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騎行被碾亡事件:司機涉過失致死被批捕拒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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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騎行被碾亡事件:司機涉過失致死被批捕拒認罪



新聞回顧:男童跟父公路騎車 遭輾爆頭身亡 一票人為司機喊冤



導讀:


1、涉事司機妻子發聲稱不能把孩子死亡的責任全歸結到我家,質問“當時別倒孩子的騎行者去哪了”。

2、司機本人不認可罪名,其親屬表示涉事司機一家想盡辦法湊到了20萬元,希望給死者家屬做出補償,但最終錢被退回。

3、案件代理律師表示本案的核心有3點值得思考,關於本案的管轄權問題、關於責任劃分與證據收集、介入因素與因果關係。

4、對於事發路段不允許通行的情況,家屬表示薑某根本不知情。“那是薑某上班經過的路,直接從村裏開車就能拐到該路段,在他們村子的那段路上並沒有什麽標識。”家屬說該路段已經修好2、3年了,平常也有很多小汽車在該路段通行。

8月11日,“河北小孩騎行摔倒被對向小車碾壓身亡”一事引發廣泛討論;8月22日,媒體報道涉事司機和小孩家屬雙方沒有達成協商,交警未出具責任認定書,此案已移送至檢察機關;9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涉事司機親屬處了解到,司機薑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捕。


“別倒孩子的騎行者”去哪了

司機妻子:丈夫遭毆打還被強迫下跪

據媒體新聞晨報報道,9月3日,涉事司機薑永亮的妻子通過社交平台發聲,稱“2024年8月11日是全家的噩夢”,小孩是被其他騎行者別倒後出事的,別倒孩子的騎行者去哪了?騎行組織者又是誰?孩子未滿12歲為什麽會在道路上騎行?





媒體報道截圖

涉事司機妻子還稱根據村民和知情者描述,現場小孩的父親毆打了其丈夫,強迫下跪,好像孩子的死亡所有的責任都是我們造成的一樣。目前已邀請律師代理案件,希望能得到公平公義。

司機本人認為交通意外:沒犯罪

以過失致死罪被捕 司機不認可罪名

據媒體大河報報道,8月26日,涉案司機親屬一家來到北京,委托周兆成作為司機的辯護律師。9月3日,記者從該案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涉案司機薑某某對於被指控過失致人死亡罪感到不解,他對於自己被認定的罪名表示不認可,認為這是交通意外,自己沒有犯罪。


“8月28日上午,我去容城縣看守所會見了薑某某。他對於自己被指控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感到不解,認為自己很無辜,他說自己就是正常的駕駛汽車,也沒有超速行駛。案發時,根本無法預見到會從對向車道衝過來這個騎行的小孩,他說自己在案發後沒有逃跑,而是積極地承擔責任,第一時間選擇報警並想辦法去救孩子。對於案發後,孩子的親屬逼迫其下跪,他也表示理解。”周兆成告訴記者。

周兆成律師表示, 其作為辯護律師,首先對於未成年小孩在“已竣工未移交”的路段騎行,不幸被車輛碾壓身亡表示深深的哀悼,對孩子的親屬也表示衷心的慰問。周兆成認為,本案的核心有3點值得思考,關於本案的管轄權問題、關於責任劃分與證據收集、介入因素與因果關係。

他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的明確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本案發生地雖為未正式移交的道路,但根據視頻及現場情況,該路段已具備通車條件,交通標識齊全,車輛通行無阻,實際上已處於開放使用狀態。因此,本案還是應該被認定為交通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理,而非直接轉入刑事程序

在責任劃分上,需要全麵收集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現場勘查記錄、監控視頻、證人證言、車輛檢測報告等,以明確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及各方的過錯程度。特別是對於涉事司機的駕駛行為、車輛狀態、是否超速、是否違反交通規則等關鍵要素應該進行詳盡調查。同時,也要考慮到該路段處於“已竣工未交付”的特殊狀態,需要探究施工方與發包方是否盡到了相應的安全管理義務,是否設置了安全警示標誌、采取了有效的防護措施等。

未成年騎行,馬路競駛,且未滿上路年齡,其父親作為監護人是否盡到監護職責也值得深思。除司機外,道路的發包方和承建方未能在竣工後及時組織驗收並移交管理權限,導致道路處於管理真空狀態是否要承擔責任?悲劇的發生是各方都不希望的。但是,在本案責任劃分上,是否應該綜合考慮各方的因素,除了司機外,包括道路發包方、承建方以及小孩父親、活動主辦方是否要擔責?


周兆成認為,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且每一個介入因素都對死亡結果有著重要影響。

“本案的處理不僅關乎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涉及到法律的公正與擔當。”周兆成表示,對於涉及刑事責任的認定,務必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和證據裁判原則,確保案件處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更期待相關部門能夠依法公正處理此案,給受害人家屬和嫌疑人家屬一個滿意的答複,也給社會一個公正的交代。

事發路段未交付但已長期通行

不解為何定為刑案?其他責任方呢?

