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賊王的“幸運女神”:另一個勞榮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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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女加小混混,不僅是影視劇喜歡刻畫的對象,還常在男女組合犯案中出現。法子英和勞榮枝就是其中一對。在這對亡命鴛鴦誕生前,其實還有另一對世紀悍匪夫妻。

這對夫婦搶劫運鈔車,綁架多名富豪,最出名的一次便是從李嘉誠手中拿走10.38億贖金。很多人知道男方張子強的大名,卻鮮有人了解他背後的女人羅豔芳。她是他的軍師,也是“幸運女神”。當張子強命喪警方槍口後,羅豔芳卻帶著數億現金全身而退。

她究竟如何成為這場犯罪狂歡中的最終贏家?





命運的十字路口

上世紀中期,大陸南方掀起一波“逃港風潮”,大量兩廣閩南地區平民通過坐船、遊泳等方式偷渡至香港,張子強一家也不例外。1959年,4歲的他跟隨父母從廣西玉林到香港謀出路。

踏入香港地界後,情況和他們想象的相當不同。這裏沒有遍地黃金,張子強父母沒有身份證明,無法獲得正經工作。好在他父親對中草藥有一定了解,於是在油麻地廟街開了個涼茶檔糊口。

當時的油麻地還隻是海邊小村落,居住在此的大多是窮人或幫派成員,街上常常會突然湧出兩撥人開始火拚。為了維持生計,張子強父母無暇顧及子女,不愛讀書的張子強從小就混跡街頭。在物質匱乏,周遭環境惡劣的情況下,張子強認為隻有夠狠才能成為人上人。他有意與惡棍來往,12歲就成為街上有名的黑幫小弟。

和張子強的家庭不同,1964年,羅豔芳出生在香港的安穩雙職工家庭中。作為教師的父親從小教育她要知書達理,希望她能繼承自己的衣缽,未來同樣成為老師。

這種期待對天資聰穎的羅豔芳來說並不是難事。20歲的她大學畢業後,成功進入私立學校任教。當時家人朋友對她的評價是溫柔知性,乖巧有才華。如果沒有遇見張子強,那她的人生可能會一帆風順,和同樣受過高等教育的中產男士結婚、生子,平淡走過一生。

但20歲那年,她與張子強一見鍾情。

1971年,16歲的張子強已經在警局留下近20個案底,還因火拚砍人而坐牢。眼見孩子越來越墮落的張子強父親相當著急。為了讓他做點“正經事”,張子強父親把他送到裁縫鋪做學徒,順便糾正品性。

表麵上,張子強似乎開始認真學手藝,和老板研究如何做生意。事實上,他並沒有完全退出幫派,依舊遊走在灰色邊緣。甚至裁縫鋪的老板最後也成了他的同夥。

1984年,剛畢業的羅豔芳需要定製西服,她前往附近裁縫鋪偶遇了正在做衣服的張子強,兩人見過幾麵後,她迅速被張子強的個人魅力所征服。



還有一種說法是,他們早就在裁縫鋪相識,從小她便經常去店裏縫補改衣。小痞子的大膽肆意讓乖乖女暗自傾心,他和周遭的“文化人”太不相同了。隻是直到羅豔芳成年後,她豔麗的模樣,才讓張子強真正注意到她。

從羅豔芳和張子強後來多次合作犯案的軌跡來看,羅豔芳自私、聰明、相當理性。她非常敢於折騰,認為自己有才有貌,配得上更好的生活。不甘心過一眼望到頭生活的羅豔芳,發現了張子強的潛力。

於是在郎有情妾有意的情況下,兩人感情發展穩定且迅速。即使張子強一無所有,1986年兩人仍順利走進婚姻殿堂。



賊王養成計劃

和羅豔芳安定下來後,31歲的張子強想過金盆洗手,尤其在兩人的兒子出生後。

婚後前兩年,離開裁縫鋪的張子強拿出積蓄做生意,他賣過假勞力士,開過金鋪。可惜擅長靠混不勞而獲的他,不擅經營,生意慘淡。1988年,在金鋪瀕臨倒閉時,張子強終於無法忍受這種落魄失敗的人生。

有一天,張子強回到家,向羅豔芳坦白,“我以前是混幫派的,現在想重新回去做點大事。我受不了這樣沒錢的日子了。”

