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來自河南太康縣的20歲小張,對母親提起刑事自訴。他控告親生母親張某在自己3歲時對他故意遺棄。
今年6月初,小張母親張某因涉嫌犯遺棄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紅星新聞記者從河南太康縣公安局了解到,張某因拒不扶養她的孩子,已經被以涉嫌遺棄罪刑事拘留。日前,小張收到落款為太康縣公安局發送的短信顯示,公安機關已於6月21日對其母張某涉嫌遺棄罪向太康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該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這背後,是一起發生在2007年的凶殺案。小張的父親張占偉被熟人張某委殺害。案發後,凶手因精神疾病免於刑事處罰。日前,記者從河南省精神病院太康醫院確認,目前張某委仍在該院接受治療。
對於張某因涉嫌遺棄罪被刑拘一事,張某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些年張某沒有改嫁,一直一個人在鄭州等地打工。張某以前去看過幾回小張。到了小張四五歲大一點時,可能受到影響,對其母有點反感,再加上張某有乳腺炎,有點錢就看病了,所以沒有去看過小張了。
▲張占偉的父親來到張占偉遇害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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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的凶殺案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07年7月,河南太康縣芝麻窪鄉發生了一起命案。在當時村委會大院內經營診所的張占偉,被人殘忍殺害。
據案卷記載,2007年7月12日夜,犯罪嫌疑人張某委從打工地鄭州返回太康時,途徑扶溝縣城下車,在一家門市購買菜刀一把,後到太康縣芝麻窪鄉張莊村張占偉診所,將門叫開後,張某委用菜刀把張占偉砍傷。張占偉帶傷跑出診所後被張某委追砍,張占偉最終死亡。
幾天後,張某委被抓,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當地村民反映,被害人張占偉與犯罪嫌疑人張某委兩家此前關係不錯,也沒啥矛盾。對此,被害人張占偉的父親張士敬表示認同。他表示,兒子張占偉生前和張某委關係很好,張某委經常到家裏來。
但令張士敬吃驚的是,張某委被抓後,雖然承認行凶是他本人所為,但理由卻匪夷所思。據張某委於2007年7月19日在鄭州市公安局豐產路派出所所做筆錄顯示,他稱張占偉是惡魔,也是自己的好朋友。
當時辦案警官曾告訴張士敬,嫌疑人張某委患有精神病,且有相關病曆和鑒定。
在該案偵查終結,移送檢方後,2013年10月31日,太康縣公安局以案發時犯罪嫌疑人張某委患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為由,作出撤案決定。2013年11月12日,太康縣人民檢察院對張某委提出強製醫療申請。同年12月12日,太康縣人民法院對張某委作出強製醫療決定。
對此,張士敬不服,曾不斷提起申訴。不過,張某委至今仍在精神病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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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被害後,母親出走17年
2007年夏,張占偉遇害後不久,其妻張某離開張家,留下當時僅3歲多的兒子小張。小張說,此後十多年來,張某未回過張家,現如今小張已在讀大學。
“我爸去世後,我的撫養權應歸我媽所有,她是我的第一法定監護人,她是有能力撫養我的。但我是我爺、奶撫養我成人的。”小張曾在一封給母親的信中寫道:“我小時候也非常想有爸媽的疼愛,我也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但是我不知道為啥你一走就10來多年……”
2022年12月17日,小張找到同村長輩,要到了母親的電話。“當時就想著長這麽大也不知道我媽長啥樣,想見見她,了解了解她。”小張說。
當天通話錄音顯示,張某當天曾一度拒絕加小張微信。但掛完電話後不久,張某還是加了小張的微信。
小張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張某曾向小張發微信稱,自己狀態非常差,心情不好非常難過。
“10多年都沒見過麵,見到你兒子不應該感到高興嗎?”小張當時在微信中這樣回複。而張某的回複是:“媽媽心裏還沒有準備好要見你,兒子。”
小張告訴記者,加上微信的次日,他去了姥姥、姥爺家與母親見了麵。但他表示自己感覺失落,母子分離十多年後再相見,自己未感溫暖與喜悅。
小張說,當時他問母親,為什麽出事後這麽多年不來找自己?母親的回答是“小張的爺爺奶奶不讓見”。“就算是爺奶不讓見,為什麽我在學校的時候,不來見我?又不是找不到我。”對於母親的回複,小張並不認可。
2022年12月20日,小張曾給母親發消息:“……就好像從我出生,你就一直沒把我給放在眼裏,心裏就沒有我……人家離婚的家庭,媽媽還偷偷見孩子呢。我真的特別搞不懂,你既然不喜歡我不想對我好,你為什麽把我給生下來?”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母親當時回複:“我承認對你關心不夠,也不至於沒把你放在眼裏,我也是第一次做媽媽,我不懂如何照顧你。”
之後,母子卻還是發生了激烈爭吵。
▲2023年1月3日,小張母親通過微信向小張發手寫信 微信截圖
2023年1月3日,母親通過微信向小張發來一封手寫信,並向小張表示,這是“最後一次給你發信息”。信中稱,“不管兒子認我不認,我都不抱希望了……”
兩個月後,小張同樣手寫給母親回了一封信,其中寫道:“我小時候也非常想有爸媽的疼愛,我也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但是我不知道為啥,你一走就10多年,不管我,完全不在乎我。”
2020年12月,紅星新聞記者在河南太康當地采訪時曾致電張某,想詢問張占偉被害原因,以及此後她離家的原因。但她當時拒絕回答記者的提問,並掛斷電話。
——3——
兒子要求“追究母親遺棄罪”
小張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從小到大在爺爺奶奶家長大,老人為了保護他,幾乎不提父母的情況。但隨著年齡增大,加上之前媒體對於父親案件的報道,對父母的事情有所了解。
今年4月,小張向有關部門提交了一份刑事自訴狀,要求追究其母親遺棄罪的刑事責任。小張在自訴狀中寫道,自己3歲時身患先天性脊柱裂,這個病如果不治療會造成下半身癱瘓,2010年,在北京兒童醫院做手術時需要親生爸媽簽字,爺爺想去找母親來北京簽字。但是母親並沒有來。
小張的爺爺張士敬則表示,這麽多年自己沒有阻攔張某見孫子,也一直在幫孫子找媽媽,但找不到。他也提到,孫子6歲在兒童醫院做手術,需要父母簽字,他把這個情況告訴了親家,讓張某過來簽字,但她並沒來。
小張認為,其母親遺棄他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構成遺棄罪。我國刑法規定,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實施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從而構成的犯罪。
今年6月初,小張母親張某因涉嫌犯遺棄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紅星新聞記者從河南太康縣公安局了解到,張某因拒不扶養她的孩子,已經被以涉嫌遺棄罪刑事拘留。日前,小張收到落款為太康縣公安局發送的短信顯示,公安機關已於6月21日對其母張某涉嫌遺棄罪向太康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該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對於張某因涉嫌遺棄罪被刑拘一事,張某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些年張某沒有改嫁,一直一個人,在鄭州等地打工。張某以前去看過幾回小張,還給小張買了幾百塊錢東西。到了小張四五歲大一點時,可能受到影響,對其母有點反感,再加上張某有乳腺炎,有點錢就看病了,所以沒有去看過小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