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攜帶槍支乘坐地鐵 民警都佩服的說 你可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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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攜帶槍支乘坐地鐵,民警都佩服的說,你可真厲害。

沈女土在乘坐地鐵進站時,被安檢員攔了下來,隨後安檢員聯係了民警,民警把沈女士帶回派出所,經查檢,沈女士帶的包裏真有把槍,民警拿出來一看,原來是把仿真槍。

民警問沈女士為什麽要把槍乘坐地鐵,沈女士的回答讓民警大吃一驚。

原來沈女士攜帶這把仿真槍的主人竟然是一個六歲的兒童,沈女士的弟弟,沈女士說,治安不好,我害怕,帶把槍,嚇嚇別人。

民警說,你可真厲害。

這把仿真槍經過民警的仔細檢查,發現這把槍,具有一定的殺傷力,可以發射鋼珠,和橡膠子彈的一把仿真槍。

根據鐵路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是不允許帶進站乘車的。

後來民警收繳了槍支,對沈女士進行了口頭教育。

真是不得不說,沈女士真的厲害呀,不知法攜帶槍支是犯法的嗎。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製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沈女士也是真幸運,倒黴的直接抓進去坐幾年牢,啥都完了。

幾年前這種事好多類似的,好像爭議太大現在改進了,好久沒關注這類事件了。

你怎麽看待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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