他本以為老婆無法接受這樣的自己,會大鬧離婚。萬萬沒想到羅豔芳態度平淡,甚至握住他的手鼓勵道,“親愛的,我支持你的選擇。”

兩人互通心意後,張子強的“做大事”計劃開始實施,最先從利用自己瀕臨倒閉的金鋪開始。

他給鋪子買了高昂保金的意外險,然後聯係四個團夥兄弟上門打砸搶,再以此為由騙保。但因購保時間短,加上警方偵查認為其中有詐,伎倆被保險公司識破,隻能不了了之。

沒拿到保費的張子強不甘心,他一邊在幫派中混成小頭目,一邊繼續找來錢更快的路子。

1989年某天,張子強突然回家告訴羅豔芳,他有個賺錢的大計劃,並帶回一個女人阿儀,告訴她這是自己的朋友。這個女性朋友未來會住進他們家一段時間,還會給羅豔芳重新安排一個工作。

羅豔芳雖然有些吃醋,但接受了丈夫的提議,順從辭職。她難得見到丈夫這麽興奮,隱隱約約覺得他們的命運將產生巨變。

直到阿儀帶著她到衛安護衛公司,麵試入職物流部的電腦輸入員後,羅豔芳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衛安護衛公司主要負責香港啟德機場的貴重物品運輸保全,作為秘書的阿儀可以了解職位空缺動向,而羅豔芳所在的這個崗位則能接觸到保全具體運輸信息,包括貨物和運輸路線。

她大概明白張子強所謂的“大計劃”是什麽了,但她不願隻當被丈夫差遣的嘍囉。

當晚回到家後,羅豔芳拉著丈夫陳述自己推理出來的計劃細節,問他自己說的是否準確。這讓張子強十分驚訝,他分明沒有透露半點消息。思慮再三,張子強向她坦白了自己的謀劃。羅豔芳聽完,迅速點出丈夫策劃中的疏漏。她根據自己工作時了解的流程,修改了丈夫策劃搶劫的不足之處,並且表示會時刻關注可以下手的機會。

1990年初,啟德機場的勞力士金表押運車被劫,損失金額超過3000萬港幣。作案人員正是以張子強為首的強盜團夥。因張子強在幫派中已混出名頭,他被警方列為嫌疑對象之一。但因為沒有直接證據,最終這件事不了了之。

這次成功的搶劫讓張子強嚐到甜頭,也奠定了羅豔芳在他心中獨一無二的地位。再沒有比輸送利益更牢固的關係了,更何況是對張子強這樣把金錢當做春藥的人而言。

有小報爆料,羅豔芳在作案成功後向丈夫自薦,“如果你想,我可以把你培養成香港乃至亞洲最大的賊王。”



(警方查獲的部分張子強非法所得)



“幸運女神”

在妻子的支持下,張子強如虎添翼。他們把第一次作案所得的千萬港幣當做基礎資金,蟄伏靜待第二次作案機會。在這段時間裏,張子強一邊從黑市售出搶來的金表變現,一邊買來槍支彈藥做準備,同時結交幫派中可靠成員作為同夥。羅豔芳則打理贓款,同時關注公司動態(有說法是羅利用這筆錢投資賺了幾十萬,讓張子強更把她當成最信任可靠的軍師)。

1991年7月12日,機會來了。當天衛安護衛公司將從啟德機場押運一輛運鈔車,裏麵共有現金合計近1.7億港元。提前得知公司運輸計劃的羅豔芳小心記下安保部署,當晚便和張子強通氣,商量如何劫下這台運鈔車。

等到押運日當天,張子強帶著2名同夥持槍當街攔住運鈔車,和警衛進行了激烈槍戰。最終警衛不敵猛烈火力攻擊,運鈔車迅速被劫走。等警方趕到現場時,犯下大案的張子強早已消失不見。

當時香港街頭還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證人能描述清劫匪相貌(張子強團夥全部蒙頭),但由於損失金額數目巨大,當街持槍搶劫性質惡劣,香港警方這次沒有像勞力士案那樣無法破案便擱置一旁。

