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萬礦難賠償金被大伯“霸占”,姐弟倆勝訴後要錢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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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事故發生時,韋一林承諾,代為保管這150萬元,用於支付一家三口的生活開支,並保證在姐弟成年後歸還剩餘款項。但事情後來逐漸變味。

一筆礦難的賠償金,在家族內部引發了紛爭。事故發生7年後,死者子女以大伯侵占賠償金為由,將後者告上法庭。

2016年事故發生時,遇難者的女兒韋薇剛上大一,小兒子上初中,妻子沒有辦理事務的能力。韋薇的大伯韋一林全權處理了弟弟的善後事宜,並告訴韋薇姐弟,收到賠償金150萬。



韋一林承諾,代為保管這150萬元,用於支付一家三口的生活開支,並保證在姐弟成年後歸還剩餘款項。

但事情後來逐漸變味。事故發生一年之後,韋薇姐弟向韋一林討要生活費開始變得困難。由於韋一林做生意虧損,甚至在姐弟倆做手術、學費、生活費等費用,韋一林也一再推脫,並以長輩身份多次批評指責姐弟倆。

大學畢業後的韋薇逐漸獲得法律知識,姐弟倆通過日常交流積極搜集證據,於2023年起訴了大伯、伯母。今年2月,四川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判決了這一案件。

01

死亡賠償金被大伯“代保管”


“當時我並不知道賠償金有多少,隻沉浸在對爸爸離去的傷心之中……”2016年11月19日,在內蒙古鄂爾多斯的一場礦難中,韋薇失去了父親。一家人從巴中趕往出事地點。

當時的韋薇僅19歲,剛上大一,弟弟韋浩僅13歲,母親是沒有主事能力的農村婦女。善後事宜落在了大伯韋一林身上。然而從一開始,韋薇一家三口就喪失了對賠償金的主導權。

韋薇告訴《正在新聞》,當時,在“晚上我們一家三口睡著後”,大伯、伯母去與責任方溝通賠償數額,沒有與一家三口溝通。事後,韋一林告訴三人,賠償金是150萬元。韋一林承諾,會將姐弟倆視若己出,好好保管這筆錢,待弟弟成年後將款項一同歸還。

判決書顯示,2016年11月21日,經韋薇同意,事故責任方將賠償金轉入韋一林銀行賬戶。韋一林在收到該款後,開支了處理韋薇父親事故費用及喪葬費,餘下款項一直由其保管。

“父親是在山上匆忙下葬的,家中沒有設置靈堂。”韋薇表示,當時有親戚勸阻大伯,應在家中設靈堂,但大伯把老家的房子拆了,建了新房。“因為大伯說父親走的比較凶,不吉利。”葬禮後,韋薇口頭提醒大伯,這筆錢一定不能借出去,也不能投資,大伯表示絕不會動。


在保管期間,韋一林為韋薇及母親、弟弟韋浩支付的項目,包括生活費、學費、醫療費、人情隨禮等。

韋薇回憶,父親去世後的第一年,大伯還會按時給姐弟倆生活費。但此後,向大伯討要費用就變得非常困難。

韋薇表示,自己從未在大伯一家人那裏感受過親情的滋味。從2017年生病到2019年身體狀況好轉,韋薇經曆了4次手術。正在讀大學的她,隻能請同學陪自己做手術,哪怕是手術結束後,韋一林一家人也始終未有言語關心和出麵探望。“生病的時候我反反複複換過很多次醫生,幾次手術,他們家也沒有人到場,從來沒有詢問過我的病情。”

2019年6月最後一次大手術,是全麻手術,“我需要先繳納兩萬塊費用,向大伯發短信、打電話,他都不回應。”住院的前一天,韋薇找到了大四五歲的堂哥韋尚傑,才勉強湊夠。

韋薇於2018年大學畢業後,韋一林給過一次1.6萬元的助學貸款,此後除醫藥費外沒有再給過其他費用。


弟弟韋浩也遭遇了要錢難。2021年,韋浩討要高中補課費時,韋一林稱,“為什麽要補那麽貴的課?你哥哥姐姐(堂哥堂姐)從沒補課過。”去成都考體育成績需要賓館住宿費,也受到刁難。

韋一林批評韋浩,“你爸身體換的錢由你亂搞?”

