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當事人:已是第三次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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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記者從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當事人何先生處獲悉,近期,他參加了由成都鐵路運輸中院法官主持的第三次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當事女生仍未出席,依然委托律師參加。

何先生告訴記者,下周他們雙方應該還會再協商一次,能達成一致的話就調解,不能協商一致的話就要開庭了。

此前何先生到法院參加調解的場景(受訪者提供)

此前,封麵新聞曾報道,“地鐵被誣陷偷拍”事件發生在2023年6月,何先生從犀浦乘坐地鐵回家,行至火車南站時,有兩名女生稱看到其鞋麵閃爍綠光,指責他鞋麵上有攝像頭,懷疑在偷拍,後來雙方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事發後,何先生將此事發到網上,引發關注。

2023年12月12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備受關注的“男子被誣陷地鐵偷拍”一案宣判,兩女子不構成對當事男子何先生的一般人格權的侵權,對當事男子何先生要求羅某某、曾某某(兩女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何先生對這一結果並不滿意,將會提起上訴。12月28日上午,對於此次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何先生告訴記者,他和代理律師討論後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故而提起上訴。

時隔近半年時間,何先生已經從上一個公司裸辭,目前其個人微博賬號擁有將近20萬粉絲。他告訴記者,在法院判決之後,雙方調解了幾次,至今已經是第三次調解,“當事女生仍然沒來,委托律師參加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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