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14歲繼女致其懷孕,被判1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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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貴州女孩小梅(化名)被繼父馬某某性侵懷孕,母親得知後向公安機關報案,後來小梅在醫院引產。事後,馬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事發後,小梅遭受了身體、精神上的創傷和痛苦,至今仍處於休學狀態。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馬某某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10.7萬餘元。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馬某某向小梅賠償3.1萬餘元。

女孩被繼父性侵後懷孕

繼父犯強奸罪獲刑13年6個月

小梅出生於2007年8月,家住貴州省某縣。2022年7月,讀初中二年級的小梅,在暑假期間前往母親當時住所,在中山市某村出租屋內被繼父馬某某性侵。

法院審理認定,2022年7月,馬某某身為小梅的繼父,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內,強行與小梅發生性關係二次,並致小梅懷孕。案發時,小梅隻有14周歲。2023年3月,小梅經家人提醒去醫院檢查,發現已懷孕約32周,小梅母親得知情況後向公安機關報案。同年3月24日,小梅在中山市人民醫院引產;3月29日,馬某某在佛山某工業園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2023年9月19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書,馬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馬某某不服該判決,上訴至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同年12月5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馬某某在監獄服刑。

2024年6月,小梅以遭受馬某某犯罪侵害導致身心健康受到損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馬某某賠償醫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後期治療費、學費損失等共計107333.15元。

女孩提起民事訴訟

法院判決繼父賠償3.1萬餘元

小梅認為,馬某某以暴力、脅迫手段對她實施性侵,並導致她懷孕、進行孕晚期引產等嚴重後果,直接導致她受到生理、心理雙重傷害,也對她日後的生活造成難以磨滅的影響。另一方麵,她受到性侵時就讀初中二年級,此事發生後造成她身體、精神上的創傷和痛苦,至今仍處於休學狀態,給她今後的人生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綜上,馬某某的行為不單造成她身體、心理的雙重傷害,也導致她學業受阻,以及需要長期的心理輔導,馬某某應當對她的損失進行賠償。

小梅向法院提交書麵意見稱,自案涉事件發生後,她輟學在家,思想不集中、常做噩夢、感到恐懼,精神狀態頻臨崩潰。

法院認為,本案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依法應受法律保護,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馬某某對小梅實施強奸行為,致使小梅懷孕並在孕晚期引產。根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上述刑事裁判文書,馬某某確因上述侵害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馬某某的侵害行為與小梅遭受的傷害具有直接因果關係,現小梅訴請馬某某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對於小梅的各項損失,法院結合案情及相關證據,核定合計31080.55元。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馬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向小梅賠償31080.55元,駁回小梅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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