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款胸主動脈支架創新產品“出廠價5萬,代理商賣12萬”,國家醫保局公開問詢知名上市國產藥械企業上海微創心脈醫療公司。
(來源:上海微創心脈醫療公司官網)
國家醫保局首次公開問詢藥械企業
19日,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上海微創心脈醫療Castor主動脈覆膜支架及輸送係統價格問題的公開問詢函”。
問詢函稱,近日,國家醫保局連續收到群眾信訪,反映心脈醫療(688016.SH)Castor胸主動脈覆膜支架及輸送係統(下稱“Castor支架”)價格虛高問題。經初步核實並查詢公開信息,心脈醫療Castor支架(200mm長度)出廠價格為5萬元左右,經代理商供應醫療機構的價格超12萬元。
第一財經了解到,這是國家醫保局首次公開問詢藥械企業。“國家醫保局履行市場價格監測與管理的日常職能,對上海這家企業的不合理價格進行公開問詢,是一種透明監管的手段,為其他企業在市場銷售過程中規範價格行為傳遞了重要信號。”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宜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涉事企業應解釋“四大疑問”接受監督
不同於納入集采的冠狀支架產品,動脈支架產品的市場競爭並不充分。動脈支架行業還屬於一個滲透率低的新興行業。
(來源:公司官網)
業界觀點認為,國家醫保局首次公開問詢藥械企業,選擇頭部創新械企,不乏“敲山震虎”的意味。
根據問詢函,此前國家醫保局已對心脈醫療進行初步約談。但由於“心脈醫療提出價格調整計劃,但未改變價差顯著超出必要範圍等事實”,加之“心脈醫療提出的價格調整計劃仍有較高的價格風險”,國家醫保局最終決定以公開問詢方式,要求心脈醫療對四個問題作出書麵說明。
一是Castor支架的出廠價格、終端價格,以及研發投入、生產製造、期間費用等各項價格構成情況;
二是Castor支架近5年各年度銷售量、銷售金額,以及你公司作為生產研發企業的實際利潤等情況;
三是Castor支架出廠價格和終端價格之間價差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終端價格構成中所含全部銷售費用的資金支出去向等情況;
四是正麵回應Castor支架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通過代理商抬高掛網價格、實施不正當營銷行為,進而增加患者和醫保基金負擔等問題。
根據問詢函,有關書麵說明的材料需在8月26日前報送國家醫保局。與此同時,國家醫保局要求心脈醫療對外披露說明材料的全部內容,接受社會監督、同行評議。後續,國家醫保局將按照醫藥價格風險處置機製,視情況就規範價格行為正式約談該涉事公司,必要時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製度實施信用評級並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醫療器械價格虛高“病”在流通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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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創始人趙衡對第一財經表示,國家醫保局公開問詢的目的是要擠掉耗材價格中的水分,降低中間商的利益,切斷可能的灰色交易鏈條。
Castor支架是心脈醫療的核心銷售產品之一。目前我國醫療器械尚不在政府定價範圍內,價格管理以間接管理為主,生產經營企業(供應商)可以自行定價。由於市場競爭不充分,該產品生產廠商具有一定的定價優勢。
而根據國家醫保局此次披露信息,價格虛高的“水分”主要發生在流通環節,也即“出廠價5萬,代理商賣12萬”。
今年4月,曾有投資者在“上證e互動”平台上留言稱,心脈醫療前五大經銷商營收占比過高,甚至越來越高,已超過百分之八十。
對此,心脈醫療回應稱,公司主要采用經銷模式進行銷售,即公司向經銷商銷售產品,再由經銷商直接或逐級銷售至醫院等醫療機構。公司與經銷商的合作模式均為買斷式經銷。
不過,按照國家醫保局此次的問詢函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製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為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正常價格秩序,防止利用流通環節過高費用進行不當營銷、侵害患者和醫保基金的合法權益,經初步約談溝通,心脈醫療“仍有較高的價格風險”,需要進一步回應“終端價格構成中所含全部銷售費用的資金支出去向等情況”。
國家醫保局向藥械企業發出的首張問詢函,直指流通環節不合理加價現象,並非無的放矢。有研究顯示,目前我國醫療器械價格虛高的主要問題在於流通環節,醫療器械層層轉包的代理銷售模式,使得植(置)入類醫療器械每一級代理商的利潤率都不少於50%。
涉事企業稱願意在指導下調整價格
據大河報報道,8月20日,上海微創心脈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澄清公告,就國家醫保局對Castor胸主動脈覆膜支架及輸送係統的價格問題提出問詢一事作出回應。
心脈醫療稱,國家醫保局提及的問題尚在進一步溝通及準備回複階段。在2024年上半年,公司曾向國家醫保局相關部門、相關地方醫保局等進行過匯報和溝通,結合行業內同類產品的定價體係,對問詢函相關問題進行了初步答複和解釋,並承諾了對Castor產品降價及初步的降幅,也表態未來願在集采規則範圍內進一步降價。心脈醫療願意在國家醫保局指導下進一步主動進行價格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