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新郎,死於“跨省閃婚”五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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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發現時,小飛麵部朝下,趴在雜草叢裏,雙臂上舉,身體僵直,被刺鼻的農藥味包裹。地點在他家屋後不遠處的一塊荒地,四周樹木繁茂。
5天前,今年9月6日,31歲的小飛剛剛“脫單”。距離老家湖北崇陽1300公裏外的雲南宣威,在貴州、雲南兩家婚介所的撮合下,和一名認識不到14小時的當地女子辦理了結婚證。
領著大自己三歲的新媳婦回到老家四天後,對方提出“要走”。麵臨“人財兩空”,9月11日晚飯後,小飛獨自消失在屋後的暮色中,手裏的黑色塑料袋裏裝著三瓶農藥。
小飛生前不知道的是,和自己結婚前,女方在8月27日剛剛領了離婚證。警方介紹,除了這兩段婚姻,對方還曾有過一段非婚同居史,還吸過毒,偷竊過。
2600公裏、27.8萬元、四份婚戀協議、兩份承諾書、1張結婚證、3瓶農藥,勾勒出了小飛生命中最後8天的人生軌跡。
閃婚
為了兒子的婚姻大事,小飛父親特地把兩個女兒從外地叫回了家。
牽線人是父親在崇陽縣城認識的。2012年左右,讀了一年多職高退學後,小飛曾和父親一起在廣州做過保安,工作是讀博士的表姐夫介紹的。覺得保安工作“沒意思”,小飛很快就進了工廠。此後,小飛輾轉各地打工,父親也在回到老家後,在縣城收了七八年廢品。
今年9月4日淩晨,牽線人開著自己的車載著小飛、小飛父親和兩個姐姐,去貴州“找老婆”。牽線人一年前結的婚,老婆就來自貴州。一行人的目的地是貴州威寧,接應的是牽線人妻子的“小姨”,當地一家婚介所的“股東”。
出發前雙方已經約定,如果此行成功,要付給牽線人兩萬塊。貴州方傳來的消息是要小飛家人準備好30萬左右。這是“跨省閃婚”的“普遍行情”。
根據小飛家人整理的“出行記錄”以及兩個姐姐的講述,接下來五天的貴州、雲南之旅行程“密集”。
9月4日中午11點半,經過十個多小時,驅車1100多公裏,五人抵達貴州威寧。當天下午和第二天,在婚介所的安排下,小飛看了五六個人的照片。“大部分我弟弟都沒看上,有的有殘疾,對方也有看不上我弟弟的。”大姐回憶。
因為“遲遲”沒有合適的,9月5日下午,威寧的婚姻中介通過106公裏外雲南宣威的一家同行,聯係到“一個女的”。下午5點左右,對方趕到威寧,雙方見麵後,“都很滿意”,“我們五個人,兩個婚介所的人,還有那個女孩一起吃了飯。”
大姐說,席間,婚介所的工作人員提議,既然雙方都同意,小飛要給女方發1314元紅包,並讓小飛準備彩禮錢28萬。“我們家人覺得28萬太多,要他們少一點,最後婚介所的人說少2千,給27.8萬。”
雙方約定,小飛家人要先付給崇陽當地的牽線人10萬元,再由其轉交給貴州當地婚介。
轉賬記錄顯示,由於小飛的銀行卡有限額,當天晚上9:55左右,小飛通過支付寶轉賬共5萬元給崇陽當地的牽線人。9月6日淩晨00:00過後,在對方的催促下,小飛又通過支付寶轉了5萬元。這十萬元均約定由牽線人轉給其“小姨”。
9月6日,小飛的大姐在貴州當地婚介所工作人員陪同下,通過取款機轉了5萬元給到婚介所,還取了2萬元現金現場給到對方。“因為我的卡限額了,剩下的5萬是在農信社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取的現金,交給了女方。”大姐回憶。“當天晚上,我父親又將隨身攜帶的1萬元現金交給女方。”
按照婚介所的要求,9月5日晚上到6日上午10點的12個小時之內,小飛和大姐一共給婚介所和女方轉了22.8萬元。隨後婚介所在上午10點半左右,安排小飛去做了婚前體檢。拿到體檢報告後,12點左右,貴州婚介所的“小姨”和另外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帶著小飛和女方,趕往距離貴州威寧百餘公裏的雲南宣威領結婚證。
轉賬記錄顯示,9月7日淩晨00:23,小飛的最後一筆轉賬是通過支付寶將4.8萬元給了女方。
在付出27.8萬元後,小飛完成了此次“跨省閃婚”。
