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40餘次,獲利7000餘元!在校大學生被刑拘…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收到網購零食後打開包裝放入異物,向商家索賠?近日,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金銀湖派出所破獲一樁敲詐勒索案,嫌疑人還是在校大學生。



多次遭索賠,企業發現“蹊蹺”

據警方透露,今年5月初,一零食電商企業向警方報警,稱公司在網上銷售的產品疑似被同一顧客多次購買,收獲地址均為某小區,該顧客反映購買到的罐頭、冬棗、蛋糕等物內有蟲子、頭發、發黴物等異物,要求予以賠償,並以不賠償將進行網絡曝光為要挾。







據了解,麵對來自同一客戶的大量投訴,該食品公司高度重視,要求顧客將“問題商品”寄返進行核查,袁某卻一反常態,43個反饋有“問題”的商品僅寄遞回3個。

該食品公司收到退貨後進行檢測後發現,異物具有明顯人為擺放痕跡,懷疑遭惡意敲詐,遂向警方報案。

網購蟲子作案,在校大學生被刑拘

經調查,警方將視線鎖定在了一名在校學生袁某的身上。



警方在其宿舍發現的蟲子

袁某,20歲,山東某校在讀大學生。據袁某交代,2021年10月,一次網購零食後,他無意發現食品包裝裏有一個微小的不明黑色物體,袁某嚐試性向商家索賠,沒想到很快就得到了賠付金。

在得到賠付後,袁某像是嚐到了甜頭,感覺這是一個來錢的道兒,於是之後,他多次故意向購回的食品內添加異物,敲詐商家的賠付金,前後一共索賠了7800多元。



袁某向警方交代犯罪事實

企業報案後,警方逐步掌握了袁某的犯罪證據,於5月17日下午將其抓捕歸案。經過審訊,袁某對其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袁某已被武漢東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惡意索賠,需要承擔什麽法律後果?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表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以3000元為起點,後刑法修正案又增加了“多次敲詐勒索”這一構成要件,即勒索財物數額雖未達到較大,但次數達到三次以上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廣東省食品安全保障促進會副會長、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一方麵,食品企業應該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健全消費糾紛解決機製,不斷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體驗;同時,也要堅決抵製以維權之名行敲詐之實的牟利性惡意投訴,防範以各類非法手段進行不實舉報和惡意索賠現象,共同營造誠實守信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