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孩訂婚被知情人報警阻止,派出所:訂婚是家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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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根據百姓關注報道,5月31日,四川瀘州古藺縣一未成年少女正舉辦訂婚儀式,被知情人報警阻止,此事引發關注。

知情人撥打警方電話稱:“有人介紹了個女孩,介紹的時候說是有20歲了,其實這個女孩08年的,才14歲多,我現在才了解,這個訂婚不行,麻煩派出所來看一下。”
6月1日,水口鎮派出所一工作人員稱,女孩訂婚得到了家長同意,已滿15周歲,已將情況告知其家長,並將女孩帶回家。

該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處置好了,那個訂婚是她家長同意的,那個女孩已經15歲,快16歲了。我們已經告知女孩的家長,讓他們把女孩帶回去了。”

根據《民法典》規定,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生不得早於22周歲,女生不得早於20周歲。《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其結婚或為其訂立婚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