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呼和浩特市進行督察。督察組進駐21天,受理呼和浩特市垃圾違法傾倒信訪舉報案件80件,占比近22%,群眾反映強烈。督察結果表明,呼和浩特市對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重視不夠,垃圾隨意傾倒問題頻發,甚至占用耕地草地,環境汙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
報道顯示,督察組現場核實情況時,遭到了故意封路阻撓。
2019年第一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時就明確指出,呼和浩特市大量建築垃圾隨意傾倒,城區垃圾偷倒城鄉結合部和周邊鄉鎮現象頻發。
此次督察發現,多年來城區建築垃圾偷排至周邊鄉鎮問題禁而不絕,出現大量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違規堆存點,甚至形成非法處置垃圾利益鏈。
垃圾混堆亂倒(來源:“內蒙古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
呼和浩特市落實第一輪自治區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2020年7月底建立建築垃圾收集、運輸、消納聯單製度,對非法占用土地受納建築垃圾的行為進行查處,對私自設置的建築垃圾消納場進行清理取締。”
督察發現,收集、運輸、消納聯單製度至今未建立,導致建築垃圾從收集、運輸、處置環節層層失守,大量建築垃圾被非法處置,相關執法部門監管缺失,對違法傾倒垃圾、私自開設消納場等行為查處不力。大裏堡村個別村民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從2023年5月開始,私自開設垃圾填埋場,以每車30-100元費用違法收儲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儲垃圾黑色利益鏈,獲利74萬元。為阻撓督察組現場核實,故意用建築垃圾封堵進出道路。屬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早在2023年7月就已發現大裏堡村非法傾倒垃圾行為,但僅按非法傾倒5車垃圾處罰3000元,一罰了之,違法行為未得到糾正,滋長了垃圾非法處置利益鏈。
違法設置的垃圾消納場(來源:“內蒙古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
督察還發現,呼和浩特市存在規劃落實不到位,消納能力有限;違法處置點位多,環境影響嚴重等問題。
督察組指出,呼和浩特相關部門對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統籌不夠、推動不力,建築垃圾管理工作成為美麗青城、草原都市的突出短板。相關地區對群眾反複舉報的垃圾違法傾倒行為未引起足夠重視,失察失管。屬地和綜合執法部門監管缺位、相互推諉,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建築垃圾違法傾倒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網站報道,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安排部署,4月7日,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呼和浩特市並召開督察進駐動員會。
督察組組長趙江濤指出,按照工作安排,此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重點督察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案件辦理情況,以及上一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群眾信訪案件辦理情況;國家和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製度、標準規範、規劃計劃的貫徹落實情況;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人民群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等。
2020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其中指出,被督察對象應當自覺接受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積極配合督察組開展工作,如實向督察組反映情況和問題。對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督察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責、失職瀆職、弄虛作假、幹擾抵製等違紀違規行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