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限槍禁令再被推翻 “一月限買一支”被裁定違憲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8月15日,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正式推翻加州"一個月隻能買一支槍”的法律,並裁定該法律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和合法擁槍自由。

事實上,該法律早在今年3月份已經被推翻,但是加州司法部上訴,並要求在上訴過程中繼續維持該法律。周四,第九巡回上訴法院三名法官正式裁定該法律違憲,立即撤銷。

也就是說,從即時起,加州居民想要合法買槍的話,不再受到數量的限製,同時購買多把槍支都是合法的。

這是槍支權利倡導團體罕見的勝利,而背後則是加州政府“溫水煮青蛙”式越來越嚴格的限槍政策,導致民眾不得不用法律的方式來反抗。

溫水煮青蛙

一步步蠶食民眾擁槍權利

最早的時候,這條禁令僅限手槍,也就是“30天內隻能購買一把手槍”,已經實行幾十年了,或許是大多數人並不會在短時間內購買兩支手槍(步槍不限),因此長期以來沒有受到太多爭議。

然而,加州民主黨政府見民眾不反抗,於是逐步侵蝕民眾的合法權利。2019年,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 簽署“SB61”法案,從2021年7月1日起,將“一月限買一支槍”的範圍擴大到步槍。也就是說,不管購買手槍還是步槍,一個月都隻能限購一支槍。

2022年再次通過AB1621法案,從2024年1月1日起,“一月限買一支槍”的範圍擴大到槍支部件。沒錯,連購買槍支部件也算在內了,如果您要是在當月維修了槍支,那麽就不能新購任何槍支。

從2025年1月1日起,“一月限買一支槍”的範圍擴大到二手槍支。

由此可見,加州迫不及待地、一步步將民眾的擁槍權利侵蝕。在槍支政策聯盟的支持下,越南裔的居民米歇爾·阮(Michelle Nguyen)等人一紙訴狀,將加州司法部告上法庭,指控這一係列的槍支禁令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擁槍自由權以及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權利。

裁決

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

今年3月,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威廉·海耶斯(William Q. Hayes)判定加州的這一係列法案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海耶斯在裁決中寫道:“被告(加州司法部)沒有盡到提供與(每月一槍)法律‘完善且具有代表性的曆史類似案例。”

加州司法部立即向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在上訴期間繼續允許該法律繼續執行,一直到上訴程序結束。

周三,加州司法部的律師繼續狡辯稱,實行“每月一槍”的限購是為了防止槍支批發,因為槍支批發會為犯罪分子販賣槍支提供便利,它隻會影響個人從商業渠道獲取槍支的能力,不會影響個人持槍的能力,因此不涉及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

不過,加州司法部的律師沒能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來證明有犯罪分子批發槍支用於犯罪。

最終,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認定加州這一係列法律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必須撤銷。巡回法官丹尼爾·J·福雷斯特(Danielle J. Forrest)在裁決中說:“如果政府規定你每個月隻能買一本書,因為我們想確保你真正理解你讀的書;或者你每個月隻能參加一次抗議活動,因為抗議活動會帶來一些社會弊端,所以我們想將這些抗議活動間隔開來,那麽這種想法是荒謬的。”

竹籃打水一場空

希望加州政府尊重憲法

因此,包括“SB61”和“AB1621”法案,以及曆史上限製購買手槍的法案全部被撤銷,加州政府妄圖通過法案來一步步限製民眾購槍的權利,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槍支政策聯盟主席布蘭登·康布斯 (Brandon Combs) 表示:“槍支政策聯盟打算讓州長加文·紐森 (Gavin Newsom) 和司法部長羅伯·邦塔 (Rob Bonta) 尊重第二修正案賦予的權利,無論他們是否喜歡。”

目前尚不清楚加州司法部會不會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即使上訴到最高法院,恐怕也隻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而已,因為最高法院去年裁定紐約實行了100多年的公共場合禁止攜帶手槍的限槍政策違憲,還要求各州審查各自的限槍法律,以評估這些法律是否符合建國先賢在起草美國憲法時的構想。

今年1月,第三巡回上訴法院推翻了賓夕法尼亞州的一條限槍法律,該法律禁止18至20歲的年輕人在緊急狀態期間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前不久,佛羅裏達州聯邦法院則推翻了禁止在郵局攜槍的法律。

查看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