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網店超過50家,對外銷售假冒大牌服飾,已銷售金額超3900萬元……
10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靜安區檢察院)獲悉,近期,經該院提起公訴,9月27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這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部分適用緩刑,並處罰金四百萬至十二萬元不等。對於另兩名同案犯,檢察機關仍在追訴中。
部分扣押服飾 本文圖均為 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 供圖
兩個倉庫堆滿各類“大牌”服飾
2018年,朱某某發現有人在朋友圈銷售假冒品牌服飾,獲利頗豐,於是夥同範某某成立工作室,注冊多家網店對外銷售各類假冒品牌服飾。隨著“生意規模”的擴大,朱某某、範某某還招攬劉某某、淩某某等人加入工作室負責對外銷售。
202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陸續接到報案,稱“某某海外代購店鋪”出售的服裝係假貨。經偵查發現朱某某、範某某等人銷假窩點,2022年9月20日,偵查人員當場抓獲朱某某、範某某、劉某某、淩某某,並在兩個倉庫內扣押了大量尚未銷售的附有TOMMY
HILFIGER、鱷魚等商標的服飾。
涉案網店銷售頁麵
該案移送靜安區檢察院審查逮捕,承辦檢察官通過仔細梳理表格中提及的網店名稱,開展針對性訊問,查實店鋪ID,最終整理涉案網店數量達50餘家。
經審計,最終查實主犯朱某某、範某某已銷售金額達3680萬餘元;劉某某、淩某某二人銷售金額分別達182萬元、39萬餘元。現場查獲的4人待銷售貨值金額達228萬餘元。
庭審現場
追訴同案犯
案件審查起訴期間,一個“內部管理群”的成員構成引起檢察官的注意,群內除主犯朱某某、範某某之外,還有昵稱為“澤”“SS”的兩名人員,檢察官判斷這兩人很可能是同案犯。
經進一步查證,檢察官發現賬號持有人係楊某某、柳某某,而主犯朱某某曾在供述中提及二人負責與上家溝通“進貨”的事宜,遂當即要求公安機關補充調取範某某、楊某某等四人資金往來情況,結合在案證據,最終查明朱某某、範某某、楊某某、柳某某於2018年共同出資設立多家網店對外銷售假冒品牌服飾,並按照各自投資比例進行分成的事實。
2024年9月27日,靜安區檢察院決定追訴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柳某某。
檢察機關經審查查明,2018年起,被告人朱某某、範某某與他人出資設立多家網店對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服飾。為進一步擴大“規模”,朱某某等人設立工作室,並於2020年陸續招攬劉某某、淩某某加入工作室,通過代為發貨的方式讓劉某某、淩某某自行注冊網店對外銷售上述假冒服飾。
2024年6月25日,靜安區檢察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同年9月27日,靜安區人民法院對各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部分適用緩刑,並處罰金四百萬至十二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