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歲兒童在四川綿竹一家鄉鎮衛生院注射狂犬疫苗期間,應該三天分兩次注射完成的加強針被醫生一次性注射完,並安排了三天後再注射一針。家長擔心會對孩子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日,四川省綿竹市衛生健康局在回應中明確,這名兒童完成2劑次狂犬疫苗加強接種,間隔3天後無需再次加強接種。對此,該局已責成麓棠鎮衛生院對犬傷門診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據注射疫苗兒童家長在問政四川網絡平台投訴稱,2024年5月,家裏小朋友被貓抓傷,打了狂犬疫苗。6月11日5針打完,但在10月9日又被貓抓破皮,再次去當地衛生院打狂犬疫苗。家長稱,當時谘詢了需打3針加強針。不過,醫生看了說明書之後又說要打4針,經反複確認,醫生仍然表示需要4針加強針。
因此,10月9日醫院單據上為其注明為:9號2針、16號一針、30號一針,打針時家長再次向護士確認。因此,當天就給孩子打了2針,左右(胳膊)兩邊各一針。16號,再按照單子上的提示再去打第三針時,衛生院沒有疫苗了。然後他們就去了縣醫院,因該院是5劑疫苗又去了縣中醫院。到了中醫院家長才知道,這種情況加強針隻需打2針,而且是第一天打一針、隔三天再打一針。家長因此擔心第一次一天打完2針狂犬疫苗對孩子身體造成影響,出現副作用。
10月18日,綿竹市衛生健康局通過問政四川網絡平台回應表示,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23年版)》,全程接種後3個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應首先、及時、徹底地進行傷口處置後,於0、3天各加強接種1劑次狂犬病疫苗。經該局了解,打狂犬疫苗的孩子於10月9日因貓抓傷,在綿竹市麓棠鎮衛生院接種了2劑次狂犬病疫苗。但該局稱,經谘詢上級專家,狂犬疫苗屬滅活疫苗,技術成熟、安全有效,暴露後接種疫苗無任何禁忌症,特殊情況下可以首劑加倍,因此這種情況不會對孩子造成健康損害;鑒於這位孩子已完成2劑次狂犬疫苗加強接種,間隔3天後無需再次加強接種。
綿竹市衛生健康局表示,已責成麓棠鎮衛生院對犬傷門診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並加強門診工作人員全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