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文物該早點說清楚:武漢大學瓦片被炒到三千多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武漢大學琉璃瓦片在某二手平台上標價出售。圖/網絡截圖

“我要回去看看,學校有什麽能賣的?”“真離譜,工地偷鋼筋即視感。”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很多人在二手平台出售武漢大學琉璃瓦片。在某二手平台上,武大的琉璃瓦片最高被炒至3650元一片。該網友表示,琉璃瓦是敲下來的,有很多人拿來收藏,沒想到真有拿來賣的。消息隨即引發關注,武大校友也議論紛紛。

據湖北經視記者在某二手平台搜索發現,有賣家售賣武大瓦片,價格為600元。該賣家的主頁顯示,有多塊武大瓦片已賣掉,售價100元到500元每塊不等。該賣家還對記者表示,瓦片是掉落後撿到的,曆史很久遠,是文物,最近有很多人谘詢。

此前,媒體曾報道,武漢大學櫻園學生宿舍櫻頂閣樓正在維修,從屋簷敲下來的琉璃碧瓦成了“寶貝”,吸引了不少同學前來“尋寶”。隨後,不少人在社交平台曬出自己撿到的瓦塊碎片,有的甚至完整保留了紋樣。

彼時,人們把大學生“尋寶”作為一件好玩的事看待;但現在,對於大學“寶貝”在二手平台公開出售,卻有了不同意見。

“文物”是這些賣家的銷售“噱頭”,但如果這些瓦片真是文物且不能由個人收藏,自然也不能隨意出售了,學校要予以回收,認真對待文物的保管;相反,如果不是文物卻將其作為文物宣傳,則已涉嫌虛假宣傳,更誤導公眾,也需要校方積極應對。

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按規定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具有收藏價值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收藏單位收藏。文物商店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依法進行管理。

而據報道,武大翻新的老齋舍於2001年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老齋舍於1931年建成竣工,後期多處琉璃瓦屋麵瓦件出現破損。2016年的修繕遵循“不改變建築原貌”的原則進行維修處理,保留了百步梯孔雀藍琉璃瓦屋麵原件。

因此,這一建築物屬於不可移動文物,而翻新拆除的琉璃瓦片是否屬於文物,則需要專業的認定。

針對校內學生撿拾琉璃瓦片,校方人員此前曾回應稱,除了在施工場地撿拾有安全隱患外,“新的舊的都不能撿拾,因為有不少瓦片屬於文物,留作紀念也不行”。但後續卻沒有明確說法,直到如今散落於二手平台,甚至被當作文物炒作。

對此,學校和文物部門都應該盡早給出明確說法。如果經專業鑒定,這些瓦片確係不能由個人收藏的文物,由個人收藏、交易就違反了我國文物保護法,應當及時叫停交易,並要求學生把撿拾的瓦片交回,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如果不屬於文物,學校、文物部門給一個明確說法,不僅能避免以訛傳訛造成誤導,也是一個對學生和公眾進行文物保護教育的契機。

不是文物的話,學校還可以考慮在“文創”方麵,為這些見證過學校曆史的瓦片賦予更多傳承大學精神的意義,將其開發為紀念品等,贈送給畢業學生或校友,把學生“尋寶”變為學校“傳寶”,也是一段佳話。

查看評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