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生育)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為生育保險金)為生育後的參保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是婦女勞動者能夠享受帶薪產假的重要保障。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卻對這筆錢動起了歪腦筋。
8月16日,經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徐匯區人民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這也是上海市首例騙領生育保險金。
有真有假 她四年多次申領生育津貼
2023年12月,A公司職工謝某懷孕在家休假時,想起自己曾在2021年因流產申領生育保險金的經曆,遂萌生了修改材料再次申請生育津貼的念頭。她在之前申請材料的基礎上,通過電腦軟件偽造生育醫學證明、出院小結等材料,虛構自己在醫院流產的事實,提交了兩次申請,獲得了共計6萬餘元的生育保險金。每次完成申領後,謝某就會銷毀相關的紙質材料和電腦記錄。
轉眼到了2024年年初,謝某如法炮製,再次修改材料,想要騙領4萬餘元的生育保險金,但這次申請被駁回了。2024年2月,謝某在醫院分娩並申領生育保險金,可這一次,她不僅沒領到生育津貼,還接到了徐匯公安分局的電話。
追贓挽損 依法守護生育保險金安全
原來,工作人員在審查謝某遞交的材料時,發現她在四年內共申請五次生育保險,且材料中存在多處高度相似,可能有偽造材料的嫌疑,遂派人前往徐匯公安分局報案。接到警方電話後,謝某主動投案,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詳細梳理謝某的個人賬戶和資金脈絡,核實其騙領生育保險金的具體金額,並積極開展追贓挽損工作。“我們通過在審查起訴階段積極與謝某進行溝通,督促引導她退出自己全部的違法所得,從而全麵挽回了生育保險金的損失。”承辦檢察官龔笑婷說。
經審查查明,謝某三次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的方式,騙取國家生育保險金,其中既遂金額6萬餘元,未遂金額4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4年8月1日,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謝某提起公訴。
庭審現場,謝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誠懇認罪悔罪:“我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以後一定遵紀守法,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徐匯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查明案件事實後,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國家醫保基金包括生育保險基金在內,是維護醫保製度得以正常運行的重要物質保障。被告人實施的行為對醫保製度運行有嚴重危害,因此我們司法機關對於這種侵犯醫保基金的違法犯罪行為將進行重點打擊。”庭審結束後,本案主審法官王欣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檢察官提醒,生育保險製度是國家維護婦女勞動者權益的重要製度,對保障婦女生育權益、促進男女公平就業、均衡用人單位負擔都具有重要意義。參保人員既是國家惠民政策的受益者,又是良好製度建設的參與者,切勿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進行騙保、轉賣藥品等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否則將會麵臨法律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