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差評曝光客人隱私,酒店操守不能“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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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長沙一酒店在回複客人差評時,曝光了客人戶籍地及姓名信息,並透露出酒店從業者其實很委屈。對此,店方回應稱,有的客人不按事實惡意評論,曝光姓名為警示。 

酒店擅自曝光顧客的個人信息,顯然在法律上已構成侵權。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違法公開因提供商品或服務而獲取的消費者隱私及個人信息,侵犯消費者權益。根據相似案例,也大多是酒店方被判違法、被控侵權,受到嚴肅處罰;退一步講,酒店一邊挖苦諷刺顧客,一邊泄露其隱私的 " 任性 " 做法,也著實不太道德。

在很多商家眼中,差評、低分好比 " 肉中刺 ",直接影響到顧客的消費選擇和企業經營。加之,刻意抹黑、惡意差評的行業惡性競爭現象的確存在,許多店家害怕因為差評而丟了口碑、" 栽了跟頭 ",所以做出曝光客人信息,刪光差評、買人刷好評等過度行為。

殊不知,這些都背離了酒店行業必須保護客人隱私安全的重要準則。無論差評真實與否,從業者連這點職業操守都沒有,房客怎麽住得安心,酒店如何開得紅火?所以,店方談不上 " 很委屈 ",也無權把曝光姓名當作警示。

在互聯網時代,人人麵臨 " 裸奔 " 隱患,消費領域尤甚。雖說給差評是消費者的權利,澄清差評亦是經營者的權利,但澄清差評也應在合法範圍內作出,經營者絕不能依靠擅自侵犯客人隱私,侵害客人評價權利肆意而為。

歸根結底,酒店若想好評如潮,酒店還要在衛生環境、服務態度、管理運營等方麵下 " 硬功夫 ",遇到差評時擺正心態、積極溝通解決,勿逞一時口舌之快。信任贏取了、口碑打下了、好評就來了,到時候,哪怕真有所謂的 " 職業差評師 " 攪局,也會有消費者自願站出來,還商家一個公道。

至於入住顧客,既要勇於指出不好的地方,也要善於保護自身的權利,當然也不要處處不饒人,給人留有餘地。