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手,我們爭奪貓狗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淩晨五點左右,陳希聽到男友的呼嚕聲,確定對方已經睡熟,她偷偷用提前向朋友借來的航空箱、貓包將家裏的三隻貓裝起來,溜出門去,“背上背一個,前麵背一個,手上再提一個”。

這是陳希分手計劃的最重要環節。此前,像俗套且狗血的肥皂劇劇情,她通過男友的手機聊天記錄發現對方出軌,當即決定分手。比起三年多的親密關係,更難處理的是三隻貓的歸屬。

她在社交平台搜索了大量“寵物爭奪”的經驗貼,最後認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直接把貓“偷”走。即使已經留存了男友出軌的證據,她也沒有真的撕破臉,隻是平靜地提了分手。表麵平和,實則為暗度陳倉——搬離共同租住的房子前,她得瞅準時機,先下手為強。

在這個貓咪“重組”家庭裏,老大銀漸層,老二布偶,分別是陳希和男友在戀愛前就養的貓,歸屬一目了然。但“小胖”是老大和別的貓配種生下來的。陳希沒想到,分手時,男友連自己的貓都不要了,轉頭開始爭奪“小胖”——三隻貓中品相、性格最好的那一個。她隻好先哄著對方,“我說你又沒有錢,沒辦法照顧好小貓,先安頓好自己,然後再看。”

陳希後知後覺,寵物於人可以是一種很好的偽裝。在一起之前,對方朋友圈經常曬貓的照片,陳希以為他同樣有愛心。後來才發現,男友最初養貓隻是因為看人家養的很乖,自己買回來的卻並不黏人,就把貓用來拉近和異性的距離。

合租之後,男友對任何一隻貓都沒有表現出特別的親近。“他隻限於金錢上的,比如要給它們買點零食,買點玩具,他認為我花了錢就行,剩下的就不是我的事了。”陳希記得,有次老大生產完快一個月,她回了趟老家,結果老大的耳朵血腫,她讓男友帶老大去醫院,做個輕微手術,把血放掉,縫合一下就好了。結果男友說他辦不了,得她回來再去。陳希隻好立刻訂了第二天的回程票。

和很多人一樣,陳希也會根據男友對待寵物的方式,去想象對方成為父親後的形象:“將來如果有孩子的話,他就屬於那種,孩子生病他都覺得很麻煩的人,怎麽又生病了?”她說,出於一種照顧的責任,她決定把三隻貓都帶走。

●寵物貓 圖源IC Photo

分手之後,前男友隔一段時間就會向陳希討要寵物。為了避免更多衝突,她在成都當地找了律師谘詢。律師告訴她,老貓本身是她的個人財產,生了的這隻小貓算共同財產,但要看誰的付出占比大。如果貓的配種費用是她出的,日常生活開銷大部分也是她出,能證明是她來照顧的話,即便是打官司,貓的所有權也是她的。

事實上,在法律中,寵物屬於財產中的“動產”。情侶、夫妻爭奪的也不是所謂的“撫養權”,而是動產的所有權。近年來,因為在戀愛、婚姻中飼養寵物的人群越來越多,在麵臨分手、離婚時,因寵物而鬧出的糾紛與官司並不稀奇。

裁判文書網記錄著爭搶寵物的痕跡。一對離婚的夫妻簽署補充協議,對共同財產進行處置。除房子、汽車等常規財產外,家裏三隻寵物的歸屬被特意列入協議:由女方飼養,搬家後,男方每月每隻支付100元生活費,每年4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隨時隨地可探望。漫長的婚姻裏,兩人沒有養育小孩,寵物歸屬成為協商的重點。

一對80後夫妻原本可以協議離婚,卻因為爭奪養了4年的柯基犬鬧上了法庭。女方表示,柯基犬是自己買回來的,日常主要由她照料,已經把它當成了家人。她像指責一個缺席孩子成長的父親一樣控訴丈夫,“他平常工作繁忙,一有空就喜歡打遊戲,缺少對柯基犬的照顧”。丈夫則辯駁,他雖然日常照料少,但經常陪柯基犬出門遛彎兒。最後,承辦法官進行了調解,促成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綜合考量後,柯基犬歸女方所有,男方每月需支付柯基犬的照看費用,直到柯基犬去世;柯基犬產生的醫療費,由雙方承擔。

●柯基犬 圖源IC photo

在現實中,此類的谘詢也頻頻出現。張琪是一座三線城市的民商事律師,已經有十幾年的工作經驗,根據她的觀察,相關谘詢主要出現在90、00後夫妻或情侶中,尤其是沒孩子的家庭會容易出現這類糾紛。夫妻將原本寄托在孩子身上的情感轉移給了寵物,它就不再簡單是一隻動物,而是親密、熟悉的家人。“在婚姻關係破裂時,雙方基本都視對方為廢柴,視寵物為命根。”她見過有些矛盾激烈的夫妻,為了爭奪寵物,一方甚至會不惜代價鬧到對方單位去,但不管怎麽鬧,對方都絕不說出寵物居住地。

