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一地晚9點後禁跳廣場舞 歸因於“老年人素質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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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見廣場舞登上熱搜。

日前,蘭州市榆中縣公安局等單位聯合發布通告,明確當地廣場健身、直播活動組織者參與者嚴格按照規定控製音響音量,於每天21時前停止活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廣場舞造成噪聲汙染的行為都有權勸阻、舉報。


晚九點,廣場舞就被按下了“靜音鍵”。對於此舉,不少網友留言:支持;早該這樣了;應該全國推廣……事實上,近年來關於廣場舞的爭議一直不斷,現實生活中因廣場舞而起的反感情緒,甚至鄰裏間的糾紛與衝突也不在少數。為何現在“廣場舞”這個詞,總會被貼上一些標簽化的特征呢?

其實,廣場舞作為一種運動本身並沒有問題,它既是一種群眾基礎廣泛的休閑運動形式,也滿足了中老年群體對娛樂生活的精神需求和社交需求。

然而,隨著城市發展越來越快,城市中的公共空間的空閑區域成了廣場舞的“必爭之地”,隨之而來帶來了廣場舞噪音與擠占公共空間的問題。而一些廣場舞者在鍛煉時缺乏同理心,缺乏公共空間規範意識,不顧時間地點放音樂,給周邊鄰居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近年來因廣場舞音量高、占地大而起的紛爭不斷,有周圍居民難以容忍自身的居住環境被喧鬧的音樂騷擾,難以容忍自己的生活空間被不斷地侵擾,便通過更激烈的方式向廣場舞群體“宣戰”,比如被媒體報道過的購買反廣場舞神器,業主集體買高音炮反擊等等。屢因擾民被詬病,究竟有沒有正確的廣場舞打開方式?

蘭州市榆中縣此舉為廣場舞定時“降噪”,規定時段,厘清噪音擾民邊界,可謂是城市精細化治理的體現。

廣場舞問題的一邊是鍛煉身體的廣場舞大爺大媽群體,渴望一個自由的娛樂空間,一邊是周邊居民對清靜生活的需求。當有關部門平衡多方利益後,按時按需實現規範管理後,會緩解因廣場舞產生的矛盾。

這樣的舉措值得向各地推薦與借鑒,仍有網友拋出質疑。規定說,九點之後不能跳廣場舞,是平衡後的結果。那麽九點前就可以肆意高音嗎?九點後超時跳舞了怎麽辦?的確,蘭州市榆中縣的規定難以約束其他時段的噪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對擾民噪音的規定,也為人們解決噪音幹擾提供了法律依據。除了法律和規定之外,廣場舞等運動的參與者通過約束自身來調解鄰裏間的關係,也是一種可行之策。

比如,有些城市的廣場舞者在跳舞時戴上耳機,主動開啟“靜音模式”。



網絡上有人將廣場舞的噪音問題標簽化地歸因於老年人的素質滑坡,這樣的標簽化除了會撕裂群體情緒,對解決現實問題並無益處。

還應該看到的是,廣場舞問題的背後是人們日益增長的休閑鍛煉需求與社會公共場地資源的缺乏的矛盾。不隻是廣場舞者,甩鞭、打陀螺等音量大的文體活動愛好者,也麵臨著如何處理與鄰裏、與社會的關係的問題。

麵對公共活動的噪音“頑疾”,法律法規的完善、公共空間衝突預防與應對機製的健全尤為迫切。除了按時按區域對這類活動進行規範管理,如若將更多的公共休閑空間讓渡給有需要的居民,或許關於噪音和場地的糾紛就會少些。如何依靠規則為廣場舞“調低音量”,如何規範廣場舞這項運動自由度和規範性,如何正確引導公共空間的合理使用,這都考驗著相關部門的管理智慧。

jiujiujiujiu 發表評論於
一群人帶著耳機靜悄悄的跳舞在外人看來其實很可怕,還不如有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