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7月大學生被當腎病醫治後身亡 醫院拒絕提供鑒定材料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本該上大二的麗麗(化名),如今卻和家人陰陽兩隔。

今年2月,寒假回家的麗麗因身體發胖,在家人的帶領下去河南南陽鄧州市人民醫院檢查,被確診為腎病綜合征。住院治療五天,因病情嚴重轉院搶救,最後不治身亡。

令家人不解的是,在轉至上級醫院的救治時,麗麗並沒有被確診為腎病綜合征,而是在懷孕七個多月胎死腹中。“女兒被當腎病誤診、誤治、誤用大量激素治療,直接進行腎穿刺手術,最後導致失去生命。”

為了查明女兒的死因,父親龐先生申請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但是鄧州市人民醫院沒有提交鑒定材料,導致鑒定中止。

女孩發胖,被確診為腎病綜合征

龐先生夫婦這些年一直在杭州打工,每年過年才回河南南陽鄧州老家。

今年2月7日,農曆臘月二十六。龐先生和妻子回到老家時,上大二的麗麗已經回家。夫妻倆發現平時消瘦的女兒胖了不少,幹家務時有點氣喘。給母親說肚子有些疼,再沒有其他不適症狀。龐先生以為麗麗可能得了病,便到就近的鄧州市人民醫院就診。

在進行一係列檢查後,麗麗被診斷為腎病綜合征,入住醫院腎內科治療。鄧州市人民醫院出具的病曆資料顯示:入院診斷為腎病綜合征、胸腔積液、心包積液、肺炎、貧血。“患者入院後完善相關檢查,給予腎髒穿刺活檢,應用激素、抗凝、保護腎功能、減少尿蛋白、抗感染及對症治療”。多日的查房記錄上,也注明“腎病綜合征較重”“腎病麵容”。

除夕夜,一家人在醫院度過。沒想到,大年初二(2月11日)晚,麗麗呼吸困難昏迷不醒,腎內科邀請其他科室醫生進行會診。會診意見中,醫生建議給予呋塞米靜脈注射、多索茶堿+甲強龍靜脈點滴對症治療。進行氣管插管和呼吸機治療無效果後,於2月12日淩晨轉院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

轉院治療,發現懷孕搶救無效

令龐先生意外的是,在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的過程中,醫生發現麗麗懷孕並胎死腹中。搶救記錄顯示,“患者腹部膨隆,與孕晚期相仿,彩超提示懷孕”。會診後認為是妊娠合並心髒病,胎死宮內,孕31周+。

2月12日上午,麗麗被轉運到南陽市中心醫院急危重症孕產婦救治中心,診斷結果和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一致,立即安排進行剖宮取胎手術。手術後,麗麗一直在昏迷狀態,持續到2月20日死亡。

南陽市中心醫院死亡記錄記載:2月12日入院手術,19日上午出現消化道出血、休克,20日上午心髒驟停,搶救無效,宣告臨床死亡。

“懷孕的麗麗被誤診成腎病,誤治、誤用大量激素治療,還進行腎穿刺手術,最後導致失去生命。”龐先生說,“女兒隱瞞了懷孕的實情,難道醫院檢查不出來嗎?”

奔流新聞記者注意到,2月7日醫患雙方簽字的一份《糖皮質激素應用知情通知書》明確,由於病情需要,需要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但激素存在許多不良反應,包括流產。

申請鑒定,當事醫院不交材料

為了查明女兒的死因,在龐先生的申請下,鄧州市衛健委委托南陽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但在近日收到了一份醫療事故鑒定中止通知。

《南陽市醫學會醫療技術鑒定辦公室關於龐**醫療事故鑒定中止通知》說:“我會要求醫患雙方依據《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10日內提交醫療事故鑒定材料。因未收到醫方的鑒定材料,2024年3月12日我會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十六條規定,中止本次鑒定。因多次與醫方電話溝通,醫方仍未向我會提交鑒定材料,現將中止通知發送委托單位,請告知並督促醫方依照規定提交醫療事故鑒定材料。”落款時間為2024年5月9日。

龐先生了解到,鄧州市人民醫院至今未提交相關鑒定材料,導致醫療事故鑒定無法進行。

“我們想走法律程序,但醫院不配合我們也走不了。”龐先生說,他們也和院方溝通過,有醫生也承認他們有責任,但就是不解決問題,如今事發快四個月了,女兒還在殯儀館。

多方回應,當地衛健委正在調查

5月30日下午,奔流新聞記者來到鄧州市人民醫院,就“醫院存不存在誤診?”“為什麽沒有檢查出患者懷孕?”“怎麽確診為腎病綜合征?”“為什麽不向南陽市醫學會提供鑒定材料?”等問題,醫院辦公室負責人沒有給予回應,提出讓記者去鄧州市委宣傳部報備。記者隨後聯係了鄧州市委宣傳部,截至31日發稿時未得到回複。

鄧州市衛健委工作人員稱,此事他們一直在跟進處理當中。

“鄧州市人民醫院的主要責任是誤診、誤治,一個孕晚期的患者,水腫得肚子不舒服,體重明顯增加,心電圖、血常規、尿檢都檢查了,偏偏就沒做B超。而是一直按照腎病用藥,這些藥基本全是妊娠期禁用的,直接導致了麗麗的死亡。”5月31日,在杭州打工的龐先生兒子聯係到奔流新聞記者說,“事情發生後,我爸媽精神受打擊也沒辦法打工,他們也不知道怎麽處理此事。協商行不通,法律途徑也走不通,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查看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