出於習慣,這次搶劫所得張子強依舊交給妻子洗白。謹慎起見,羅豔芳將現金變作房產、豪車,僅保留其中極少一部分作為存款。

被搶劫的運鈔車中的現鈔是連號的,且未錄入係統中。警方根據這條線索聯係到香港各大銀行,密切關注近期有大額存款且出現連號的賬戶。羅豔芳百密一疏,使得悍匪張子強第一次暴露在刑偵組視線中。

1991年9月,有銀行向警方通報,自己分行中來了一名女子存入40萬連號現金,這個人正是羅豔芳。警方迅速從她身上入手調查,發現她不僅在衛安護衛公司工作,丈夫還是劣跡斑斑的黑幫頭目張子強。他們有重大嫌疑。

很快兩人被批捕,但他們都咬緊牙關不承認自己與這起搶劫案有關。直到當時一名負責押運的警衛出來指認,“最後一名劫犯逃走時麵罩有部分滑落,我看到了,就是這個男人。”張子強才被法庭宣判入獄18年。而羅豔芳則因證據不足當庭釋放。

但羅豔芳甘心嗎?當然不。

前麵說過,羅豔芳是個擅長布局,膽大心細的人。張子強入獄後,她迅速高價聘請兩名律師為丈夫申訴,同時研究有沒有別的門路可以疏通關係,逼迫警方放人,她靜待時機。畢竟從頭到尾他們沒有認罪過。

時間到了張子強入獄三年後,時值香港回歸前夕,主權的移交讓社會充滿不安定因素,政府與警察機構動蕩,民眾對行政部門怨聲載道。這是羅豔芳能抓住的最好時機。



和律師商量後,羅豔芳決定使用公關手段,通過輿論造勢向司法部施加壓力——她聯係到《南華早報》等一幹媒體,開了一場公開記者會。當初在大學中學到的演講手法,在這場記者會裏被她使用得淋漓盡致。

她質問當初指認張子強的警衛,為何離開審訊現場後才提供證詞,這樣不合常理的證詞是否是有警方設計的假證:

“張子強先生是被冤枉的,警方指控張先生的唯一證人,是一個押運員。這個押運員聲稱在現場看到張子強了,但是現場指認時,他並不能立即認出張先生,而是在離開現場時又回頭指認,這個指認的真實程度是存疑的。而且這個證據是獨立存在的,不能形成一個證據鏈,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

現場一片嘩然,她又取下墨鏡向媒體哭訴,他們被捕後警方急於結案,對他們進行了暴力刑訊:

“警方不僅製造冤案,還刑訊逼供。為了讓我招供,他們在我大腿上劃了一刀!”

隻見她掀起自己的裙子,在大腿內側有相當長的一道傷疤。

她最後總結陳詞,表示相信丈夫,希望得來公正,“我們是清白的,我們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我已經抵押了家裏的房產,請最好的律師為我丈夫洗白冤屈!”

不得不說,羅豔芳這場表演相當精彩。從拋出疑點到用事實做論據,最後把自己放到受害者位置示弱,打同情牌,她成功引起香港民眾一邊倒支持。人人都在問,司法公正在何處。

在輿論壓迫下,張子強因疑罪從無被警方釋放。當他走出法庭時,朝著等候在外的媒體做出勝利姿態。這張照片成為各大媒體頭版頭條,被當時民眾認為是香港司法公正的象征。



打蛇隨棍上,緊接著,羅豔芳向警方提出上訴,為張子強坐的三年“冤獄”索賠精神損失費。重獲自由的張子強也配合妻子的申訴,開著他的亮黃色蘭博基尼在香港四處遊蕩,向記者展示胸前被逼供的傷痕。



最終香港警方向這對世紀悍匪夫妻賠償800萬港幣。

這一仗讓張子強把羅豔芳視為比同伴更高的存在——“幸運繆斯”。此後張子強專門前往泰國找雕塑家,豪擲十萬塊,請他們雕刻以妻子麵容為原型的獅身人麵女神像,放置在兩人名下的大多數別墅物業外,以示愛意,及作為對自己的庇佑。



(張子強為羅豔芳所塑女神像)

