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偷”,想辦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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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籍的流浪漢王超知道,相信自己說話的人不多。

去年11月底到12月初,有律師在試圖幫他解決沒身份證的問題,帶他去當地公安機關采血,與打拐DNA數據庫裏現有的樣本進行比對。采血之後,他把和律師的微信聊天轉給一個朋友,意思是,不會再出去偷,怕新的犯罪記錄影響自己辦這張證件,所以,欠對方的錢暫時還不上。

目前,王超仍寄希望於打拐DNA數據庫能幫他找著父母。

2023年10月,他被抓了一回,關押22天後取保候審。王超對抓他的公安民警說,自己沒身份證,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姓名,找不到正經工作。

他記憶的起點是上世紀八十年代,自己被一個住在重慶農村的“養父”在腿上燙出一個大疤,逼著上街乞討。2000年左右,“養父”組織兒童違法犯罪的事實敗露,進了監獄。他從此打零工為生,逐漸成了社會邊緣人。

他不時滑入偷盜錢財的溝坎裏,也與人建立了虛虛實實的情誼,他感到疲憊,他想回歸主流生活。

“黑戶”

王超寄居在成都市邊上的一個茶鋪裏。老板娘能幹,在農屋邊上,搭建起一個塑料布蒙住鋼架的茶水間,茶客們慣於自己添水。自帶保溫杯的老大爺什麽人都見過,所以,在這裏,王超可以放鬆地說自己的過去,比如,自己吸過毒。

王超在茶鋪內自己寄居的小屋。澎湃新聞記者 葛明寧 攝

“我見過吸毒的。”八十多歲的大爺說,很久以前,見過一個眼淚鼻涕滿臉的人;甚至,王超說自己偷,老人們也會露出上了年紀人的憐惜,說他是迫不得已。

老板娘付姐今年六十多歲。她說,不害怕收留看上去四十多歲的王超。雖然“王超”隻是十多年前用過的假名之一,那時候假身份證還可以在找工作時蒙混過關。在相熟的人之間,大家更習慣喊他的綽號“眼鏡”,因為他從小深度近視。

一個雇傭過他的小包工頭說,還以為王超是“一個撿垃圾的”,挺可憐,所以有活的時候論天數雇他。

付姐三四年前在城裏當環衛工人,打麻將和王超認識,看他拮據得不吃午飯,會喊他一起吃飯,給他買一包煙。

王超去年又偷了一回,但付姐篤信王超不會偷店裏的東西。她偶爾給他兩百元錢零花。作為回報,王超在茶鋪裏端茶倒水。

付姐的茶鋪還收留了另一個流浪人員“胖娃兒”。“胖娃兒”說話不太連貫。他說自己叫“羅耀福”(音),但也沒法對記者自證。

茶鋪裏的“胖娃兒”。澎湃新聞記者 葛明寧 攝

王超和胖娃兒早就在街頭認識,十多年前,他在打工,晚上在酒吧裏玩,出來被看著沒成年的胖娃兒一把抱住要錢。一時有包括胖娃兒在內的六個孩子聚攏過來,王超想,自己也有過這種時候。他請這六個孩子吃了炒飯,買了幾包煙。

為王超提供援助的律師坦言,為王超辦理身份證的路很長,因為仍未找到王超的親人。根據現行《身份證法》《戶口登記條例》,辦身份證需要先有戶口,而辦戶口一般需要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去申報,棄嬰也需要有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

2015年底,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布《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確定8類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的總體方案。

前述律師亦表示,曾查閱到2017年司法部出台文件,要求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嫌疑人存在缺失戶口問題的,幫助其解決。

但在實踐中,仍有不太暢通的情況。兩名在不同城市從事相關救助的公益人士表示, 官方、民間投入不少力量為沒有身份的流浪人口根據血樣、口音等尋找家鄉。能找到的,有些人的當地戶口已被注銷,也沒近親願意接收。這時,一些地方的福利部門可以提供集體戶口,也有地方“不理”,需要誌願者上門做工作。

還有一些人,找不到家鄉。這種情況下,具體落戶在哪兒,並無定論。記者梳理了近些年各地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出台的相關要求,一部分提及,能落戶在長期流浪地區的是,“在民政部門設立的救助站滯留滿三個月的”。

但是,根據2003年公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能在民政部門得到長期安置的,是“因年老、年幼或者殘疾無法認知自己行為、無表達能力,因而無法查明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也無法查明其戶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除此之外,受助人員在救助站滯留 “一般不超過10天”。由此,有公益人士解釋,王超這樣並非殘疾人或精神障礙患者的流浪漢想落戶,“找不到一個牽頭部門”,總靠“特事特辦”。

