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不是橫衝直撞的泄憤之地,任何挑釁法律、漠視生命的危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近日,有網傳視頻顯示,一男子開車走非機動車道,故意衝撞等紅燈的外賣小哥。對此,當地警方5月1日通報稱,經調查取證,朝陽公安分局已對犯罪嫌疑人喬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視頻中,這名車主駛入非機動車道想要右轉,被騎電動車等紅燈的外賣員擋住了去路,在按喇叭催促無果後,突然啟動衝撞外賣員。隨著視頻在網上發布,這一幕讓網友倍感震驚,如此猖狂極端地漠視他人生命安全,到底哪來的底氣?
顯然,此次事件遠非普通的交通事故,涉事車主也不僅僅是素質低的問題,而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的層麵。
占用非機動車道強行右轉,本身就屬於交通違法,存在安全隱患;在明知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情況下,對前方的外賣小哥一言不合就開撞,是赤裸裸的故意傷害。如此極端的路怒舉動,是在公然挑戰法律的底線。
此事讓公眾憤怒的地方更在於,事發後該男子不僅毫無悔意,反而拿著現場視頻,在微信群裏公然炫耀,表示“賠了1000元,但心裏舒服點”“自己上了500萬的三者險”。總之,一副“有錢就可以草菅人命”的猖狂嘴臉。
文明社會容不下任何危險挑釁行為,有錢更不等於可以無法無天,甚至把他人的生命當兒戲。目前,該男子已被刑事拘留,為自己的囂張狂妄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惡人自有法律來懲治,這樣的結局可謂大快人心。
注意,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也就是說,該男子衝撞他人的危險行為,基本確認已符合犯罪的構成條件。不管最終如何論處,都是對其駕駛行為的一次深刻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肇事車主在事發後知錯就改,事情大概率能畫上句號,而恰恰是他發在網上的炫耀視頻,成了坐實他故意撞人的證據,簡直是“求錘得錘”。衝動是魔鬼,從交通違法升級成刑事犯罪,已經不是賠個1000元能解決的事了。可以想象,他當時多囂張,現在應該就有多慌張。
跳出此事來看,類似的極端“路怒症”其實不是個案。有的車主在開車過程中,遇到一點不滿或者小摩擦,動輒就情緒失控,將車輛當作泄憤的工具,作出攻擊性的駕駛行為,給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甚至釀成一些無可挽回的悲劇。
此次警方對車主刑事拘留,不僅是對其個人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也是對類似危險駕駛車主的一次震懾,更是對法律威嚴、社會規則的堅決維護。這一處理結果向外界傳遞了一個明確信息:馬路不是橫衝直撞的泄憤之地,任何挑釁法律、漠視生命的危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而每個人都保持冷靜、理智的駕駛態度,尊重生命,遵守法律交規,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