張琪說,在基層法院,如果碰到這類寵物歸屬問題,法官一般會調解處理。如果碰到實在棘手,或者爭執情況激烈的,一般會根據婚前婚後財產歸屬,以及寵物照料、寵物大小、雙方經濟來源等因素多方麵考慮。而且,這類案件一般會交給年輕法官來審理,真放到法庭上,審理一般不會超過十分鍾。“在沒有太多標的額案件或者太有紀念意義的案件背景下,律師基本不會為了一個寵物去和法官產生不一致的意見,法官也不會為了一個寵物多點思考。”比起真的鬧上法庭,這類糾紛更多出現在街道辦、派出所。

小左曾在與追求者爭奪“毛孩子”的過程裏報了警。據她說,幾年前,一位男士為了追求自己送過一條羅威納犬,但後來雙方性格不合適,她拒絕了更進一步的交往。對方糾纏不休,借著看狗的名義騷擾她,後來又開始向她要回這條狗。小左已經養了一陣子,對毛孩子有了感情,爭執不下後,她報了警。派出所的人來調解,兩個人都沒辦法拿出證據證明這條狗屬於誰。小左說民警最後讓狗先跟著她,她就去辦理了狗證,給狗打了疫苗,有了合法合規的手續。

她和那位追求者再沒有見過麵,卻和“毛孩子”一直相伴至今,對她來說,這條羅威納犬已經成為她的親人和最好的“護衛”。小左說,羅威納犬前後救過她兩次。一次是半夜遇到三個喝醉酒的流氓,對著她吹口哨,這條忠誠護主的大型犬,在三個人迎上來的時候,衝了上去,在牽引繩的最遠範圍裏對著他們大叫,三個人直接散開了。還有一次,她和朋友去海邊遊泳,一個海浪打過來,她的腳夠不到底,“我崽馬上遊過來給我帶過去。”

人們爭奪價格昂貴的品種貓狗,也爭搶“零元購”的中華田園貓/犬。有時想要留下的是一份陪伴、記憶以及親密的時光,有時或許僅僅是金錢。2024年8月,一對90後夫妻通過法庭調解來結束三年的婚姻。女士帶著兩個爬寵箱來到法庭,裏麵有丈夫寵物店花18萬購置的一批烏龜,她要求丈夫折現補償。最後,法官促使雙方達成調解,13隻烏龜歸男方,但需要補給女士8萬元。

在司法實踐中,寵物爭奪的意義顯得十分微小。但具體到個體的經驗裏,寵物有時比朋友、親戚更親密。

養一隻屬於自己的貓曾是陳希的執念。小時候,她家裏常有老鼠,貓被視為階段性“工具”:需要的時候養一陣子,老鼠的蹤跡消失後,家人就騎車把貓帶去很遠的地方丟掉。陳希為此難過,但沒有能力阻止。長大後,當她來到陌生城市獨自生活,當即決定養一隻貓。

貓咪是陌生城市裏恒定存在的慰藉,她有時覺得,貓可比人靠譜多了。剛來成都漂著的那段時間,她經曆過一段同樣失敗的戀愛,事業也發展得並不順利,挫敗與迷茫的間隙裏,媽媽建議她不如回家鄉生活。她想起貓也許會麵臨的處境,拒絕了。現在有了更多的貓,她覺得自己離家鄉更遠了。

在和前男友鬥智鬥勇的過程裏,陳希頻繁在社交平台搜索相關經驗帖,發現有相似經曆或煩惱的人比她想象中多得多。有情侶收養了朋友的貓,卻在分手時爭執誰為它付出更多,貓更喜歡誰。一對情侶分手後,兩人商量一起養的緬因貓在雙方家裏輪流養,卻因為貓的後續消費問題產生爭議。也有人把寵物當成威脅對方的武器,聲稱如果不複合,下次見到貓時可能就是屍體。

有人決定在戀愛過程中就做好相關“證據”收集:寵物的購買憑證、付款記錄、寵物證件登記信息、寵物絕育或配種付款記錄、寵物食物及生活用品購買記錄、寵物就診支付憑證等。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有人在領養機構帶回貓咪時,登記的全部是自己的信息,刷自己的卡,給貓咪用自己起的名字,植入芯片中登記的也是自己的聯係方式。對失去寵物的恐懼要遠遠大過失去一段與人的親密關係。

自從陳希把和律師的聊天記錄轉發給前男友後,對方沒有再提出把小胖貓還給他的事,隻是要求讓他帶走一段時間。陳希找了一些理由搪塞,說貓貓在發情期,身上有皮膚病,一直在拉肚子。前男友間隔了很長時間沒回複她的消息,最後隻是說,那就麻煩你了。

陳希在新的住處給小貓們安排了專門的房間,定期請阿姨收拾、消毒。前男友之前來看過兩次小貓,陳希害怕男友把貓偷回去,再三告誡保潔阿姨不要告訴對方家裏的密碼。她在家裏安了一個監控,攝像頭正對大門口,直播工作室也直接搬到了所住小區裏,“一旦看到監控有提醒,我就立馬回家”。

查看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