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盤與地磚刮碰後車輛起火,深圳車主起訴特斯拉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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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9日,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對車主訴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深圳)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一案一審開庭。車主劉小前告訴上遊新聞記者,起訴是為了弄清楚車子質量是否存在問題,畢竟自己的經曆十分凶險。

劉小前委托代理本案的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張廣律師表示,目前來看一塊地磚就擊穿了特斯拉底盤並引發起火事故,車主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的懷疑是合理的,對此已向法院申請對涉案車輛進行鑒定檢測。而深圳特斯拉一方以事發近一年、殘車由車主保管、不具備檢測條件等理由不同意檢測。

車主稱低速行駛刮碰後迅速起火

回憶起事故發生時,劉小前至今仍覺得後怕。2023年2月17日深夜,他駕駛著這台2015年花費84萬餘元購置的特斯拉model S P85純電動轎車返家途中,在低速行駛至小區停車場附近路段時,因車輛底部與凸出路麵的磚塊發生刮碰後起火。



起火畫麵。受訪者供圖

劉小車拍下了起火後的畫麵,從車前部著火蔓延至整車,並產生大量煙塵,隨後消防員也趕來滅火。“當時一見起火我就趕緊下車,火燒得很快,還聽到了爆炸聲,如果沒注意晚下來一會,我可能就出事了。”

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對此出具的粵南[2023]痕鑒字第1643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車底盤左前輪後部護板距其左側28cm-39cm碰撞破損痕跡,呈長方形(長14cm寬11cm),蓄電池儲能物質裸露周圍見過火痕跡,符合蓄電池碰撞破損電解質泄露引起燃燒的痕跡特征。經鑒定起火原因是底盤左側前部與地麵石磚接觸碰撞,致蓄電池碰撞破損電解質泄漏引起燃燒所致。

一開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劉小前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發生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對此劉小前提出異議,進行複核後,福田大隊責令撤銷前述交通認定書並重新進行調查認定。2023年5月9日福田大隊出具認定書,其中並未提及責任劃分,以交通意外作為結論。

劉小前表示在買下車輛近8年的時間裏,由於自己並不常開,所以裏程才10萬公裏左右。而特斯拉電池的質保期是8年或24萬公裏。“幸好是在家附近,開得也不快,不超過20邁,如果是在野外或者高速,那對我們車主來說是很致命的安全隱患。”

一審開庭深圳特斯拉員工帶來“肇事”石磚

劉小前想不明白,為什麽一塊凸出路麵的石磚就能擊穿特斯拉底盤並讓電池受損起火。於是他將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涉案石磚。受訪者供圖

“起訴的目的就是把事情弄清楚,如果是產品質量問題,那就按規定退一賠三。不過我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這口氣。這麽低的速度,隻有幾公分高的磚頭,特斯拉為什麽就認為是我的問題呢?這不是店大欺客麽?”對於劉小前的說法,記者多次致電被告公司相關負責人,未獲有效回複。

2024年1月9日下午,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記者從法院了解到,庭前雙方均拒絕和解。開庭後深圳特斯拉公司的員工當庭出示了一塊長30厘米、寬20厘米、厚6厘米、重量接近11公斤的石磚,並稱是涉案重要物證,就是這塊石磚與車輛刮碰造成的事故。

深圳特斯拉員工表示該石磚質地非常堅硬、緊密,車輛在行駛狀態下左前輪壓到石塊並使其翹起,以至於抬起了重達 2.6 噸的車身,在這些因素共同作用力下,導致車輛電池嚴重受損,並出現事故。

對此劉小前方律師張廣認為,目前尚未核實這塊石磚就是案發時的那塊,假設是,那麽厚度僅僅6厘米又如此重的石磚,如何擊穿車輛底盤並損毀電池?是否能夠說明特斯拉底盤對於電池的保護設計存在缺陷或該車輛有質量問題?

