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交警在倉山區美墩路開展夜查時,發現一名駕駛人酒精快篩異常。
經過現場檢測,駕駛人戴某水的呼氣檢測值高達183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標準。
在後續執法過程中,戴某水眼見情形不對,開始了一係列的表演。先是一直“戰術性咳嗽”,拒不提供身份信息。
交警讓其家人把駕駛證送到現場時,戴某水又稱不想讓老婆知道自己的"其他事情",並拒絕在強製措施憑證上簽字。
之後戴某水的哥哥趕到現場勸他,鐵了心要逃避處罰的戴某水依然油鹽不進,他哥哥無奈地請交警原諒弟弟。
“他(還是)小孩子,不懂事”
“理解一下好不好?”
經查,戴某水今年已46歲。
最終,戴某水的血檢結果為205.5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酒後駕車已是錯,麵對執法還不配合更是錯上加錯。不管你“演技”如何,最終都還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