庇佑他今後做任何事都可以順風順水,性命無憂,大富大貴。



後路

1995年,被無罪釋放的張子強重歸幫派,兩次搶劫的贓款及補償金讓他有了肆意揮霍的資本。他還在黑幫好友劉國雄的幫助下,參加過成龍的派對酒席(據說他當場起意綁架成龍,最後被劉國雄勸退)。



隻是這些浮華對於張子強來說,還是沒有繼續撈錢有誘惑力。經過1.7億運鈔車一案的“洗禮”,張子強胃口變大,他不再看得上押運車裏的三瓜兩棗。同夥問他,那從誰開始搶呢?張子強看了看手裏雜誌,指著香港前十富豪榜說,“就順著這個榜單綁(架)下去。”

丈夫即將重操舊業,而羅豔芳經過三年申訴一戰,選擇回歸家庭不再做軍師。她發現,家裏不能兩個人都攪進事裏。錢越來越多,需要有人整體規劃處理,如果出了事,還得有個清白人能站在外麵撈人。

張子強覺得妻子說的有道理,對於妻子他也有絕對的信任,能放心把錢交給她保管。於是兩人回歸到最傳統的家庭模式,“男主外,女主內”,配合默契。

在獄中的三年,他結識了搶劫7家金鋪的葉繼歡。當時兩人一拍即合,約定好出獄就一起搞事。

可惜臨近行動前,葉繼歡因為攜帶大量軍火返港,被警方發覺後,雙方激烈交火,最終重傷的葉繼歡被當場抓捕。



於是1996年5月,出獄不到一年的張子強與葉繼歡團夥剩下的成員合作,綁架了李嘉誠長子李澤钜,他渾身綁滿炸藥走進李嘉誠的別墅,和他談判要來了10.38億港幣的贖金(零頭這麽碎,是因為當時李嘉誠給張子強說家裏隻有4000萬現金,先拿去作為定金,而張子強認為“4”不吉利,便退回200萬)。

1997年9月,他再次帶領團夥成員作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將其脫光丟進鐵籠裏折磨幾天後,收割6億港幣贖金。

這兩次綁架案中,張子強一人便分得共7億多港幣的贓款。可以說他一年賺的黑金,一輩子都花不完,江湖人稱“大富豪”。

但張子強這個人,好賭信命。賭性強,才敢單槍匹馬和首富坐下談贖金,他認為有“幸運女神”在,總能找到條退路。羅豔芳也知道他這個毛病,她勸說張子強,你可以給自己留大部分錢當零花,但家裏還有老人小孩,我們得有條後路。

最後領得贖金的張子強,立刻向母親鄧細妹和外婆的賬戶裏存進1.5億,再拿出2.5億給羅豔芳打理,最後留下3億港幣“零花”。

拿著巨款前往澳門豪賭的張子強迅速輸掉手裏所有現金,而羅豔芳則在大陸、香港九龍、港島南灣等地購置高層公寓、別墅、豪車等進行投資,產權歸屬大部分為自己。



很難相信一個作惡多端的悍匪能將後背毫無保留地留給一個人,乖乖女羅豔芳確實在這十多年裏征服了小混混張子強。



最佳搭檔

從兩人相處細節看,羅豔芳與張子強是互相馴化的。

當初張子強一眼相中羅豔芳,是因為她的美貌。但羅豔芳除了美貌,也有異於常人的狠辣。

在鬥獸般環境中成長的張子強信奉著社會達爾文理論,他認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想要富貴就得搏一把。同樣,認為自己命不止於做中產太太的羅豔芳,也抱著“搏一把”的想法,才會在最青春靚麗時選比自己大9歲的街頭混子。

兩人結合後,羅豔芳彌補了張子強所不足的部分。她受過高等教育,有很強的組織規劃能力,性格能屈能伸,可以輔佐張子強犯下劫案又成功逃脫法律製裁。同時當張子強成長為成熟的劫犯頭目後,她又能適時退居二線善後,處理龐大數目的不義之財,讓張子強沒有後顧之憂。

