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8月24日貴陽飛上海的飛機上,兩名女乘客因忍受不了一歲多的小女孩哭鬧,直接把女童從奶奶身邊抱走,關到機艙廁所“立規矩”。
8月26日,涉事航空公司就該事件發布情況說明:該公司注意到網傳兒童旅客機上哭鬧被陌生人帶至洗手間教育的事件,立即展開內部調查並聯係兒童旅客家長詢問情況和核實,以還原事情真相。8月24日HO2382(貴陽-浦東)航班,該兒童旅客與祖父母共同出行。航班於上午7時許準點起飛,飛行途中該兒童持續哭鬧,為避免打擾到其他旅客休息,在其祖母的同意下,兩名旅客將兒童抱至洗手間教育,過程中兒童的祖母一同前往並在洗手間門口等候。該航空公司稱已通過電話與兒童母親進行情況核實,兒童母親表示已從祖母處知悉完整事件,同時對兩名旅客在機上提供協助的行為表示理解。
隨著事件的不斷發酵,引發了網友們熱議:多數人認為就算家長同意,這種做法也欠妥。
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對此,山東頤衡(濟南)律師事務所張雪律師從法律角度進行了分析:
即便孩子的爺爺奶奶同意了這一行為,對於兩位陌生實施者的上述行為可能構成多種罪名,具體取決於行為的具體性質以及造成的後果。
1.將兒童關入廁所限製了其人身自由,屬於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等相關規定,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持續時間較長,可能會構成非法拘禁罪。
2.在飛機這樣的公共場合,此類行為還可能違反了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共場所秩序的法律法規。
孩子的爺爺奶奶作為法定監護人,他們也有保護孩子免受傷害(包含身體和心理)的責任,允許陌生人將一歲的女童關進廁所進行所謂的“教育”,因此他們的行為也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①監護失職:作為女童的監護人,爺爺奶奶有責任保護她的安全和健康。允許一個陌生人采取如此極端的行為,可能被視為監護失職。
②共同責任:如果能夠證明爺爺奶奶是知情並且同意的,那麽他們可能被視為與實施該行為的人共同承擔責任。
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兒童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不應該因為哭鬧而遭受任何形式的身體或心理懲罰。正確的教育方式應該是耐心和理解,而不是通過恐嚇或強製手段。在社會中,每個人都應該為保護弱勢群體(如兒童)承擔責任,這種行為明顯違背了這一原則。
為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在遇到此類情況應該如何操作?
1、報告機製:飛機上通常會有乘務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乘客可以立即向他們報告所看到或聽到的情況。乘務員通常會接受過處理緊急情況的培訓,並知道如何應對這類事件。
2、直接幹預:如果情況緊急且有必要,乘客也可以嚐試直接幹預,例如試圖安撫孩子或阻止不當行為的發生。但是,在進行直接幹預之前,最好先通知乘務員或機長,因為他們可以提供更專業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