兩人在婚介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拍攝的多張合影照以及視頻顯示,31歲的小飛笑容靦腆,略帶羞澀。大她三歲的女方落落大方,笑容甜美。
大姐回憶,兩人第一次見麵的9月5日晚上,她曾問過弟弟是否喜歡女方。
“弟弟說,喜歡。”
協議
在按照貴州當地婚介所的要求完成轉賬後,臨去和女方領證前,在婚介所內,小飛簽署了一份“一式四份”的“婚戀協議”。協議四方分別是男女雙方和上述兩家貴州和雲南的婚介所。
這份三頁A4紙的協議上,一開始即強調雙方是經自由戀愛後選擇結婚,無其他人包辦;並約定了幾種情況下彩禮的退還問題。協議約定,男方須一次性付給女方家彩禮錢10萬元。
關於協議中約定的10萬元彩禮,女方在事發後稱自己隻拿到了其中的7萬元,另外3萬元給了雲南當地的婚介所。
此外,男女雙方還簽署了承諾書。原本是雙方之間的承諾書,卻特別另外標注:介紹人所得勞務費屬委托方自願給付,如有糾紛一律不退。
全程陪同弟弟此次相親閃婚的二姐回憶,在弟弟和女方領證前,貴州當地婚介所負責人要求“簽了協議,才能領證”,並跟她和家人說,男方花了多少錢不要跟女方說。“給女方多少我們來決定,如果說了,出了什麽事情,我們概不負責。”
二姐說,在貴州的那幾天,婚介所工作人員曾多次打聽弟弟家裏還有多少錢。她說,從離開家開始,來回路上的花銷,包括在貴州和雲南吃飯、買禮物、包紅包等,一共花了31萬多,“其中15萬還是臨時借的。”
據其介紹,領證後,女方要求小飛買結婚戒指。考慮到已經“花了太多錢”,原本隻打算買一個2000元左右的戒指,“女方不同意,最後買了一個4000多元的金戒指。”
讓小飛和家人感到難以理解的是,女方在領證後,一直不願意帶男方去見自己的家人。在小飛的一再要求下,9月7日淩晨1點多,女方才帶他和家人去見了父母,女方要求小飛給父母分別準備2600元的見麵禮,最後雙方還價,“講到每人給1800元。”
小飛兩個姐姐回憶,當天淩晨和女方父母的見麵隻有20分鍾,女方父親整個過程中,一直用手遮著臉,沒說一句話。“而且女方之前一直沒有告訴自己的父母,她已經領證結婚了。”
盡管疑竇叢生,覺得“一切都太快了”,但弟弟的終身大事“總算解決了”,在回到老家之前,小飛和家人一直處於對於未來美好生活的期待之中。
但變化很快發生。“真的沒想到,對方前後完全是兩副麵孔。”
“要走”
事後,二姐坐高鐵先行返程,9月8日淩晨,父親、大姐、小飛和他的“雲南新娘”坐著上述牽線人的車再次奔波1300多公裏,回到了崇陽老家。
隨後的四天裏,“新媳婦”一直沒有出過房間門。小飛媽媽回憶說,“兒媳”一直在房間裏,“沒有洗漱過,沒有換過衣服,沒出過房間。”
小飛則麵臨對方不停提出的要求:縣城剛交付的房子裝修在“十一”之前必須完成;原來在雲南商量好的“三金”要變成了“五金”;盡快買車。
在小飛解釋閃婚已是借錢之後,對方提出要出門去三個月再回來。隨後,小飛接到貴州婚介所的“小姨”打來的電話,說還要給7萬元錢給女方,不然就叫她回雲南。
在家人麵前,小飛越來越沉默。
“不讓我弟弟進去睡覺,不讓碰她,還一直找各種理由凶他、吵他。”9月11日上午,家在縣城的二姐專程回娘家勸解“弟媳婦”。
結果對方跟她說要走,回雲南。“等三個月後房子裝修完再回來舉辦婚禮。”二姐解釋說,裝修房子要時間。對方又說,跟小飛“一點感情都沒有”,還提出來一個方案:先離婚,但會保持聯係,和弟弟培養感情,培養出感情了再複婚。她說自己被騙了,過來之後發現小飛家裏太窮了。
二姐說,針對對方提出的要回雲南,小飛說可以跟她一起去雲南,“她不同意,還說已經結婚了,對她一點信任都沒有。”
“她就是在這裏不停無理取鬧,讓我們知難而退。”二姐說,現在她才明白,這場“閃婚”從一開始就是錯的。
自殺
小飛是8月5日從打工地浙江寧波返回的老家,崇陽縣肖嶺鄉。在縣城買的房子要交房了,他特意請假回來收房。
因為擔心收房出問題,小飛特意聯係了大他十二歲的表姐。對方博士畢業後,在武漢工作。從小飛19歲步入社會開始,表姐和表姐夫就一直很關照他。“當時我們一家人在外地旅遊,就沒有答應他,現在想想,如果當時見到了他,也許就沒有閃婚的事。”小飛表姐說。
房子是去年貸款買的,120多平方米,三室兩廳。總價53萬多元,首付的32萬元中,有大姐給的10萬元。“每個月還2000多,10年還清,已經還了1年多。”