另據大皖新聞報道,涉事司機薑某的親屬9月3日告訴記者,薑某已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薑某的親屬表示家人都很愧疚,能體會對方失去孩子的痛苦,希望能盡自己所能表達歉意。同時其親屬也表示,對此案被定為刑事案件不太理解。


9月3日,涉事小汽車司機薑某的親屬向大皖新聞記者提供的一份河北省容城縣公安局拘留通知書顯示,8月11日事發當天下午,警方就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薑某刑事拘留。另據司機親友提供的一份河北省容城縣公安局逮捕通知書顯示,經容城縣人民檢察院批準,該局於2024年8月25日對“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薑某執行逮捕。





“我們現在不太理解,明明就是一個意外交通事故,為什麽把這個案件定為刑事案件了。而且碰倒小孩的騎行者去了哪裏?這個騎行的組織者去了哪裏?其他責任方呢?難道都是司機的責任嗎?”薑某的親屬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交警部門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據他們了解,事發路段平時常有車輛通行。

該親屬表示,薑某今年30多歲,家住河北定興縣,他的妻子前些年被診斷患有白血病,夫妻倆有兩個孩子,薑某是家中的唯一的經濟來源。據介紹,涉事車輛是薑某貸款購買的私家車,事發當天早晨,他從家中開車去工作的工地,他是一名電焊工。“我們家人也很愧疚,他的愛人也是一位母親,有兩個孩子,能體會失去孩子的痛苦,希望能盡自己所能表達歉意。”薑某親屬說。


媒體紅星新聞采訪獲悉,薑某親屬孫先生稱事發路段雖然沒有交付使用,但事發前就已經長期有車輛通行。通過檢索關鍵詞,記者發現,此前確實有多名網友曾發布涉事路段的視頻,顯示早在2024年4月時就已經有車輛在該路段內行駛。

對於事發路段不允許通行的情況,家屬表示薑某根本不知情。“那是薑某上班經過的路,直接從村裏開車就能拐到該路段,在他們村子的那段路上並沒有什麽標識。”家屬說,該路段已經修好2、3年了,平常也有很多小汽車在該路段通行。

最後,孫先生告訴記者,這段時間,當地官方曾組織調解,他們一家也想盡辦法湊到了20萬元,希望給死者家屬做出補償,但最終錢被退回,“一直沒能見到死者家屬,我們希望能夠當麵道歉,盡全力彌補。”

紅米2015 發表評論於
路還沒交付,那就不歸交管部門管,而是負責修路的公司管。
紐約雙子 發表評論於
bsmile:你是在開玩笑吧。在這裏舉例子就是為了說明很多那裏發生事情的荒唐性,如今天這個事件是一樣的,隻有悲哀的感覺。我同意大多數人的看法,作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父親、和活動組織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再有就是政府和它所轄的交通管理道路部門要被追責。
bsmile 發表評論於
紐約雙子 發表評論於 2024-09-04 12:25:00
但因被撞車輛不巧是國家安全部的,人家看四通公司不順眼,也想碾壓公安局,親戚生生因此被抓,還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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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國家安全部的認為你是預謀襲警,所以就鬧大了
bsmile 發表評論於

