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困緬北電詐窩點的年輕人,抓著床單從7樓跳下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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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1月以來,弟弟從緬北發回消息,說自己被騙到電詐公司從事詐騙,田小北一家就嚐試了各種求助方式,給大使館打電話幾乎成為每天的必辦事項。

外交部12308熱線已經接到太多類似的電話。一段時間以來,外交部領事司幾乎每隔幾個月就發布消息稱,收到多通求助來電,反映家人被騙到緬甸從事電詐,被限製人身自由並遭勒索。

5月31日,中國駐緬甸大使陳海在內比都再次會見緬甸副總理兼內政部長梭突中將,就打擊緬境內涉電信詐騙等犯罪活動進一步協調立場和行動。陳海表示,在推進相關行動的同時要解救被拐被騙被困人群。

今年以來,中國駐緬大使館一共發布過兩次與解救相關的消息。一次是在4月6日,中國駐緬大使館營救出一名被誘騙偷渡至緬甸撣邦大其力的中國公民。一次是在5月15日,中國駐緬大使館營救出多名被以“高薪聘請”為由誘騙至緬甸妙瓦迪地區的中國公民。

更多情況下,被困緬甸電詐公司的人員是通過“賠付”被解救出來的,也就是家屬向公司支付幾萬至幾十萬元不等的款項,把人“贖”回來。

南方某地公安局民警張焱從2021年中常駐雲南,負責滯留緬甸人員的勸返工作,他說,因為難以跨境執法,政府部門很多時候有心無力,因此賠付幾乎是現在被困緬甸電詐公司人員回來的唯一方式,並且“花這個錢能回來,都是萬幸”。

解救的阻礙

年初至今,田小北跑遍了廣東梅州的鎮、縣、市三級公安局和派出所,把弟弟被騙到緬北的經過講述了一遍又一遍。田小北的父親為了證實兒子被騙到緬北的經過,還專程向村委會寫了求救信,在信中寫明兒子的遭遇,附上兒子所在電詐公司的具體位置,得到了村委會確認情況屬實的蓋章。警方通知田小北一家情況已經上報,隨後再沒有新的進展。

田小北一家人開始求助於社交媒體。5月中旬,田小北弟媳在抖音上發了一條短視頻,“孩子爸,今天是你(被)所謂同學騙去緬甸的第154天了”。

出乎意料,這條視頻突然火了,播放量直衝1000萬,點讚量超過7萬。很快,外交部領事司發來私信,讓中國曼德勒總領事館主動聯係田小北一家,並收集了田小北的資料。

田小北以為弟弟的解救有希望了。然而一個多月過去,還是沒有等到好消息。

據張焱了解,近幾年來,經中國駐緬大使館解救回來的被困人員相對有限,“涉及到跨境執法,真的不是那麽容易”。

雲南財經大學副教授、雲南瀾湄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簡琨益對《中國新聞周刊》說,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就一貫奉行不幹涉他國內政的外交策略,因此我國在捍衛自己的司法主權的同時不會侵犯他國的司法主權,當確實需要在他國領域內執法時,需要通過刑事司法合作或者警務合作的方式開展。

國際刑事司法合作,指的是國與國之間針對刑事案件辦理的各環節開展的跨國執法合作。國際刑事司法合作需要兩個大前提,第一必須是國與國之間的合作,第二必須基於條約構建國與國之間的合作機製。

但是對於緬北地區,這兩個前提都無法實現。

簡琨益指出,對於第一個前提,緬北地區名義上是緬甸的主權範圍,但是緬甸國內政局長期處於動亂當中,形成了當前緬北地區武裝力量割據的局麵,中央政府對這個區域的控製非常有限,這就使得即便我國與緬甸政府開展國際刑事司法合作,與該區域的合作效果也會非常有限。對於第二個前提,緬北地區實際控製區域的武裝力量法理上不是主權國家,我國不可能與之簽訂國與國之間的刑事司法合作協議,因此構建與緬北地區的國際刑事司法合作機製也就喪失了基本條件。