02

賠償款被挪用,姐弟收集證據

2020年,韋薇從老家親戚處得知,大伯已經將賠償款挪用。


“但我不敢跟大伯他們撕破臉,當時我弟弟還在上學,我剛畢業沒有積蓄,隻好哀求大伯不要再用賠償金了,他也向我承諾隻花了一點點,一年內就會補上。”韋薇知道,大伯是個包工頭,經常在外省做工程。

此後,韋薇向當年礦難事故的工友了解到,父親的死亡賠償金並不是150萬,而是200萬元。她向大伯提出,能否看一下當年賠償金入賬的銀行流水。“大伯聽後勃然大怒。

大學畢業的韋薇,終於有了一些法律知識和維權意識。她提出,找律師擬一份《債權債務及擔保協議》,雙方簽字,證明賠償金確實在大伯一家手上,並協商在一定期限內分期把欠款還給自家三人。遭到大伯、伯母的拒絕。

至此,韋薇姐弟已無法再相信韋一林。此後,韋薇姐弟便開始打算尋求法律幫助,並有意識地收集相關證據,在與韋一林對話錄音、微信聊天中,注意雙方提及的“父親的賠償金確實存放在韋一林處”“賠償金有多少”等內容。

這些隻言片語,在後來的訴訟中起到了作用。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2022年6月高考前後,韋浩提出駕校報名需要繳費,大伯卻一連多日置之不理,不回複。

7月30日,韋浩再次索要生活費,韋一林直白地回應,“(做)生意被人害了,這段時間沒有(錢),虧了,我會還上!”他屢次強調賠償金是“生命換來的”,批評韋浩“亂花錢”,並稱“(這筆錢)也不應該是你一個人的”。

彼時韋浩即將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急需費用繳納學費,得到的回複卻是,“你已經二十幾了,餓不死了,現在沒錢。”這一年,韋浩19歲。

韋浩一再強調,自己討要的錢本就是父親的賠償金,大伯私自挪用後錢虧了,也不應該影響自己的生活,換來的卻是韋一林激烈地言語指控。矛盾就此爆發。

韋浩與韋一林聊天記錄 圖源:受訪者提供


2023年3月,韋薇、韋浩和母親三人向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起訴,除了大伯、伯母,80歲的奶奶也被列為被告。韋薇說,爺爺去世得早,前些年奶奶同自己一家生活。在父親去世幾年後,奶奶由大伯一家照顧。

韋薇三人指控,大伯和伯母未經原告方同意,擅自領取了200萬賠償金,不遵守“暫時保管”的承諾,在姐弟倆成年後急需資金時,仍將該筆賠償金中三原告應得的份額據為己有,拒不歸還,“甚至利用三原告不知賠償金具體數額,隱瞞賠償金金額事實,欺騙三原告”。且被告方拒絕了原告提出協議協商方案,對家庭關係造成影響。

自韋薇起訴大伯、伯母伊始,韋薇的堂姐,即韋一林的女兒韋笑玉,在網絡上發布如“努力還債,欠別人的錢父母還不起,那就我和我弟幫忙還”等文案。

《正在新聞》於日前查證發現,原圖文已刪除。

圖源:受訪者


今年7月17日,本案宣判數月後,韋笑玉在其社交平台(擁有十多萬粉絲的寵物博主)發布澄清視頻,並放出未經模糊處理、包含韋薇真名的聊天記錄,引發廣泛關注。

視頻中,韋笑玉向大量寵物愛好者粉絲稱韋薇虐貓。韋薇告訴《正在新聞》,虐貓的指責係堂姐扭曲事實,“惡意剪輯”。韋薇報警後,堂姐將該視頻隱藏。

隨後,作為回應,韋薇、韋浩也將案件和判決信息公布至網絡平台。

03

賠償金實為198萬,律師:應留存書麵協議


韋薇告訴記者,提起訴訟後,她受到了大伯的威脅。微信截圖顯示,韋一林稱,“回來我教你做人,變成厲鬼來纏我好了。變成厲鬼還有兄弟給他收屍。這樣的人應該屍都沒人收才對。”

2023年9月,本案開庭,庭審中,韋一林否認賠償金是200萬。他還辯稱,自己幫助遇難弟弟爭取了150萬賠償金,“超過標準一半了”,“(事故)責任方用於平息各方解決本次事故的費用,原告也要霸占嗎?四位直係親屬為此操碎了心,向責任方要點辛苦費不可以嗎?”