fubin 發表評論於 2024-09-04 12:14:26
天朝沒有法,隻有黨。一有意外黨領導的機構首先要維穩,要平息群眾鬧事情緒。這飛來的橫禍對死者家屬和司機都是災難。可從法律上來說,司機過失何在?正開著車突然一個孩子飛到車輪下,隻有神仙也許AI能夠躲避!poor kid,poor d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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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都躲不了,聽說最近AI的車撞了一個什麽東西。。
seator 發表評論於
明顯司機無責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都在瞎胡鬧,再這樣鬧下去,2030年還怎麽實現無人駕駛?
somebody888 發表評論於
這件事感覺政府找替死鬼,道路交付沒交付通車沒明確指標,很大程度是政府規劃不周,不能通車那就把路封住啊! 還讓人開過去
SVChinese 發表評論於
對被逼下跪都表示理解了哈!
hkzs 發表評論於
中國警察就是胡搞。
紐約雙子 發表評論於
我加親戚真實親身經曆:當年給四通公司老板開車,公安局叫公司出車載著詐騙公司錢財的犯人從北京去天津起贓。回程走京津唐高速公路,遇大霧。高速公路管理局沒有關閉高速,中途看到因大霧撞中間隔離墩後橫在兩條車道上的車已經來不及刹車,隻能生生撞了上去,因試圖喊醒已經睡著的警察和犯人張開了嘴巴,舌頭差點兒由於急刹車慣性被咬斷,送北醫三院找副院長操刀做手術接回。但因被撞車輛不巧是國家安全部的,人家看四通公司不順眼,也想碾壓公安局,親戚生生因此被抓,還被判刑。最後還是四通自製虧待他,買通獄方辦了保外就醫。在中國,沒處說理。
西溫哥華 發表評論於
這種情況司機無責,按國內交通法賠付10%。
碾死男孩父親監護不力,負全部責任,還敢打人,連10%都不用賠償。以示懲戒。
fubin 發表評論於
天朝沒有法,隻有黨。一有意外黨領導的機構首先要維穩,要平息群眾鬧事情緒。這飛來的橫禍對死者家屬和司機都是災難。可從法律上來說,司機過失何在?正開著車突然一個孩子飛到車輪下,隻有神仙也許AI能夠躲避!poor kid,poor driver!
rainstorm 發表評論於
滿片什麽路不能通行,G點不在這裏吧。汽車不能用那小孩兒騎行就可以嗎?
van1 發表評論於
汽車不能走,為什麽自行車允許走??
野彪 發表評論於
那個視頻網上到處都是。司機沒錯。
如果那條道路未交付使用,也隻能是罰100元的問題。
逐風 發表評論於
國內的交通亂象哪裏像個第二大經濟體。還到處是豪車還要發展自動駕駛。有點搞笑廖。
bsmile 發表評論於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4-09-04 11:06:05
看了看這篇文章,無法對於這個事件得出任何有效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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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麽不能做結論的事情,孩子倒入了對麵車道,你讓對麵車道的車來避讓?這不符合預先假設威脅的設定,即defensive drive,也就是說就算是defensive drive,這種情況也不需要考慮這種基本上不會發生的情況。其次,司機所開的車道已經約定俗成是正常行駛車道,他本身遵守了交通法規,他沒有任何過錯。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這小孩騎車倒地時,他的監護人在哪?為啥要在公路上騎行?怎麽會無緣無故倒地?這些問題沒解決,就指責司機過失太牽強了。
絕望小狗 發表評論於
網上,抖音都有視頻,司機是無辜的。孩子的速度特別快,而且喊他的爸爸要慢一點,他已經跟不上了。孩子貼著中間線騎行,被同行者別到反向車道。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看了看這篇文章,無法對於這個事件得出任何有效的結論。原因很簡單,對於整個事件,缺乏對於當時發生意外時的具體的細節描述,反而將很對次要的,甚至是無關的證據作為主要的論點。樓下那些評論的人們也是一樣的,拿著很多假設以及似是而非的證據來評論。這裏我不得不稱讚一下美國陪審員的要求之一就是不要被新聞以及公眾輿論所影響。因為無論是新聞還是公眾輿論,都是建立在不完全,甚至是虛假的信息上的,很容易誤導陪審團。陪審團隻能按照在法庭上所呈現的證據來做最終的判斷。
Amita 發表評論於
在公路上騎快車的都是找死,不同情這個孩子。責任更多在他父親。
gladys 發表評論於
公路騎單車很危險的。
北美小鎮 發表評論於
司機是無辜的,該判刑的是孩子的爸爸!這混蛋不負責任的帶孩子違規騎行,造成慘案。
wanttosaysomething 發表評論於
看看自行車上路的交規吧!那孩子不遵守自行車上路的交規,摔到對向車道,對向的司機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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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上路交通規則如下:
1、自行車與機動車一樣實行右側通行。在道路劃分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情況下,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應當各行其道。
2、有自行車道的,應當在自行車道內行駛。
3、沒有自行車道的,應當靠行車道的右側(距離右邊1.5米內)行駛。
4、有自行車道但被占用無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通行,並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後迅速駛回自行車道。
空城之主 發表評論於
什麽標準不標準的,就看誰後麵有人了。如果都沒人就看說出的錢多了。這是中國的不治之症。
wanttosaysomething 發表評論於
如果這個司機被判有罪,結果就會象2007年南京“彭宇案”那樣,會起到一個很壞的影響。碰瓷就更肆無忌憚!
有門部關 發表評論於
網友「相信事實」簡直就是一本百科全書。
wanttosaysomething 發表評論於
我想說,如果騎行的這個孩子和他那個混球爸爸是想碰瓷,沒做好,碰過了。司機還有責任嗎?!
SB父親讓孩子在道路上騎行,摔到對向車道車輪底下。司機不需要負任何責任。該負責任的是那SB父親和騎行的組織者!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交通事故鑒定都有標準程序,可以看血跡位置在哪邊,車輛刹車痕跡,碰撞損傷部位和程度等數據確定相對速度和位置。當然還要檢測雙方的酒精濃度、雙方車輛的機械性能等。如果有任何證據證明司機有錯,那麽罪名成立。否則,隻是民事賠償,主要是汽車保險賠償
wanjiadeng 發表評論於
馬來西亞最近剛有個類似的case司機被判無罪。
總有王裏 發表評論於
如果自行車從對向車道衝過來被撞,司機的確沒有大責任。最多找找司機的小毛病:超速,看手機,酒駕,等等。如果沒有這些小毛病。司機應該無責。執法不能和稀泥。和稀泥會導致雙方扯皮,個人和社會成本太高。以前碰瓷的一直解決不了,明確執法後,問題就解決了。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過失致死的要點是有沒有過失,如果司機本身有過失,比如超速、越線等,那麽確實成立。而如果是正常行駛,是兒童突然倒地,那麽屬於民事責任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駛機無辜的。應該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