“緬北地區長期的政局動蕩,使得以上合作的開展受到很大阻礙,即便我國與緬甸政府展開刑事司法合作或者警務合作,但是麵對緬甸中央政府自己都無法控製的緬北地區,這種合作也很難具體落地。”簡琨益解釋說,國際司法合作製度受阻,我國警方的執法行為又不能跨越尊重他國主權的紅線,於是打擊此類涉及人口販賣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就顯得特別困難。
2019年8月25日,緬甸撣邦街頭的民眾。圖/視覺中國

賠付贖人

盡管解救被困緬甸電詐園區人員困難重重,但據張焱初步統計,這兩年通過他營救回國的人已有數千名,遍布全國除了西藏以外的所有省份。

張焱所說的方法是賠付,也就是花錢把人買回來,“我們能用的手段太少了。把錢給別人,把孩子帶回來,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賠付得以成行的關鍵,是有靠譜的中間人。“我們不可能直接和詐騙公司聯係,隻能通過一些在境外的知根知底的人。”張焱舉例說,假如有人被騙到緬北佤邦,他恰好認識一些在佤邦有一官半職的人,就讓對方去和電詐公司老板談賠付。

阿龍是張焱合作多次的中間人,他在東南亞生活多年。原本,阿龍隻是在公眾號上寫小說,粉絲慢慢多起來之後,他逐漸接到一些求助,有人希望他幫忙解救困在電詐公司的家人,“一步一步就給推上來了”,他開始協助展開解救工作。

“為了救人,我們什麽方法都試過。”阿龍記得,2021年在柬埔寨,為了解救一批即將被送到電詐園區的人,他們聯係當地警方,塞了幾千美元小費,讓警察把車截下來,然後把車上的人都帶到警局,再把被騙的人放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阿龍發現,最安全也最快速的解救方法,是找一個當地有影響力的人進行協調,談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賠付價格,再由電詐公司直接把人送出園區,有些還可以直接送到國門。

《中國新聞周刊》向一些通過賠付回國的人了解到,“有影響力的人”有的是當地警方,有的是當地民族地方武裝,還有的是當地有口碑的商人。

2022年,通過阿龍協調賠付回國的有60人左右,而今年人數驟增,從3月到6月就已有近60人,他預計到年末人數將破百。

隻不過,賠付也有門檻——家屬必須知道被困人員所在的地區、所在的電詐園區和所在的電詐公司,有時還需要細化到具體樓層、具體辦公室號和具體宿舍號。如果無法準確定位被困人員的位置,也就無法找到相應公司的負責人談賠付。

不同的人,賠付的價格有所不同。賠付價格的差異,取決於電詐公司認為在一個人身上投入多少成本。

阿龍說,被困人員從國內被誘騙偷渡出境的路費,由電詐公司墊付,統一交給蛇頭。如果走泰國、老撾,偷渡費在5萬元左右。疫情封控時期,偷渡難度加大,一個人偷渡到緬甸電詐大本營之一的妙瓦底鎮的費用甚至接近20萬元。

此外,被困人員在電詐公司的一切花費,都會被記賬。多名曾被困緬甸電詐公司的人員回憶,除了水費、電費、夥食費、住宿費,個別公司還會計算被困人員的電腦使用費、地板磨損費。在談賠付時,這些錢都會被計入成本。

正因如此,被困人員在電詐公司待的時間越長,往往賠付價格越高。

趙奇在得知兒子被騙到緬甸後,通過一位在緬甸生活多年的老鄉和電詐公司談了賠付,價格50萬元,為此不得不賣了一套房。之後,趙奇又把這位中間人介紹給另兩位家長,而他們的賠付價格在30萬元左右。

據《中國新聞周刊》了解,賠付的平均價格區間是在20萬元至30萬元,但也有人的賠付價格高達80萬元。阿龍說,對電詐公司來說,“放人是從他們手裏搶肉”,除非談到電詐公司滿意的價格,否則不會輕易放人。

不過,阿龍說,緬甸東部有少部分園區現在也在嚐試與人口販賣作區隔,園區物業規定不能收未成年人,不能騙招(即不能買賣人口),不讓體罰。在這類園區,隻要能證明自己是被騙來的,被困人員可以免賠付離開,不過仍需要支付幾萬元的路費,由園區將人員送到國門。

