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山西大同發生的“訂婚強奸案”,一直備受討論。
3月22日,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從男方母親甄女士處了解到,該案所涉及的10萬多彩禮糾紛案將於3月28日在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2023年5月,27歲男子席某某與女方訂婚後被控強奸,後被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母親甄女士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事發至今,女方家庭還未歸還訂婚下禮的10萬金額及兩枚戒指,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立即返還此前下訂的全部彩禮。
“婚結不成,彩禮要退。”甄女士表示,10萬金額及兩枚戒指是給男女雙方的結婚贈禮。
3月28日,就此案件,記者多次聯係女方家屬,未得到回應。介紹兩人相識的婚介所媒婆在聽到記者身份後,立刻掛斷了電話。
27歲男子與24歲女子訂婚後被控強奸
據甄女士介紹,2023年1月,兒子與女方通過當地婚介所認識,之後感情升溫,確定交往關係,經常一起出行遊玩。沒多久時間,介紹兩人相識的媒婆到男方家中稱轉達女方家庭意願,“兩人相處挺好,要不把婚定了吧?”
2023年5月1日,經雙方家庭及二人同意,席某某與女方舉行訂婚儀式。當天男方家庭交付彩禮10萬元和7.2克金戒指。同時,其父母承諾,結婚一年後在房屋產權證上添加女方姓名。
兩名準新人簽字摁手印的訂婚彩禮協議顯示,如結婚前男方反悔,訂婚戒和10萬元彩禮款女方不予返還;如結婚前女方有反悔,訂婚戒和10萬元彩禮必須返還男方。
2023年5月2日中午,涉案事發。女方向陽高縣警方報案稱被小夥強暴。
據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查明,當天女方按照當地習俗宴請男方席某某,飯後,席某某和女方共同前往位於陽高縣某小區某樓14層房內。期間,席某某不顧女方反對,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事後,女方情緒激動點火燒屋內櫃子、窗簾,還通過步梯下至13層呼喊“救命”,後被席某某拖至房內,被奪去手機。案發當晚,女方向公安機關報案。
瀟湘晨報記者在梳理本案的輿論走向時發現,案發後,女方報案動機曾引發網友爭議。
甄女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女方當天讓我兒子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後麵迎娶時要給的另外10萬元彩禮給她。當時我們沒有那麽多錢,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鬧情緒,告我兒子強奸。”
對此,女方母親曾回應:“不是的”“他就是強奸”。
“訂婚強奸案”一審開庭判決男方有期徒刑三年
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人民法院針對“訂婚強奸案”一審判決結果公布。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與被害人經當地某婚介所介紹認識。5月1日雙方訂立婚約。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違背被害人意誌,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該行為構成強奸罪,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當庭提起上訴。甄女士告訴記者,目前案件二審時間還未確定,仍在調查取證。
促成兩人相識、相親又訂婚的婚介所在其中扮演什麽身份?據甄女士介紹,自事發後,該婚介所負責人一直未同意接受媒體采訪。有記者登門拜訪,對方得知目的後,把記者趕了出去。
天眼查App顯示,該婚介所由一孫姓女子開設,成立於2021年11月。甄女士告訴記者,當時是她自己主動找到婚介所幫兒子介紹對象,按照協議約定,訂婚成功後,她就要向婚介所支付酬金1000元。
3月22日,瀟湘晨報記者多次與婚介所媒婆聯係,聽到記者身份後,直接掛斷了電話。
“婚結不成,彩禮要退。”甄女士稱,訂婚前雙方家庭約定彩禮18.8萬元,截至事發,男方家庭已經向女方家庭贈與了10萬元和兩枚戒指。事發後,跟女方家庭提出過返還彩禮的訴求,“他們沒給。”
記者從甄女士處獲悉,這起由“強奸訂婚案”所涉及的婚約財產糾紛案,將於3月28日在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據了解,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審理涉彩禮案件明確司法解釋。其中第六條指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結合當地習俗,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該《規定》將於今年2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