韋一林還稱,這幾年原告家中各種開支已花去七八十萬元,此次原告起訴屬於“居心叵測,惡意訴訟”。

巴州區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1月21日,韋薇父親的遺體在鄂爾多斯火化,經韋薇同意,韋一林的銀行賬戶收到兩筆金額分別為150萬和48萬元的賠償金。因此,韋一林收到的賠償金為198萬。

韋一林辯稱,第二筆48萬元係“解決到內蒙古處理13人吃住、路費、辛苦費,以及骨灰運輸費”。由於缺乏證據,法院未予采信。


巴州區法院指出,“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死者的近親屬是死亡賠償金的共有人”。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可以由近親屬依據自願協商原則處理,確定各自分配數額。協商不成,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確定分配規則。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依據《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人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據《民法典》繼承編有關規定,韋薇姐弟、母親、奶奶4人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法院認為,4人應均分賠償金,各得25%。韋薇、弟弟、母親三人共計應得144.75萬元。但分割之前,應先扣除此前發生的各項實際開支。

韋一林向法院提供了自行記錄的賬單,顯示近年來,該筆賠償款已開支78萬餘元。但韋薇姐弟稱上述賬單存在多筆重複計算和偽造數據,並通過轉賬記錄和通訊聊天記錄的各項開支統計,證明稱自家隻收到35.5萬餘元。

最終,法院認可了韋薇姐弟的35.5萬餘元的統計,加上當年喪葬費等,核定訴訟前各項開支共計65萬餘元。扣除後,餘下79.4萬餘元。


圖源:受訪者

2024年2月4日春節前夕,巴州區法院作出判決,韋一林於判決生效十日內返還韋薇、弟弟、母親三人79.4萬餘元。

宣判後,韋一林對一審判決未上訴,但也未歸還賠償款。

《正在新聞》就此事向韋一林兒子韋尚傑求證,其回應稱“我父親的事與我無關”,隨後掛斷電話。

截止發稿前,韋薇表示,“大伯、伯母已經將我刪除好友,堂哥(韋尚傑)在看到我於網絡發布的信息後,來跟我協商想要解決。”韋尚傑與韋薇協商,希望能將賠償款79萬餘元,於4年內還清,並且不計利息。韋薇拒絕並表示無法再信任韋一林一家。


韋薇還向《正在新聞》透露,將案情在網絡上公布後,堂姐韋笑玉的鄰居聯係到她,並提供了韋笑玉向鄰居借錢未還的聊天記錄。

記錄中還顯示,韋笑玉向鄰居稱,“寧願我爸變成老賴,也不想把錢還給他們。”“(我爸)用錢也給他們講了,又不是不還,虧了那也沒辦法。”

韋笑玉與鄰居聊天記錄 圖源:受訪者

付建律師表示,在賠償金到位前,可以提議設立一個共管賬戶,由有權分配的近親屬共同管理。為了避免賠償款被個別繼承人“霸占”的情況,賠償金到位後,應盡快召集有權分配的近親屬進行溝通協商,明確分配方案,並通過書麵協議將分配方案固定下來,以避免後續爭議。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準備采取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在提起訴訟之前,可以考慮通過調解或仲裁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爭議,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簽訂調解協議或仲裁裁決書,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


針對此案,付建認為,韋薇姐弟倆在維權過程中的做法值得肯定。“在整個過程中,應注意保留所有證據,包括但不限於賠償協議、轉賬記錄、溝通記錄等。”付建稱,對所有繼承人而言,加強法律意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是非常重要的,這有助於在爭議發生時采取合適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skylight07 發表評論於
哪怕是親兄弟姐妹,隻要沾著金錢,就是利益,親情不過是其利用的工具而已。
lsjr 發表評論於
被告最後選擇當老賴怎麽辦?法律拿他沒辦法嗎?死豬不怕開水燙?
wumiao 發表評論於
這大伯一家真不要臉,欺負自己弟弟家的孤兒寡母。金錢麵前,人心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