逃跑,是從電詐園區離開的另一個方法。

2022年12月,楊濤被朋友騙到了緬北電詐公司,剛到公司幾天,楊濤便打定主意逃跑。趁著看守鬆懈,楊濤抓著床單從7樓跳了下來,在5樓的高度時,床單就從手裏脫了出來,他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電詐公司將骨折的楊濤送到了附近的醫院治療,“我想是為了之後把我賣一個好價錢”。有兩個人負責看守楊濤,他以自己傷勢太重、無法行走為由,說服他們給了自己一部手機。楊濤偷偷在社交平台上找了一位號稱能解救被困人員的當地人,對方說,隻要楊濤能從醫院走出來,就能派輛車接應他。一天清晨5點,楊濤忍著撕裂的疼痛走出醫院,坐上了接應自己的車,一路開到了國門。此時,距離楊濤被騙到緬甸已經過了一個月。

接應被困人員也是有價格的,楊濤向這位當地人支付了4萬元。阿龍也曾接應過逃出電詐園區的人,“這種路費更高一些,因為司機有風險,如果被追上,可能被槍擊”。

不過,從電詐園區逃跑的成功率很低。張焱說,自己曾讓困在電詐公司的人裝病,甚至吃洗衣粉,等公司把人送到醫院,再安排把人接走。但能成功的案例極少。由於很多園區有醫務室,除非被困人員患了很重的病,才會把人送醫院。

眼下,賠付幾乎成為被困人員回國的唯一路徑。張焱說,不被敲上一筆就從緬甸離開,幾乎不可能。

為了讓家人回家,這筆錢不得不掏嗎?陸向日作為全球反詐騙組織的誌願者,總會反複向被困緬甸孩子的家長說,不要賠付,不要給錢,“給錢就是在給詐騙公司投資”。陸向日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由於太多家長出錢把孩子賠付出來,養大了電詐園區的胃口,導致電詐園區不願意免賠付放人。

雖然支付了4萬元接應費,但楊濤認為這筆錢花得值,並將接應自己到國門的緬甸人稱為“恩人”。阿龍向《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展示了許多公安機關和被困人員給自己寄來的錦旗,還有被困人員的感謝視頻,其中不少視頻中有被困人員全家人出鏡。

在被困緬甸人員的家長互助群裏,每當有家長說自己的孩子通過賠付回家了,總會提到對中間人的感謝,也總會有其他家長表達祝賀。現實情況是,如果不給錢,被困人員的解救便遙遙無期。這是許多家屬無法承受的結果。

“騙中騙”

這一天,家長互助群進了一個新人。“想回國的可以聯係我,我能安排接回國。”群裏一片質疑聲。“我們要怎麽去相信你?”新人給不出更多證據,被家長懷疑是騙子。接下來的幾天,新人說話,也不再有家長理會了。

像這樣聲稱能把孩子從緬甸帶回過的人,孫吉星已經見了很多。

2021年10月,孫吉星接到縣公安局的電話,告知她的兒子已經上了勸返名單,孫吉星這才知道兒子身處緬甸電詐公司。兒子離家已經一年多,兒子隻對她說自己在雲南工作,孫吉星從未懷疑。被母親質問後,孫吉星的兒子才承認,自己被人騙到了電詐公司,因為不想讓家裏擔心,一直沒有說出真相,幾個月前曾嚐試逃跑,也失敗了。隨後,他求孫吉星趕緊想辦法把自己救出來。

孫吉星輾轉找到把兒子騙到緬甸的朋友,在電話中威脅他把兒子接回來,“如果不安全把他接回來,我找你拚命”。對方同意了,說自己正在重慶上班,一天時間就能從重慶開到雲南的邊境城市瑞麗,把孫吉星兒子帶回來,但是需要2.5萬元作為報酬。最後雙方達成一致,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路上,對方先向孫吉星要了1000元,作為油費、過路費和餐費,孫吉星沒想太多,給他轉了過去。到了晚上,他又向孫吉星要了200元,說是要先在賓館住一晚。之後,他又說瑞麗暴發疫情,自己被隔離到了賓館,繼續找孫吉星要隔離期間的住宿費和餐費。孫吉星這才反應過來,對方可能根本沒有去接自己的兒子。對方後來確實失去了消息。