她是他的軍師、維持整個家庭正常運轉的女主人,這是張子強對她從迷戀升級為認可信任的關鍵點。



另一方麵,張子強主觀上是個迷信的人。他相信謀事在人,但成事卻在天,作案時有自己的一套規矩,比如取贖金要吉利數,綁架行動前不允許團夥成員碰女人等等……

和羅豔芳結婚後,他才開始發跡,賭錢沒輸過,入獄還能被無罪釋放,幾次遇見有生命危險的事都幸免於難——從泰國返程時,張子強因妻子的一句阻攔沒登上失事飛機…

自然而然,羅豔芳成為他信天命的其中一部分。

當然,羅豔芳與張子強的“合作”前提,還有對同類的惺惺相惜:兩人本質是相似的,獲取金錢的快樂對他們來說高於一切,而且永無止境。

接連犯下綁架案的張子強為的是拿錢、揮霍那一刻的快感。羅豔芳則是對手中可操控金錢增加上癮。雖然男方可以豪擲千金去賭博,但兩人愛錢愛到給別人多花一分都舍不得。張子強被捕後,警方發現他在深圳有棟別墅,聘請了一對廣西夫妻維護。但從最開始他們承諾的每個月支付1000元的工資,直到資產被凍結的那天都沒有發。

人很難能遇見契合的另一半,更何況是信命的悍匪,於是在十多年的陪伴中,他把自己的後路都留給了身邊的女人。





全身而退

不過,任何“劫”來的好運都是有限的,幸運女神也有失靈的時候。彪悍的張子強,出獄僅4年,便命喪兩岸聯手組織的掃黑除惡行動中。

1997年10月,輸光贓款的張子強試圖綁架賭王何鴻燊討回輸掉的賭資。計劃落空後,1998年1月7日,他又聯係馬仔錢漢壽從廣東購買了818斤炸藥,2000根雷管和750米導火索,準備炸掉監獄救出葉繼歡,一起幹票大的。

結果還未行動,1月17日他囤積的炸藥就被香港警方查獲。張子強立刻化名番禺商人“陳慶威”,和團夥成員戶籍舒逃竄至廣東,決定等風頭過了再回香港。可惜這次兩岸警方聯手行動,一周後兩人在江門外海大橋海關處被抓獲。



這不是張子強第一次入獄,他並不慌張,心想反正會回香港,在那裏妻子都安排好了一切,禍不及家人。而且他們有最好的律師,他自己也熟讀香港法律,擅於鑽法律漏洞。

但這次他全盤算錯,因為他們這個團夥是在廣東謀劃犯案,內地公安可以直接宣判。跟隨他的馬仔也沒那麽忠心,為求減刑主動招供。半年多後,張子強的40餘名同夥,包括母親、妻子陸陸續續全部入獄,在兩岸的名下財產、物業也一並凍結。

不得不說羅豔芳的未雨綢繆還是有些作用,她提前把自己和婆婆從張子強的犯罪團夥中摘出。在當時的香港法律下,沒有犯罪記錄的自然人是不能長時間被其拘留並限製資產的。1998年11月4日,經過羅豔芳與律師近3個月的內庭辯護,她和婆婆順利取回名下財產。



羅豔芳脫身了,張子強的命卻難以挽回。他認為自己的不幸隻源於命運不公,所以他要賭一賭逆天改命:

“我不是沒有能力,我隻是沒有富翁的命好。比如香港首富李嘉誠也沒有讀多少書,可是他比我幸運,娶了一個富貴人家的女兒做老婆。他老婆家很有錢。我也有一個好老婆,但我老婆家沒有多少錢,所以隻好搏一搏。”

在一審宣判前,羅豔芳試圖多方打點,將張子強引渡回香港宣判。可惜1998年11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張子強進行一審判決:死刑。 次月5日反對上訴的張子強二審宣判,依舊是死刑。自此,一代悍匪生命就此落幕。

有報道稱,羅豔芳曾考慮用近一個億的價格買癌症病人一條命來交換丈夫性命,最終卻被騙了千萬。這大概是她為丈夫做過最感性的事了。

等判決板上釘釘後,一向理性的羅豔芳迅速拿著剩下的財產開始變賣套現,她要保證自己剩下一家四口的生活質量(婆婆和兩個兒子),這是她最後的底線。

至於當時她賣了多少錢,沒人知道。有人說是5億,也有人說20億,還有人說她錢早就花完了。總之二十多年過去,羅豔芳隱居在某處角落,許多人都說有見過她,但從未有過關於她近況的詳細報道。

“幸運女神”本人,似乎是幸運的全身而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