據他了解,由於落戶的人能享受當地包括低保在內的福利,地方政府擔憂,一旦在本地落戶變得容易,其他地區的流浪人口也往這裏來,導致流浪人員增多,財政負擔加大。

要解決這問題,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曾在《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剛出台時表示,解決戶口是好事,也要注意到流浪乞討是複雜的社會現象:“一方麵可以通過教育引導,讓流浪人員認識、學習更有尊嚴的生存方式,另一方麵也要與原戶籍政府當地責任掛鉤,再次出現流浪乞討情況則要追責問責。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現象,還是需要政策與當地政府相結合,而不是民政部門隔空喊話。”

推廣、普及的實名認證。澎湃新聞記者 葛明寧 攝

王超自稱有一門汽車美容的手藝,是在重慶跟一個汽車美容店的店長學的。他一度拿假身份證打工,過得挺牛氣,快過年就辭了工打麻將、到處玩,和老板吵架也不當一回事,覺得自己總有地方去。

近十幾年來,汽車美容行業逐漸正規化,想靠假證混越來越難。“現在工地上都要刷臉。”王超說。

在他曾偷竊過手機的鬧市區,記者隨機走訪了五家汽車美容店,其中四家表示不招沒有身份證的人,其中一名經營者表示,警方會前來檢查員工身份證,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童工。

難洗脫的自卑

王超一直沒有身份證,意味著沒有具體的信用記錄,打零工時就會碰壁。雇主一般要思忖再三,這人會不會做幾天就跑了,會不會手腳不幹淨?

王超覺得,付姐心善,收留了他和胖娃兒,可要是能辦身份證,他就會毫不猶豫地離開成都。因為,要想徹底戒了盜竊,那就要遠離一些熟人:“比方我抽煙,朋友還給我散煙,不能不給麵子嘛。想戒掉,就要躲開。”他現在的據點在付姐這兒,下了決心的話,連同付姐也要“斷聯”一下。

這種切割,他並不陌生。王超自述,他在大約十四五歲的時候,“養父”入獄,他整天在街上混,會“溜冰”(指吸食冰毒)。他又喜歡車,到勞務市場給自己找了一份汽車美容的工作。那時重慶的4S店長給他介紹一個成都的朋友,讓他換個城市,待在別人家裏戒毒。臨別時,店長要求互刪聯係方式,這樣,他街上的“兄弟”們才找不到他。王超聽話地把自己的諾基亞手機丟了。

他如今已習慣了寄人籬下又總是變換的生活。

現在的這間茶鋪,能維持住他與人正常的來往。除了退休老人,還有一些茶客正經上班,有的人把單位後勤部門閑置的鋪蓋送給王超,日常帶他一起去附近小飯館吃飯。這人笑眯眯,知道王超剛“進去”又出來,采取和付姐差不多的態度,不以為意。

但總體而言,王超說: “我願意和不及我的人交往。”

就像正在一個漩渦裏高速旋轉,他解釋自己為什麽要與某個圈子一唱一和——王超的手機卡是用附近一個撿垃圾為生的人的身份證辦的;更重要的是,他老在擔憂再“進去”。他直言自己打遊戲、打麻將要錢,煙癮也大,日結的工作入不敷出,而且吸過毒的身體不好使,要買藥,而要是去酒吧門口撿拾醉漢的財物,就可能被抓。

看守所裏待幾十天,出來時“人都是軟的”,並不是會挨什麽打,隻是“像得了抑鬱症”,憋悶得走十幾米就想停一下歇一歇。因此,幾個圈子裏的混混會給他接風洗塵,湊錢去吃個火鍋串串,然後一人再掏個兩三百元,讓他在網吧裏休養一個月。這一個月裏他可能遊戲都打不動,隻有力氣看看視頻,相應的,王超也得去參加別人的接風洗塵。

他有一層很難洗脫的自卑心理。王超回憶,從前還能在汽車美容店裏打零工,幾個同事帶他去網吧一起玩。“別人都登上QQ聊得歡。”他不會使用鼠標,卻羞於向這些同事提問,隻能把網吧管理員找來問:“這個(箭頭)怎麽晃來晃去的?”

