母親的電話,說小燕丟了,他當晚趕回臨夏。找了兩天,到8月2日下午4時,在派出所手機定位的幫助下,確認了小燕在離家20多公裏的臨夏市中心廣場,他和母親及兩個民警趕到廣場,終於找到正在廣場上徘徊的小燕。
馬衣思麽回憶說,見到小燕第一眼,發現她滿臉驚慌失措,甚至有些驚恐,既生氣又著急的馬衣思麽就打了侄女兩巴掌。挨打後,小燕一下躲到奶奶的懷裏,說她被人強奸了。
據小燕自述,從7月30日下午到8月2日,她被“網友”控製,“強行與我發生了關係,還不是一個人,是三個人,那些人二十七八歲,我想走,他們不讓走,我因為羞恥沒有回家”。
馬衣思麽為小燕梳頭
陪同尋找小燕的民警來自臨夏州和政縣,由於小燕控訴的強奸發生在臨夏州臨夏市,案件交給了臨夏市公安局處理。警方讓小燕給三名嫌疑人發信息,他們驅車到達廣場後將三人抓獲。
2021年8月6日,臨夏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據媒體報道,此案在最初辦理時,由於嫌疑人都拒絕承認知道小燕不滿14歲,並且是主動約會網友,因此未予立案。
經申請刑事複議、複核,到2022年農曆新年之後,馬衣思麽打電話催問,臨夏市公安局刑警隊的馬隊長告訴他本案予以立案了,“三名男子抓了兩個,另一男子不構成犯罪,罪名不是強奸幼女,是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
馬衣思麽感到納悶,因為《刑法》中並沒有“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相似的罪名為“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果然,此案移交至臨夏市檢察院,檢察院決定不予逮捕,公安抓的人也辦理了取保。
馬衣思麽說,此事經媒體引爆以後,“2022年5月30晚,不知道是誰安排我侄子拿來60萬現金,讓我媽給我說,不要再鬧了,讓媒體不要報道了,我還是沒要錢,我要的不是錢,是孩子一輩子的名聲,要的是法律的公正公平。”
第二天,三名犯罪嫌疑人被臨夏市公安局重新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強奸犯罪”。
案件辦理期間,還有領導來找馬衣思麽,說隻要他不追究警察的責任,他們會安排好判決,也就是多判再給點錢,“我說不行,我要的不是錢,要是的是公平正義!必須追究那些警察的責任,那領導起身就走了。”
2023年4月17日下午,臨夏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強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強奸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於2021年7月30日,強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馬某乙對馬某甲、司某某強奸行為提供幫助。被告人周某某於2021年7月31日,強奸未成年人。
臨夏市人民法院認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應依法嚴懲。
法院最終對被告人馬某甲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被告人司某某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對被告人馬某乙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判決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90000元,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心理疏導費等4500元,共計94500元。
對被告人周某某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判決被告人周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30000元,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心理疏導費等1500元,共計31500元。
另外,臨夏州市檢察、公安機關12名履職不到位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被問責處理,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同時組織處理2人)、調離公安係統等組織處理6人。
馬衣思麽說,雖說三名男子被判刑,法院也判了12.6萬的賠償金,事情也過去了三年,但侄女的精神狀況一天比一天差,自殘!吃藥!自殺!他帶侄女走訪了很多大夫也無濟於事。
今年七月份,在媒體朋友幫助下,馬衣思麽帶著小燕去北京做了全麵的精神檢查,確診為重度抑鬱,有自殺傾向。
小燕的健康問卷結果分析報告單
“我們現在麵臨著高昂的治療費,家屬真的無能為力,本人因為這個案件足足奔跑了三年有餘,負債累累,處境艱難。侄女的病情,給我和家庭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壓力。”馬衣思麽說,為了應對這一困境,他已經嚐試了各種可能的辦法,求助了臨夏市人民法院、臨夏市公安局,但都未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如今,我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陷入了絕望之中。”
在《致政府的求助信》中,馬衣思麽提出兩個請求:
1、請求州委州政府領導給予孩子醫療費用的上幫助,盡早讓專業心理老師對孩子的病情幹預。
2、 請求州委州政府的領導給孩子換個學校換個學習環境,讓孩子不在活在無盡的流言蜚語中。
另外,馬衣思麽還堅持控告,要求追究當初辦案人員的濫用職權罪,“因為他們涉嫌犯罪了,他們隻是換了個工作環境,何曾想過這個女孩子以後一生怎麽辦?在當地怎麽的生活?未來怎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