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犯380起強奸案!震動京師的“雙橋老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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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橋老流氓”案是上世紀70年代震動京師的大案,據老人講,這個團夥專門入室強奸婦女,兼搶劫,活動於朝陽區、通州、順義等地,共發生380起案件,警方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曆時10年,卻束手無策,最後在偶然機會加上機緣巧合才告破了。

而最令人震驚的是,380起強奸案,其實均出自一個人……

警方給他的綽號就叫“飛毛腿”。對這個曾讓京城捕頭們困擾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孫給了一句評價——“他的想法,從來沒跟我們一樣過。”

最開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規,主力極有上世紀70年代時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

“飛毛腿”案第一起,發生在1972年夏天。當時報到革委會,情況是有一案犯蒙麵裸體夜入十八裏店一農村民宅,強奸了一個帶孩子的年輕婦女。受害人連案犯的身高體態都說不清。此後,這樣的案子接連發生,都是強奸,順便盜竊,作案範圍以朝陽區雙橋為中心,方圓大約10裏,最遠的到通縣、順義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稱“老流氓”。

這麽大的犯罪區域,所以抓“老流氓”出動了三百民兵,也是準備發揮咱們一貫的“人海戰術”。還別說,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幾個被認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點設防。這一設伏還真準,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網。

說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民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佩服,是對“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兒作案,當時的推測是很準確的。此時的“老流氓”還沒有後來那麽狡猾,工人民兵設伏的幾個點,其中一個,他當晚就去作案了。惋惜,是民兵畢竟沒有受過公安訓練,抓捕失敗。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設伏,但是中間出了一點問題。因為指揮行動的是軍人出身,注重保密觀念,所以第一設伏人員不進村,在村外設伏,第二,設伏的村子裏,隻通知到村幹部,一般老百姓並不知道民兵要在他們村兒抓“老流氓”(此後設伏,都通知到每個村民)。結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黃昏進村,民兵還沒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裏,仿佛給他站崗,直到他作案完畢,跑了,受害人驚魂甫定,喊叫起來,民兵們才恍然大悟村子裏出事兒了。

從他作案完畢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幾分鍾的時間,“老流氓”能跑多遠呢?民兵們在周圍的田野中開始拉網搜索。黑夜中,不斷有人發現目標,但盡管調動人員圍追堵截,始終沒有抓到。範圍不斷擴大,甚至有同時在兩三處發現目標的。指揮部明顯感到已經對抓捕失去了控製,隻怕今夜難有收獲。

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無所獲。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後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餘指揮員深感沮喪。

萬般無奈民兵們隻好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十三處被委以重任。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鍾,十三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他怎麽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秸稈,“飛毛腿”被捕後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鑽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稈堆,在裏麵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隻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色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十三處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查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個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簾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

當地雖然是農村,但男性青壯年大多在京郊工廠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隻有婦孺。案犯襲擊的,主要是帶孩子的單身婦女。當地人一般都住東屋,案犯從西邊無人居住的房間撥開窗戶進去,到灶間脫衣服,隻用黑紗蒙麵,進入女性住屋實施犯罪。作案結束後,他退到堂屋,穿好衣服後逃離。有時,也襲擊單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盜竊財物。

然而,警察們也發現這個案子頗有令人撓頭之處,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時間間隔毫無規律可言。有的時候,警方集中警力進行偵破的時候,他頂風作案,有的時候,卻又長久沉寂。這和有的慣犯一段時間不作案就會難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後滿足而較長時間不去犯罪的情況完全不同。

這個古怪的規律直到案犯被抓捕歸案,才算弄清。原來,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所謂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麵不太和諧,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後,就會變得十分衝動。而他衝動的方式並不是滿院子舉著菜刀亂轉,而是出去作案。

飛毛腿被抓的經過十分吊詭。

話說北京通縣梨園有一個退伍軍人,那天家裏沒鹽了,去供銷社買鹽。他走到供銷社門口,正看見裏麵出來一個人,見了他神色一滯,停了一下又往前走。退伍軍人有點兒好奇,對這個人看了一眼,那人也還了一眼,兩人擦肩而過。

剛要進門,忽見供銷社的女營業員從門裏探出頭來,看到退伍軍人,馬上大聲喊:“搶劫啊!”退伍軍人回頭一看,剛才那人已經跟兔子一樣跑了起來。這退伍軍人一轉身,一邊喊“站住!”“抓住他!”一邊就追了出去。這一喊不要緊,前麵那人立即加速。附近是個居民點,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來,一看這個情形,也邊喊邊跟了上來,一時竟然湊了百十來人。

一個跑,百十來人在後麵追,在當時的京郊堪稱壯觀。

又追出去兩三公裏,那小子連減速都沒有。退伍軍人再一回頭———這回身後一個人也沒有了。全讓那小子給跑趴下了!