從得知兒子被困緬甸以來,孫吉星或主動或被動地接觸了不少自稱有門路的人。

聽說村裏有人在瑞麗做玉石生意,在緬甸頗有人脈,孫吉星和幾個被騙孩子的家長一起找他幫忙談賠付,最後談好價格,每家出12.4萬元,一共轉了62萬元給他。然而幾個月過去,對方沒有一點動靜。幾家人急了,天天給他打電話,最後放話出來,不還錢就去挖他祖墳。半年過去,對方終於把錢分幾次退還給了他們,救人之事再不提起。

還有人曾專程聯係到孫吉星,號稱自己要從某電詐公司帶回幾個人,也可以帶回她的兒子,並發去了其他人被電棍毆打的視頻。當時孫吉星剛借錢湊齊了 12.4萬元,一點錢也拿不出了,對方便放了狠話:“想要你兒子的左手還是右手?”

在與家長的接觸中,張焱發現,許多人都有被“騙中騙”的經曆——孩子被騙到緬甸之後,家長又被犯罪分子盯上。

騙子通常會給家長發去電詐公司環境惡劣、被困人員被打的視頻,威脅不給錢就把人打死,“現在獨生子女比較多,很多家長就想,錢可以沒有,人一定要有。”犯罪分子抓住了家長的心理,所以容易得逞。

過去,阿龍把被困緬甸人員協調賠付出來後,總會給他們拍攝一段視頻,發到朋友圈。後來他發現,有一些人會拿著他拍攝的視頻去欺騙家長,其中有很多是把人騙過去的蛇頭,聲稱人是自己救的。於是他幾乎不再發視頻了。

被反複欺騙之後,家長彼此之間的信任也變得越來越脆弱。一位家長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弟弟通過賠付回國後,她看到家長互助群裏有很多家長求助無門,主動向一些人介紹了幫弟弟回國的中間人,但卻被懷疑是“托兒”。她氣得退了群。

為了減少懷疑,阿龍幾乎不會再直接和家長聯係,而是讓家長聯係警察,再讓警察和自己對接。張焱也碰到過數次,家長通過他對接中間人賠付的。

如何定罪、如何防治?

家長互助群裏,又有人的孩子回國了。“到了雲南的派出所,罰款3000元,沒有拘留。”

張焱說,對於從緬甸電詐園區回國的人,如果沒有確鑿的犯罪證據,隻會在邊境罰款3000元作為偷渡的處罰,並拘留5天。有些人一到電詐園區就向家長求救,被認為是情節輕微,連拘留也免了。

“這些人在外麵做了什麽?我們無法深入了解,很難核實。”但張焱認為,被困緬甸電詐園區的人員,有很大一部分其實知道自己出去要幹什麽,隻是到了緬甸之後,發現現實和想象差距太大——業績不是那麽好做,沒完成指標就要挨打,高薪誘惑隻是泡影,很多人就扛不下去了。

“未成年人可以說是‘騙’,歲數大了、不會認字不會上網的人可以說是‘騙’,年輕小夥子每天看手機,你告訴我是被騙出去的?”幾年來,阿龍接觸了很多通過賠付回國的年輕人,有時他和對方閑聊:“你到底咋回事,是不是沒想到工作時間那麽長、詐騙那麽難幹?”對著阿龍,有些年輕人承認了。

不過,從緬甸電詐園區回國的人不全是隻被罰款和拘留。張焱說,如果回來的人有確鑿的犯罪證據,或者是被全國各地公安機關追逃回來的,會被刑事拘留,並根據具體情節提起公訴。

懲罰是後置的,如何從源頭防治才是下一步的重點。廣東警官學院副教授莊華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馬忠紅曾在《東南亞地區中國公民跨境網絡犯罪及治理研究》一文中指出,要實現對東南亞地區跨境網絡犯罪的有效治理,應當堅持係統治理、綜合治理思維,在法治體係建設、國際執法合作、出入境管理和網絡黑灰產業鏈治理等多方麵綜合施策,最大限度壓縮網絡犯罪的空間。

