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被直播”,有多少人不介意?
10月13日下午3點,百萬粉絲網紅“麻辣燙”在廣州白雲機場直播時,偷拍其他乘客親昵畫麵,還不停引導觀眾稱“看我後麵”;其在登機時,還直播安檢過程,被安保人員提醒後仍然偷拍。對此,廣州白雲機場工作人員回應:根據民航局規定,過安檢不許拍攝,其行為涉嫌違法。
其他乘客親昵,或安檢登機,不一定願意被圍觀,但“麻辣燙”不僅將親昵畫麵直播出去,還提醒觀眾注意圍觀;對登機的乘客也是一樣,即便在安保人員提醒之後,她依然沒有停止。這種明目張膽的故意行為,顯然觸及了法律的紅線。
根據《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該條款還對“隱私”進行了界定,即“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麻辣燙”未經同意,便貿然直播他人親昵或登機的畫麵,無疑侵犯了上述乘客的隱私權。而根據《民法典》1019條“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規定,其行為又可能涉嫌侵犯乘客的肖像權。更何況,民航總局還有在安檢區域禁止任何形式拍攝的規定。“麻辣燙”此舉,可謂突破了一個又一個的禁區。
盡管法律禁區不少,但“麻辣燙”們似乎不以為意,她們更在乎的是流量。在他們看來,公眾隻不過是流量的“工具人”,即便有違法之嫌,“被直播”人也不一定有精力去追究侵權,或有能力去維權,相比於收益,違法成本或不足一提。
正是存在這種思維,“麻辣燙”式的直播,才會層出不窮。逛商超、下館子、理發、健身,甚至泡溫泉、出地鐵站、泡酒吧等時,毫不知情被“現場直播”的情況,在平台上不時可以刷到;而在我們衣食住行的生活中,高舉的手機隨時可能閃現。
在“全民直播”的時代,利用網絡直播掙錢可以理解,但直播的前提是不能侵犯路人的權利,更不能把路人當做牟取流量紅利的“工具人”。法律保護公眾不出鏡的權利,直播者也理應尊重這種權利。
對那種明知故犯且不以為然直播路人的行為,要敢於說“不”,也要善於說“不”。這種說“不”,既包括加強公眾對隱私權的認知,及發現後及時的製止,也包括提升網絡直播行業的自律性,更包括強化平台監管力度,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等。這是遠離“麻辣燙”們無處不在的冒犯的綜合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