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4歲亞裔女孩遭撞亡 71歲肇事司機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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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檢方周四宣布,在去年8月的一起車禍中撞死4歲亞裔女孩的71歲司機將免於牢獄之災,這一從輕判罰引發交通安全倡導人士的不滿。

去年8月,距舊金山甲骨文公園僅幾個街區的地方發生車禍,一名坐在嬰兒車中的4歲韓裔女孩遭撞亡,他的父親受了重傷。事發時,卡塔赫納(Karen Cartagena)正在右轉,撞上了正在過馬路的父女。

舊金山地檢官謝安宜(Brooke Jenkins)周四宣布,卡塔赫納將免於入獄,但被判緩刑兩年,接受400小時的社區服務,必須通過駕駛安全課程才能再次開車。此前,卡塔赫納對一項駕車過失殺人罪指控沒有提出抗辯。

交通活動人士伯恩海默(Luke Bornheimer)抨擊了這一判決,他接受ABC7采訪時稱:“我認為,對開車撞死他人的人給予非常寬大的判決,這是一個危險的先例。我們知道汽車是重達數噸的機器,可以在幾秒鍾內輕易殺死一個人或致殘。”

謝安宜表示,這一協議是在與死者家屬協商後與卡塔赫納達成的,死者家屬希望避免法庭審理。

地檢官在一份聲明中說:“盡管我們所做的一切都無法讓他們心愛的女兒和孫女歸來,但我希望這一和解能給他們帶來一些安慰,他們正在努力從去年夏天的可怕悲劇中恢複過來,重建生活。”

卡塔赫納的律師門德斯(Gregory Mendez)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這個韓裔家庭因為失去了4歲的女兒而受到了永久的打擊。卡塔赫納寫就並讀給這家人聽的信非常有力量。她情感上的悲傷也是無法估量的。”

門德斯進一步告訴ABC7電視台,事故發生前,交通信號提示卡塔赫納應該轉彎,“她身後至少有一個人在按喇叭,暗示她阻礙了交通,她應該繼續往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