張焱也認為,要治理大量人員被誘騙至緬甸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的問題,首先應該加強對偷渡行為的打擊力度,現有的處罰力度不夠,違法成本太低,是犯罪分子鋌而走險的原因之一。其次,應該加強邊防部門的能力提升,張焱認為,雲南有4000多公裏的邊境線,隻有邊境守好,偷渡問題才不會越來越猖獗。

平台同樣應該擔負起內容審核的責任。楊濤從緬甸回國後,開始在某視頻平台分享自己被騙至緬甸的經曆,警示網友不要受騙。有人給楊濤評論,說自己常看一位博主的視頻,宣傳緬甸有多容易掙錢,那裏沒有詐騙。很快,又有了解情況的人回複他說,曾在緬北見過這位博主,他就是在緬北詐騙公司工作的人。一些網友指出,相關社交平台任由詐騙公司發布嚴重誤導公眾的短視頻,也應承擔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對於這類情況,社交平台承擔的責任主要有兩類,一是真實身份認證製度,即如果發布內容的博主是詐騙犯罪分子,要能找到這個人;另一個是投訴機製,即如果用戶認為博主發布的內容存在問題,可以舉報投訴。

不過,朱巍也指出,根據平台性質的不同,其應負的責任也不同。一些人員是通過招聘網站的虛假工作招聘信息被誘騙至緬北的,招聘平台應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信息真實性。

對於緬北地區的電信詐騙犯罪的治理,簡琨益則提出了思路和操作兩個方麵的建議。“思路上,緬北地區的很多犯罪集團實際上已經具有跨國黑惡勢力的本質,屬於我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應當治理的對象,因此要在國際社會達成一種治理跨國有組織犯罪的基本思路,不能用‘見子打子’‘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方式來治理犯罪,而是要形成國際合力,共同鏟除跨國黑惡勢力來抑製犯罪。”簡琨益解釋。

至於操作上,簡琨益建議應當以《反有組織犯罪法》頒布為契機進行治理,按照該法的規定,經國務院公安部門批準,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可以與相鄰國家或者地區執法機構建立跨境有組織犯罪情報信息交流和警務合作機製。“下一步,邊境地區公安機關應當充分用好這條法律,以維護國家安全為旨歸,采用更加靈活的方式與相鄰國家或者地區執法機構開展犯罪情報信息交流和警務合作。”

3月20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緬甸聯邦共和國國家警察局、泰國國家警察總署聯合舉行的人口販賣問題三國三邊會議在泰國曼穀舉行,提出將聯合打擊人口販賣、電信詐騙等跨國犯罪。

今年以來,公安部仍在加大對電信詐騙等非法跨境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3月20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緬甸聯邦共和國國家警察局、泰國國家警察總署聯合舉行的人口販賣問題三國三邊會議在泰國曼穀舉行,提出將聯合打擊人口販賣、電信詐騙等跨國犯罪。6月19日,6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中緬泰三方聯合打擊緬泰邊境涉電詐犯罪行動中被抓獲,從緬甸被押解回國。

不過,對於急切期盼家人回家的人來說,能做的隻有等待。

李冬梅是一個家長互助群的群主,前不久,一位和她兒子一起被騙到緬甸的16歲男孩回國了,家裏前後花了100多萬。李冬梅拿不出這麽多錢。“群裏沒有幾個人能拿出這麽多錢。但凡被騙過去的孩子,基本都是家庭條件不好的,否則孩子為什麽想掙大錢?”

李冬梅的兒子今年19歲。8歲那年,李冬梅的丈夫患上血癌。盡管花了幾十萬元治療,丈夫還是去世了,兒子自此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後來,奶奶去世,爺爺再娶,兒子便在學校寄宿上學,李冬梅在外打工掙錢,除了要錢,兒子平時從不主動聯係自己。

現在,掙錢成為李冬梅的頭等大事。她欠著100多萬元的外債,還有一個15歲的小兒子要養。有人勸她把房子賣了,把孩子帶回來,她說,“老大出了事,我不可能把我和老二的生活都毀了,得保證老二有正常讀書的機會。”救大兒子隻能慢慢來,李冬梅對自己說,“這是他的命”。

5月中旬,兒子給李冬梅發消息,又是求媽媽把自己救回來。李冬梅回複,我已經欠了100萬,每個月掙的錢不夠家裏開支。自那以後,兒子再也沒有聯係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