後來,他沉迷打遊戲。他在汽車美容店也攢了幾萬塊錢,都用來在遊戲裏買裝備了。現在王超微信頭像還是某國產遊戲裏的人物,他說現在沒錢“氪金”,隻花98元買了個號。

等有了身份證,王超想先打工,把欠各種人的千把塊錢還了,然後出去躲避一陣。

他想,也許對他有恩的人,要把電話留下,過些時間再說?過去,他隻懂得用“跑路”解決問題,結果,跑脫了一些善良的、待他好的人。

難自證的身份

“我也被人騙。”那還是王超在汽車美容店裏打工的時候,幾萬塊錢存在一張用朋友身份證辦的銀行卡裏,他以為隻有自己才知道密碼,應當保險,但朋友轉頭去掛失這張卡,帶著他的錢消失了。

後來,他都把身上的現金裝包裏,在網吧裏睡覺時壓在身下。

有的人沒錢的時候,睡在小巷的角落,但是王超被付姐收留以前,堅持花錢睡網吧,因為他怕黑,在黑暗裏躺下就胡思亂想。在黑暗中,他會給朋友打電話,不肯掛了;付姐的茶鋪停電了,他會把胖娃兒叫起來,“我給他拿煙抽都行”。

他認為自己“不是個好人,但內心不壞”。

他承認去年還打了一回架,起因是和朋友們打麻將,對方非說王超罵他,王超“撿起一塊磚想嚇他一下子”,這磚頭就這麽拍上去了,他說那一回打得不嚴重。

除此以外,付姐和茶鋪裏的客人們都說王超是個好脾氣的人,也安靜。

王超說,一般誰要惹毛了自己,他想把氣消了,就“說點碰別人底線的話”,例如,有的人不接受別人提及自己的父母,不能被“撩”一句“你爸媽在哪兒”,一被撩就勃然大怒。王超似乎不會因此被刺中,“很少有人把我說得冒火。”他說。

王超沒有關於父母的印象。在做汽車美容掙錢的十年間,他去四川、貴州、雲南的山區都跑過,“山裏的農民很樸實,你沒錢,天黑了也會留你住一晚”。王超無法描述自己的家鄉,卻又確信,自己要再一次看到了,一定能認出來。

王超的左腿自膝蓋以上坑坑窪窪,卷起褲管給茶客們展示過,又放下來,“怕惡心到自己”。他最初的回憶是“養父”,他喊為“老漢”,因吸食毒品而眼窩深陷,用煤油燈燒他的腿,後幾個月那腿上一直流出酸臭的黃水。腿好了,老漢讓他乞討。老漢還養了其他五個孩子,一起住在農村一處瓦房裏。他們大了一點之後,可以睡自己喜歡的地方,比如網吧裏、街邊。可是,還是得回去給老漢交保護費,不然就打,要是跑路,又可能被老漢的朋友抓回。

老漢說,無論是偷還是搶,反正把錢交來。

他記得第一次進少管所——大約是1991年,六“兄妹”糾纏一個女人要錢,把女人的裙子扯爛了,引來了警察,他記得警察踢了一個孩子一腳,“力氣沒多大,但孩子踢到了肯定要哭。”這群孩子要報複,到工地去找了一根鋼筋,商量好“不打腦殼”,去群毆警察,把警察打得趴在地。幾個不懂事的孩子還買了串串在一邊慶祝,直到被趕來的增援抓獲。

1995年他又因為毆打交警“進去”一回。這時候,他的老漢給他留下了他以為溫暖的回憶:往看守所裏寄了錢。

但是,還是有個孩子最終對警方把老漢供了出來,導致老漢被判了重刑。

王超能提供老漢名字。但他又說,印象裏這“養父”就是個隱蔽的“黑戶”,不確定這是他出現在法律文書上的真實姓名。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進少管所,出來後曾被送入達州市大竹縣福利院,他待了幾個月就自己跑出來,那裏可能有他的記錄;記者致電福利院,辦公室主任表示現福利院是2011年重新開始接收孤兒的,她不了解上世紀九十年代收留兒童的檔案在哪。

王超自認是重慶市白市驛鎮人,那是“養父”曾經的藏身之處。他回憶,2008年,曾有民警陪他去鎮政府辦戶口,當時被告知“無法證明曾在此生活”。他能看著路找著小時候生活過的地方,但他基於對“養父”的厭惡,非常不願回去。

一名在廣東從事流浪人口救助的人士表示,常有流浪人口自己不想回家的,然而,多數隻是從前與家裏鬧了矛盾,那樣的情況,等找到了家,“雙方都有反思,那個坎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