今年春節,小飛曾到表姐家裏拜年。去寧波打工前,在武漢富士康上班的兩年多裏,他每周都會去表姐家。他給表姐算了自己在寧波的收入,“一天有230塊錢,問他一個月休息幾天,他說不休息。因為全勤,還可以拿到300塊的獎金。”
表姐說,表弟人很老實,性格內向,很聽家人的話,也很節儉。在崇陽當地農村,他們家裏的條件算差的,“平時,我姨父在縣城租房收廢品,姨媽在家裏養豬,幹農活,錢都是他們一家人一點一點攢起來的。”
小飛沒有談過戀愛。之前家人給他張羅過五六次相親,都沒有成功。在父親提出去貴州找媳婦時,他開始是不同意的。“他說‘我不去’,但還是沒拗過家人。”
表姐“不敢”去參加小飛的葬禮,直到10月3日才去看望了突遭晚年喪子之痛的姨父姨媽。“家裏人為什麽一直都沒有發現異常。我不能理解。”
姨媽告訴她,“新媳婦”到家第二天,小飛曾問媽媽要黑色塑料袋,“出事那天就是用黑色塑料袋裝的農藥瓶出去的。也許那時候就應該有征兆了。”
9月11日傍晚六點半左右,在屋後半坡上無人的荒地裏,喝下一瓶半農藥後,小飛給送沙子到縣城裝修新房的父親打了電話,“爸,我死了,我喝了兩瓶藥,我在嶺上。”
和爸爸在一起的二姐給在家裏的媽媽和在附近鎮上的大姐打了電話,“讓他們趕緊去找人。”報了警,打了120後,二姐發瘋似的往娘家趕。
大姐先趕到,質問“弟媳婦”:你把我弟弟怎麽了?兩人出去尋了一圈,沒找到人。警方和鄰居也在四處找人。二姐趕到後,發現“弟媳婦”也不見了,最後在二樓樓頂發現對方滿身“藥味”,趕緊送醫後,“發現胃裏沒有農藥,隻是衣服上有。”
最終是父親趕回後找到了兒子,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人不行了。”
“立不了案”
接到報警後,崇陽縣警方當即展開調查。
“我們調查了女方一天一夜,排除了騙婚嫌疑。如果是騙婚,他們之間會有聯係,會商議怎麽逃跑。”崇陽縣公安局內,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我們當時做的就是把這個女的扣在這裏,10萬塊錢彩禮,還剩了七萬多,用的兩萬多,她承諾盡量退回來。”
9月13日,警方調查結束後,“雲南新娘”悄悄離開了崇陽,沒有和小飛家人道別。
肖嶺鄉政府、司法所、警方組成了專案組隨後去往貴州、雲南兩地。“我們到了當地,和當地的警方就我們掌握的情況進行了溝通,希望當地能夠立案偵查,追究法律責任,當地警方審查並和我們探討後,說‘立不了案’。”
10月11日,專案組成員之一、肖嶺鄉司法所一位負責人介紹,專案組在當地花了五六天時間,從法律和情理方麵進行了溝通說法,最終婚介所退了錢,還另外補貼了一萬塊。
該負責人說,在當地,他們了解到,貴州和雲南發生的類似事件“有挺多”,但立案偵查麵臨很多困境,“畢竟雙方領了結婚證,簽訂的協議也是真實願意。這是一個確定的事實。”“報案的很多,但真正能夠立案的隻有一起。”
專案組沒有見到小飛的“閃婚新娘”,“對方不和我們見麵。”當地警方告訴他們,在9月6日和他領結婚證之前不到10天,也就是8月27日,女子剛拿了離婚證。這段婚姻之前,對方還曾和人非婚同居過。當地警方向專案組透露,該女子還曾有吸毒和偷竊的經曆。
專案組協調後,小飛的家人最終拿回了27.8萬元中的24.6萬元。“還有4萬2沒有拿回來。打了2萬的欠條,給錢後,我們打死亡證明過去,然後解除婚約。”小飛大姐說。收到退款後,小飛家人給當地相關部門送去了三麵錦旗。
“我弟弟人沒了,能夠挽回一些錢最重要,畢竟父母已經六十多了。以後怎麽辦呢?”
小飛生前所在的村子裏,像他一樣沒有結婚的還有30多人。“如果我弟弟這次去貴州找媳婦成功了,還算是他們當中比較幸運的。”
小飛出事的消息很快在當地傳開,崇陽縣青山鎮的一名鎮幹部曾在村裏做過第一書記,“我當時專門把村裏的情況摸了一下底。”他介紹說,在當地農村,大齡適婚的,找不到媳婦的情況“比較普遍”。
該鎮幹部統計,30歲往上的,應結婚而沒有結婚的男性,3000人左右的村裏有六七十人,占比2%到3%。“大部分的村都是這樣的,原因是性格比較內向,還有一部分是低收入人群。
肖嶺鄉36公裏外的崇陽縣城,小飛生前用來做婚房的新房現在停止了裝修,大姐說,後續的房貸,父母肯定負擔不起,該怎麽辦,家裏人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