涉案車輛曾被召回維修

記者了解到開庭時雙方對事故車輛曾被召回,是否有安全隱患展開質證。劉小前車輛購置於2015年,屬於進口車。據悉2020年10月23日,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發布通知,召回部分進口models/x電動汽車。

該通知顯示特斯拉召回生產日期在2013年9月17-2017年8月16日期間進口的model S/X 車輛,共計 29193 輛,召回原因為車輛在受到較大外部衝擊時,前懸架後杆球頭螺栓會產生裂紋及後懸架上連杆變形的兩種情況,繼續使用會導致車輛部件弱化,再經受較大外部衝擊,可能會出現車輛失控的風險。

對此深圳特斯拉員工出具了維修記錄和聊天記錄,並表示案涉車輛已在2021年2月免費更換了相應部件,完成了召回活動。並且涉及的部件與本案中案涉車輛電池受損的位置毫無關聯。

劉小前一方則認為,這次召回維修恰恰證明了該案涉車輛屬於存在質量瑕疵的批次車輛,存在著安全隱患。

深圳特斯拉拒絕對涉案車輛進行質量鑒定

庭審時,深圳特斯拉員工出具了保險單,顯示劉小前在事故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最終定損為25萬元。並提到在理賠過程中,劉小前和保險公司均認為因劉小前疏忽大意、措施不當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嚴重受損,從而表明事故與汽車質量無關。

對此劉小前一方補充稱,保險公司是根據被撤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經複議後劉小前不承擔任何責任。保險公司作為第三人,經協商一致確認,以25萬作為車輛進行殘值補償,如果送修花費成本將遠超這個數字。因此保險補償與車輛安全問題沒有必然聯係,劉小前購買了車險,一切都是履行協議。

庭審中,劉小前一方也向法院申請對案發監控進行調取查證,確認事發時處於低速駕駛狀態,以及起火後迅速燃燒並發生燃爆。並申請對涉案車輛的底盤、電池進行質量檢測,從而確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據介紹,事故發生後,劉小前將殘車封存在一停車場所至今。

深圳特斯拉員工則表示不同意做質量鑒定。其表示車輛受損原因經有效的司法鑒定已非常清楚,事故發生也快一年,一直在劉小前那邊,而不是事故剛發生後的狀態,鑒定條件已不具備。

劉小前一方認為司法鑒定的鑒定意見書確定的是起火原因,不是產品質量鑒定。並且鑒定條件是否具備應由專業機構判斷,深圳特斯拉的說法隻是推論。

記者了解到,目前一審仍在審理階段,南山區人民法院還將再次開庭。

2023年3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曾介紹涉新能源汽車案件審理情況並發布《新能源汽車案件審判觀察》專項研究報告。報告顯示,在全國法院近五年來審理的3000多件涉新能源汽車案件中,因電池係統故障,動力、製動係統故障問題引發的糾紛占產品質量類案件的五成左右。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就本案而言,這起事故涉及到了交通事故認定、保險理賠、產品質量鑒定等多個法律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依賴於法院的判決,而法院的判決需要基於事實和證據。因此法院需要充分考慮各方麵的因素,作出公正、公平的判決。

專家解讀新能源電車起火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銷量規模及保有量規模的不斷擴大,關於新能源汽車尤其是純電汽車自燃、碰撞後起火的事故也越來越多。

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教授宋健此前接受采訪時曾表示,碰撞後容易起火是新能源電動車的特征。宋健表示,油箱和電池的原理不同。油箱是對外界封閉的係統,隻要油不外泄就不會起火。而電池不同,其本身既有氧化劑又有可燃物質,一旦著火後果嚴重。“電池不需要被撞壞,隻需要有足夠大的衝擊就有可能起火。”

工信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工程師鄭昆在《環境技術》上分析稱,作為高能量載體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其安全性問題主要集中在燃燒或爆炸,當鋰電池因故短路時(主要由高溫、擠壓、過充等狀態下濫用或使用老化及製造缺陷造成等),內部溫度升高,電池正負極、電解液、隔膜間將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大量熱量與氣體,電池自身熱管理失控,當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引起電池著火。

資深消防專家指出,新能源車主要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檢查電池使用情況,提前排查安全隱患,降低起火發生率;不隨意改裝或加裝電器,以防操作不當導致線路短路;車內常備車載應急包,並定期檢查,確保其在緊急情況下能正常使用。

若發現新能源汽車著火,應在報警時告知起火汽車的品牌和型號,讓救援人員能夠迅速了解車輛的動力電池種類和容量。在等待救援時,應遠離車輛,避免被火燒傷或觸電。如果火勢較小,可以使用滅火器進行初步滅火,如果火勢較大,應立即撤離現場,並盡量遠離車輛,避免吸入有毒煙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