這退伍軍人一琢磨,這不行啊,就剩我一個了,這麽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當過兵的一般反應都不慢。正好,旁邊有個石頭矮牆,退伍軍人跑過去,從牆頭上卸下一塊大磚頭來。

回頭一看,周圍一馬平川,那小子還沒跑太遠。退伍軍人舉著這塊磚頭追上去了。這一追,就追到了一萬多米(有材料證實,雙方確實追逐了一萬多米)。那小子終於跑不動了,回身擺個架式,好像要魚死網破。退伍軍人上去,一磚,就把這小子拍那兒了……

一通拳打腳踢之後,這小子就被作為搶劫犯“扭送當地公安機關”。到了當地公安機關一說,人家講這個案子我們處理不了。他在北京搶的錢,我們得跟北京警方聯係,讓他們處理。同誌,俺們這兒是河北,三河縣……

說到這兒,不用多講,這個被一磚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裏店飛毛腿”———李寶城!

然而,李寶城雖然被抓,而且是因為搶劫被抓的,但並沒受到太大重視。被河北的警察交給北京警察,扔到拘留所裏就沒人理他了。每天是鹹菜窩頭,窩頭鹹菜……一直吃了二十多天鹹菜窩頭,終於把李寶城吃毛了。

發生了這樣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寶城的弱點就暴露了———他沒讓公安機關抓進去過。這就意味著他對抗審訊無論在技巧還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處,問題是關在裏頭,既不能上網(那個時代連電話都是新鮮東西呢),也不能看電視,也沒人理他,整天關在屋裏就剩瞎琢磨了。身負三百多起案子,李寶城的心理不出問題那才怪呢。

不斷受到煎熬的李寶城終於出了昏招———為了換得早日提審,他主動供認了自己曾經在兩年前作過的一起盜竊案。結果,過了三天,終於有人審他了。審他的是刑警老孫和另一個刑警。

話說回來,怎麽把人擱那兒二十多天不理呀?原因很簡單,公安機關當時接到上級命令要整黨。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暈頭轉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紕漏———李寶城這案子被歸錯了檔,造成二十多天後才發現此人居然沒審。

這裏麵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過來的,案卷主要內容都是李寶城對搶供銷社的細節描述,沒怎麽提他那個萬米賽跑。

所以,老孫他們審李寶城,是後來才知道那個萬米賽跑的事情。他們重點還是問搶供銷社的事兒。李寶城也好像覺出來警察審他並不像審“老流氓”,於是一口咬定自己當時是喝多了,不知道幹了什麽。這種小伎倆倒瞞不了老孫他們,聽這小子不說實話,兩名警察就開始跟他泡蘑菇。審著審著,老孫忽然看到這小子還交代了一件盜竊案———偷的是財務室,金額一千多元,在當時算比較大的案子了,於是一五一十和李寶城核對起來。

說著說著,老孫腦子裏靈光一閃———嗯,這個案子怎麽有點兒熟呢?他停下筆想了想,忽然想起來了———哎,這不是“飛毛腿”卷宗裏的案子嗎?

對“十八裏店飛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情況,所以說不準他的個頭。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漢,完全無法抵抗。再看看這李寶城———形貌猥瑣,土裏土氣,最要命的個頭才一米六幾———這小個兒像嗎?事後才弄明白,這種受害者的描述為了表達自己確實無法反抗,往往誇張到離題萬裏。

那時,“十八裏店飛毛腿”三百多個案子,都歸納出來了,就是一個人幹的,而李寶城供的正是其中之一,那不是他是誰?後來,李寶城終於認罪了,問哪個案子說哪個。半年以後,他被執行死刑。

警察們總結,“飛毛腿”李寶城最厲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軍人,最後不但跑贏了這小子,還拿板磚將其一磚放倒,其體力耐力實在駭人。後來才知道,他上學的時候,得過北京市馬拉鬆冠軍!飛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敵了。

本文摘自:《法製日報》2011年6月19日、7月3日,作者:薩蘇,原題:《十八裏店“飛毛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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