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修剪樹枝高處墜落死亡,家屬索賠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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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上海市金山區石化街道某居民區發生樹木修剪作業人員墜亡事故。陳某在汽車起重機升降的吊籃裏作業時不慎從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陳某妻子黃某多次向上海某平有限公司索要工亡賠償,但雙方因賠償金額問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於是便向石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提出調解申請。調委會巧妙運用“三招”便讓該起工亡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家裏“頂梁柱”高處墜落死亡

3月28日,陳某站在卡車起重機升降的吊籃裏為居民區修剪樹木時,不慎從高處墜落,正好頭著地,此後被緊急送往金山醫院,但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用人單位立即通知死者家屬,就陳某死亡一事進行善後處理。隨後,死者家屬就陳某死亡一事向公司提出了230萬元的賠償訴求。

用人單位認為,陳某的死亡係工傷,且單位為其購買了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理應由自己和社保部門共同承擔,但是申請人提出的230萬元工亡待遇過高,自己最多能夠賠償家屬150萬元(包括社保部門賠償的部分)。申請人不同意,於是便向石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調委會受理案件後,巧妙運用“三招”便妥善化解該起工亡糾紛。

第一招是給申請人提供情緒宣泄渠道。調解中,黃某情緒波動非常大,哭訴著自己丈夫隻有51歲,是家裏的頂梁柱,兒子剛就業還未婚,自己身體不好常年吃藥,現如今全家人的重擔都落在了自己身上,230萬元的訴求並不過分。被申請人依舊堅持按照法律規定計算賠償金額,死者家屬便情緒激動了起來。

調解小組見黃某情緒發泄了出來,便決定使出第二招,通過冷處理的方式,待雙方情緒平靜之後組織二次“麵對麵”調解。調解人員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前往申請人家裏進行“一對一”溝通。調解員繼續說明無論是人民調解還是法院判決,都無法突破法律規定的底線,最終申請人願意將訴求降至200萬元。

被申請人表示,自己最多在150萬元基礎上再增加10萬元。為了做通申請人的工作,調解員提出繼續增加10萬元的建議。經過勸說,最終被申請人願意再多加6萬元,總共願意賠付申請人166萬元。

搭建理性解紛平台雙方簽訂協議書

次日,調解小組使出了第三招,搭建理性化解糾紛平台。開展二次“麵對麵”調解,申請人還是咬定最低賠償金額為200萬元,一分都不能少。同時,調解員向申請人逐條說明了最新工亡賠付標準,並按照該標準計算得出除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外的賠付金額為105萬元。並指出,供養親屬撫恤金主要是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而申請人自己有工作,且上無老人需要贍養,其子女也已成年,原則上被申請人沒有義務承擔這筆賠付。但是,被申請人本著人道主義,願意在105萬元基礎上再多承擔61萬元,作為申請人交通費、食宿費、精神撫慰金等的補償,即便申請人不願意接受這個賠付金額將來訴至法院,所獲的賠償金額也不會突破法律規定。經過勸說,申請人最終接受了調解員的建議。

經過工作人員連續兩天的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書:

一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賠付一次性工亡補助、喪葬補助金等除供養親屬撫恤金外總計105萬元,因目前還在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階段,若屆時工亡賠付未達此金額,被申請人願意補償差額。

二是被申請人自願給予申請人交通費、食宿費、精神撫慰金等55萬元,並約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轉至申請人賬戶,並於2025年5月1日前支付完全部款項。

三是申請人需提供與死者的親屬關係證明,並需證明申請人與其兒子為死者僅有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調解心得】

該案係職工工作期間死亡而引發的賠償糾紛,此類案件受害者家屬往往情緒激動,極易導致調解陷入僵局,甚至稍有不慎可能引發惡性事件、矛盾再次升級,調解難度相對較高。調解員在麵對此類案件時,需要準確定性案件法律關係,合理確定各方責任,找準雙方均易接受的利益平衡點,引導當事人理性麵對、冷靜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