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四川省紀委監委披露案件《“案”理說丨在買房路上“狂飆”的住建局長》,詳情如下:
葉誌國,男,漢族,1979年10月生,四川渠縣人,曾任甘孜州白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縣人民政府駐康定辦事處主任等職務。2023年8月,接受白玉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0月,葉誌國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12月,葉誌國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甘孜州白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原局長,葉誌國
“回憶起爺爺退休後‘掏空家裏六個公職人員的錢包’仍買不起一套房的辛酸、兒時父親去世後寄人籬下的酸楚、妻子生下孩子後沒有房子去娘家坐月子的苦澀,這一切都使我對房子有了執念,認為隻有房子,才能帶給我安全感。隨著手中權力越來越大,收受的錢越來越多,我就想多買兩套房子,把錢換成房子才安心。”留置室內,葉誌國緩緩道出“纏繞”自己一生的心結。對買房的病態偏執,使這位原住建局長如一輛失控的賽車,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狂飆”。
心生執念,購房心魔始作祟
葉誌國出生在一個物質貧困但精神富足的家庭,受父輩影響,他從小就發奮學習,立誌長大後建設家鄉。2000年10月,學有所成的葉誌國回到白玉縣,成為了一名基層幹部,憑借過硬的專業素養和組織的精心培育,他一步步走到了縣住建局“一把手”的位置。
隨著葉誌國職位越升越高,“尋機”趕來的商人“朋友”越聚越多,他們“貼心”地跟隨在葉誌國左右,唯其馬首是瞻,這極大地滿足了葉誌國的虛榮心。看到商人老板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生活,葉誌國回憶起曾經居無定所的窘境,心想如今沒讀過書的商人老板能夠住大房子、坐豪車、出入高檔餐廳,而自己辛苦工作攢下的積蓄卻買不起一套寬敞一點的房子。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他的價值觀開始扭曲,他不禁思考,如何才能賺更多的錢,換更大的房子。不久,老板鄭某的拜訪似乎為他帶來了解決問題的“完美答案”。
“第一次收錢時,一個姓鄭的老板到辦公室來找我,他從包裏拿出15萬,說是感謝我在項目上的關心和支持,當時推辭了很久,老板放下錢就走了。錢在我辦公室櫃子裏放了兩個月,本想找個合適的機會退給老板,但想到即將要交付的房款,最終貪欲戰勝了理智,僥幸占據了上風……”收下的第一筆“好處費”,葉誌國用於支付了部分房款,這極大地減輕了他購房的壓力。
嚐到“甜頭”的葉誌國,仿佛找到了圓夢“捷徑”,他開始來者不拒,心安理得地收受商人老板們的“好處費”,一次次觸碰紀律底線,逾越法律紅線。2013年至2022年,葉誌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禮金多達50餘次,悉數用於購買房產。
欲壑難填,瘋狂購房為心安
因家庭人口較多,葉誌國購買的第一套商品房已無法滿足其生活需求,“換大房”迫在眉睫,但是房款又從何而來?這一次葉誌國果斷將目標瞄向了手中的權力。
2016年4月,葉誌國開始擔任白玉縣住建局長,同時兼任白玉縣項目促進中心主任,管理眾多重大項目。商人範某為了能在工程項目領域得到葉誌國的幫助,主動提出將名下價值140萬元的3間鋪麵以50萬元的價格轉售給他,葉誌國也心領神會,為範某在工程項目招投標、資金撥付等方麵大開方便之門。至此,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在葉誌國眼中徹底淪為可供交易的商品。
價值觀扭曲的葉誌國膽子越來越大,收錢越來越多。在購房欲望的驅使下,葉誌國通過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投標提供便利等方式賺取“好處費”,先後購買了數套房產。經查,2016年至2020年,葉誌國利用手中職權在20餘個工程項目的招投標、資金撥付、協調管理等方麵為範某等6名商人提供便利,先後收受“好處費”260餘萬元,盡數用於購房、購買車位、房屋裝修等。
被房所縛,罪行難掩終成空
2021年、2022年隨著白玉縣委原書記康光友、原縣長阿央鄧珠相繼落馬,葉誌國變得惶惶不可終日,唯恐東窗事發。他主動與商人老板斷了來往,長期在家不出門,幻想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抹掉”其違紀違法的事實。
2023年3月,葉誌國打聽到與自己有利益往來的商人沈某已被留置,徹底成了“驚弓之鳥”。因擔心罪行暴露,他耍起了“小聰明”,同妻子協議離婚,將名下房產和資金轉移到妻子名下,期望利用“假離婚”保全“辛苦”購來的房產。
同年8月,白玉縣紀委監委核查相關問題線索時發現葉誌國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遂對其采取留置措施。麵對組織的審查調查,他一度保持鎮定,以為已做好“萬全準備”。然而讓葉誌國沒想到的是,最終使他伏法的,恰恰是“辛苦”購來的房產——審查調查組通過查閱房產信息,順藤摸瓜查實了葉誌國違法犯罪的事實。
“為了買房,為了填補心中欲望,為了所謂的‘安全感’,我失去理智,失去自由,自己買的房子,沒有住過一天,沒有享受過一天,就走進了牢房。”葉誌國病態偏執的“狂飆”人生,終究迎來了慘淡的“落幕”。2023年12月,因犯受賄罪,葉誌國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